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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章


    “因为她已经过世了,她是吞安眠药自杀的。”

    林朝浑身僵硬,大脑像被一个真空泵一点点抽空了。

    等她再次反应过来,她已经回到了温暖的教室,这是一节自修课,教室里静悄悄的,没有人说闲话,所有人都在奋笔疾书,傅明灼和倪名决也都遵守答应徐忠亮的约定,登台表演完就全身心投入学习。

    可她压根看不进一个字,那些汉子,字符,全都变成了奇形怪状的不明物体,一个个像是会飘。

    她不受控制地回忆着刚认识陆沅时的时光,确实,那个时候,他的状态都非常差劲,人瘦得脱了相,抽烟很猛,长期熬夜通宵,她那时只当他是作息不规律,现在想来,他根本就是忧思过度导致的失眠。

    包括那时的倪名决,状态也非常差劲。

    因为他们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永远离开了。

    怪不得那个时候他对她要跳楼的行径深恶痛绝,后来又因为她没有报平安就急匆匆跑来酒店寻人,她还天真地以为他是在关心她。

    一切都是她自作多情。

    消沉几天后,林家发生了一桩大事,温溪肚子里的孩子过了预产期小半个月了还是迟迟没有动静,夫妻俩去了医院检查,却发现孩子已经没了胎心。

    脐带打结,那孩子因为窒息缺氧,胎死腹中。

    温溪当场就晕过去了,林天财也崩溃了,原本到了预产期当天,温溪就想去医院检查的,但是林天财却说当时林朝也是过了预产期还不肯出来,劝温溪宽心。

    于林朝来说,她仍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孩子当然是个好消息,但她完全高兴不起来。

    温溪住院,林天财陪着,林朝一个人在家,仍是看不进书,无所事事地盯着天花板发呆。

    也不知道怎么就凭空生出一股勇气,她拿过手机给陆沅发消息:就算当不成男女朋友,但我们还能是朋友,对不对?

    澳洲已经是后半夜,但陆沅还是很快回复了:当然

    林朝:既然是朋友,那我心情不好可以找你倾诉吧?

    陆沅还是同一句话:当然。

    我后妈的孩子没能生下来林朝发。

    陆沅:对你来说是好消息,为什么不高兴?

    林朝:觉得我爸很可怜,他现在就觉得是他的责任导致小孩没了,然后我又觉得我太圣母了,那是害我家都散了的小三的小孩,我应该巴不得它生不下来

    陆沅:其实这很正常,因为我们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各个社会角色,人类对生命有基本的敬畏,在死亡面前有本能的畏惧,何况那个孩子是无辜的

    经由他的开导,林朝心里好过不少:要是这是我妈跟我爸的小孩,而且平安降生就好了,那样的话,等我去了澳洲,还有个小孩可以陪陪他们,不然他们太孤单了

    陆沅好久没回。

    林朝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发了什么。

    “我艹。”她骂道。

    人家都拒绝她了,她还想说什么去澳洲?

    简直有神经病。

    想撤回,可已经过了撤回时效。

    林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丢人,丢人!她恨不得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陆沅那头却又冒出一句话来:群里看明灼说你最近不怎么学习,如果想过来,这个状态不太行

    这场对话从头到尾,陆沅没有给她任何有关爱情的承诺和希望,他站在朋友的角度上,关心都是礼貌中带着克制的,但是林朝还是死灰复燃般从床上爬了起来。

    她想去澳洲,这是她的心放不下的执念,每一个潜意识都在诉说渴望。

    陆沅心里有人,可是那个人已经不在了,所以他是单身,既然是单身,她为什么不可以追?他才18岁,总有一天要向前看的,难道她要将他拱手让人吗?如果她放弃了,那前半年来她夜以继日的刻苦学习意义在哪里呢?退一万步来说,即便不是为了陆沅,她也应该为了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而努力。

    喜欢陆沅最重大的意义,就是让她不愿再蹉跎生命。

    林朝一夜没睡,之前一个星期的荒废让她负罪感爆棚,她必须得加倍把那些浪费的时间补回来。

    时间的齿轮继续向前滚动,林朝比从前更加努力,成为徐忠亮和各科老师口头表扬的常客,她成功突破瓶颈,在下一次的月考中超常发挥前进了一大截,林天财的脸上露出了自丧子后第一个发自肺腑的笑容:“我就说嘛!我林天财的女儿脑子铁定聪明,只要肯学,哪有学不进去的道理?”

