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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秦皇二十年秋,秦上郡。

    萧瑟的秋风大广袤的草原上肆虐,将枯黄的草叶压低。

    这位于秦国最北边的郡县却未被秋日萧瑟沾染,反而随着冬日临近越发热闹。

    来自南方的秦商带着大量的茶叶与粮食来到这里,仔细检查着草原商人的带来的每一只牛马,每一张皮毛。

    郡城的修筑着高大的谷仓,沿途牛马随意排泄的污秽被一名士卒飞快叉进粪筐里。

    和他一样带筐的士卒还有很多,把城里仔细地打扫一遍后,这才回到军营中,把捡到的肥料倒入发酵池中,记了奖励,回到营房准备晚食。

    旁边的校场上,非常多的绿草被堆起成高山,有士卒正在把草根洗浄砍下,放到旁边的筐里。

    士卒坐到草堆边,也一起开始在混浊的水里清洗草根,顺口问道:“这金胶我等可以便宜买上一份,我想给老父带上一份,你呢?”

    “家贫,不买。”另外一位士卒冷漠道。

    “将军治下,一月有两百钱呢,哭什么穷。”士卒小声嘀咕。

    两百钱虽然不多,但他们的吃食是军中管的,这两百钱就是纯收入,一户普通农人一年都不定能存下两百钱呢。

    当年他被征到北地戍边时,还担心那里苦寒难熬,但却没想到因此捡了大便宜。

    上郡在蒙恬将军的治下不但繁华不属中原,而且对他们这些士卒也是极为关心,军营大通铺都是有炕的,冬衣还是羊毛织成的,他们从未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可惜这只能一时穿穿,退役时要么还回去,要么低价买下来。

    “我是代郡人。”他的战友冷漠道,“你一庶民,还想穿金胶?我是不敢,代地苦寒贫瘠,比不得你们关中富庶。”

    他看着水上的胶草,想着自己悄悄藏起来的种子,心想家乡离这如此近,应是能种金胶的,若能行,家人便不必受饿了。

    两人各有所思,于是更加勤劳地工作起来,周围还有无数一起洗草碾胶的士卒,都做得热火朝天。

    一只猫头鹰在天空盘旋了一圈,落在草堆上,大眼睛看着这里的士卒们虽然闲聊,但没有一点偷懒,比较满意,于是又展翅飞走了。

    它没飞多远,就气喘吁吁地飞进一处大营,落到一名俊美青年手臂上,整个鸟都很萎靡。

    “让你减肥你不信,后悔了吧?”严江轻笑一声,摸了鸟头,又看向一边忙完公事,准备向他汇报北地军情的蒙恬。

    蒙恬当然是认识这只鸟的,他淡定地看了一眼,继续给严江介绍如今的北地郡情况,心头有些火热。

    在他驻守北地的这几年里,他常常深入草原,几乎摸清了所有草原氏族的关系,已经做好了北征的准备。

    而这次,秦皇已经准备了两年,准备一扫北地之患。

    “……末将以为,应从上郡与萧关出发,扫荡河水之南匈奴,扫清河套后,再北渡河水,攻贺兰山与狼山两地,扫荡祖庭。”蒙恬指着地图介绍道,“如今刚入秋季日,草原各族正重定草场,征集人马,我等大可先发制人。不知正卿意下如何?

    严江点头道:“将军为大军主帅,吾仅是领王命前来观战,无需在意。”

    蒙恬却一脸认真道:“正卿学究天人,又对草原诸族甚是熟悉,若有赐教,还望不吝赐教。”

    严江无奈地摇头,把话题转开:“将军严重了。对了,先前我来时,见城外有大片田地,却未种粮草,这是为何?”

    蒙恬面色微红,有些赫然:“正卿数年前曾提及边军苦闷,不如用之屯田,陛下便下令南北边军开垦土地,只是这北地荒芜,麦粟难生,吾思来想去,便在这种了金胶,如此,草原难掠,也可引南方商人前来换粮。”

    “原来如此,将军有心了。”严江很佩服了。

    这些年他把橡胶的作用挖掘出来后,各地权贵都以穿胶底鞋为时尚,如果能把车轮裹上橡胶,那简直就是权贵的象征,加上产量低下,这些年价格始终居高不下。

    而橡胶草本就是长在北方荒漠戈壁上最多,种在北地相当合适,算得上是拳头产品了,难怪来往商人络绎不绝。

    更重要的是,草原人没有硫磺,也不会制胶,抢了也白抢,不像种粮食,是游牧民最喜欢抢的东西。

    蒙恬又夸奖这都是正卿的功劳,两人商业互吹了一番,蒙恬又提起因为军屯辛苦,他为了让士卒更加买力,给了每个士卒发了部分粮钱,作为回报,都是直接用驿站送到他们家乡。

    严江赞叹道:“难怪我见将军治下士气高昂,竟是如此。”

    这都可以写入了史书了,历史上士卒第一次有工资吧?

    两人于是又一番互夸。

    夸完之后,严江又问起了粮食的问题。

    蒙恬于是又钦佩道:“当年正卿让南北商路惯通,如今咸阳自九原已经有大道经行,数年来积蓄粮草,足够二十万大军半年之用。”

    就他这些年驻军所见,商人真的是最勤奋的人了,不但要辛苦送粮运粮,一路更是走出整个咸阳到上郡的道路,中间更有乌氏倮、白氏、巴氏、程氏等巨商大贸出资修整道路,今岁秦皇准北征时,重新扩建直道时也就花费了三五月的时日,粮草更是这些年都依靠行商慢慢存够了。

    “既然如此,我便放心了,”严江微微一笑,“北征之事,便全靠将军了。”

    ……

    秋季的草原上,太阳缓缓落下,河南地的一处小部落缓缓升起的炊烟被秋风吹散,裹着旧皮毛的健妇小心地将陶罐刷洗干净,低头小心地从怀里拿出包裹在羊皮里的一小块茶砖,撬下拇指大的一块后,放在臼里细细地磨碎,再放入罐中,和着水煮沸,加上一点盐,一罐羊奶,用木勺小心地搅动着,她放入粟米熬煮,又拿了些风干肉放进去,浓香的奶味便绵延四散开来。

    “好香。”放牧的男人和孩子们走进毡帐,接过妻子递来的木碗,喝下一口,便觉得一日的疲惫都被驱散了。

    “粟米快吃光了。”女人低声道,“可商队没有遇着,今年要不要入冬前去南边拿些?”

    草原平民并不是顿顿吃肉,除了一些奶皮子、鲜奶和湖鱼野菜,他们也是吃米的,河套就是他们种粮的地方,大部族会从南边抢来会种田的奴隶,种来的粮食同他们这些小部族换牛羊,但价格非常贵,但他们还是得换,因为牲口过冬困难,因为光吃奶是不够饱,因为吃牲口是不够他们一整年的生活,因为他们需要茶。

    从乌氏倮八年前带回的第一罐茶后,茶就开始如瘟疫般地侵入了草原人的生活,吃了茶,牙齿不出血,人有精神,肠胃也舒服,更重要的是易带好保存,还能消除饿感,除去太贵之外,简直是上天的恩赐的好物。家里的一块,还是男人当初娶她时送的礼物。

    男人沉默了一下,平静道:“今天我收到口信,单于让我们部落出一百个男人,南下收粮,到时我一定给你带粟和茶回来。”

    女人也沉默了,半晌才道:“要去打秦国么?”

    男人低低地应了一声。

    两个三四岁的孩子们不懂父母的交流,飞快地喝着奶茶,把木碗舔得干干净净。

    “不会有事的,”男人安慰她,“郡城里有山那么高的粟米和茶,听说还有铁罐,上次单于盟会你看了半天那个,单于说了,只要打入郡城,两三年里,米茶都够我们随意吃。”

    “嗯,等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