    林朝和陆沅的联系断断续续,以朋友的身份。

    那场告白,谁也没有再提。

    时间一晃,来到高考前夕。

    换了从前,林朝理解不了为何高三学生在高考前会紧张地坐立不安,不就是一场考试吗?再说高考又不是唯一的出路,有什么好紧张?

    可她从一个星期前就已经开始焦虑了,到了高考前夕,更是紧张得大脑一阵阵发懵。这一年来,她实在是付出了太多太多,她有时都难以想象自己是怎么撑下来的,用呕心沥血来形容都不为过。

    沉没成本太过沉重,巨大的心血面前,保持平常心谈何容易?

    甚至连陆沅回国陪他们高考,她都无心与蹦擦擦待在一起,她必须回家跟书跟习题书待在一起,才能勉强感觉到一丝安心。

    “林朝。”她撑在镜子前,看着瘦到眼眶都凹陷了的自己,“林朝,你清醒一点,这么紧张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如果你继续这个状态,你会考砸的,你必须平静下来。”

    道理她全部懂,但是她就是没有办法做到。

    就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事情迎来转机,她的焦虑神奇般地解决了。

    解铃还须系铃人。

    因为陆沅如是说:“这段日子来我想了很多,我想,我对你也是有感觉的。所以,如果可以,我们试一试吧。”

    他是她的强心剂,拥有别人没有的神奇力量。

    同年十月,林朝拎着行李箱出现在悉尼国际机场,陆沅就站在出口等着她,笑容是一贯的温煦,还多了对情人的宠溺和爱意,她飞奔过去,扔下箱子紧紧抱住他,不禁泪流满面。

    到真实在澳洲这片土地上拥抱到陆沅的一刻,她才终于相信她的梦想成真了,这场青春的战役,她赢得漂亮,赢了高考,赢了雅思,也赢得了陆沅的心。

    租房以及生活的日用品,陆沅都已经帮她提前准备好了,所以林朝只需要拎包入住,别的什么也不用操心。

    陆沅帮她一起把东西收拾好,时间不早,他是时候离开了。

    林朝不答应,但也没不挽留,默不作声地跟着他走。

    陆沅原以为她是送他,结果待他开了门,她走到他旁边,矮身从他手臂下钻了进去,与他面对面站着,她先是后靠,用背将开了一条缝的门重新碰上,这个过程中,她始终用一种懵懂又热烈的眼神牢牢注视着她,接着,她慢慢贴进他,勾住他的脖子,凑过去。

    却不直接凑上去,就在呼吸交缠的距离,停下了。

    两人已经好几个月没见了,夜深人静的时刻,十几岁的少年哪里经得起撩拨,嘴唇气势汹汹地压了下来。

    几个月来的思念和终于可以长相厮守的狂喜,全部化作热情。

    不过陆沅好歹还保留着一丝理智,意识到再这样下去会不可收拾,他艰难地把手收回来,嘴唇也离开,眼中不复清明,强撑着说:“我该走了。”

    “你怕什么?”林朝同样情.迷/意/乱,哪肯放人,重新压下他的脑袋,话从齿间模糊传出,“放心,我的床睡得下你。”

    继续纠缠一会,陆沅再度快刀斩乱麻,制止她不安分的手:“好了,很晚了,我真的得走了。”

    林朝威胁他:“我现在欲/求/不/满,你走试试看,你一走我就出门右转找别人解决生理问题。”

    陆沅简直要气疯,咬牙切齿地捏住她的下巴:“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林朝眼一闭心一横,死皮赖脸地说,“我今晚就是必须把一血送出去了,你就说你要不要吧?”

    两年暗恋,一年呕心沥血的追逐,这三年苦不堪言,现在苦尽甘来,她一刻也不想再等,想拥有他,也想被他拥有。

    “没套。”这是属于陆沅最后的、岌岌可危的理智。

    林朝睁眼,嘴唇邪邪地勾起来:“我有啊。”

    作者有话要说:不禁感慨,本书的女孩子们都好主动哦……

    下一更,明晚2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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