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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人去楼空


    “将军用兵如神,真乃曹公之福。”糜芳满面笑容地道,这可不是恭维的话,他本身就是一介书生而已,指挥兵马根本不会,先前“袁军”打过来,声势浩大,而他不过三四百号人,实在是吓坏了。

    曹昂道:“用兵如神?这可不敢当,大家都是盟友,一起率军来攻打袁贼,岂能见死不救,那不是背了盟约吗?”

    麋芳老脸一红,暗想这小子说话绵里藏针啊,拐了个弯再嘲讽刘备暗中撤退,当下只装糊涂,陪笑道:“是是是,结盟了就是好朋友,曹祭酒大义,不如先进军营里喝上几杯?”

    曹昂没能一举消灭刘备,心乱如麻,哪里有心情喝酒,哼道:“别了,这酒我向来是一滴不沾的。”

    麋芳见他满面怒气,诚惶诚恐,急忙向身旁的人道:“去,将我的那一箱宝贝扛来。”

    又亲自上前为他牵马,径直向军营走去,说说笑笑。

    曹昂纵有天大的怨气,也消散不少,麋芳肯自屈身份,博得别人的好感,不愧是徐州富商,当即下马,搂过麋芳的肩头,笑道:“那走吧,一起喝上几杯。”

    当然,富商二字自是深刻的表现了商人的性质——唯利是图。麋芳被许诸打得怕了,也唯有依附曹昂,才能得到保护。

    曹昂听麋芳有东西送,心里好奇,自是不肯轻易离去。

    各怀鬼胎的进了军帐。

    军帐里点了八根儿臂粗的蜡烛,亮如白昼,左右共有二十四名姿色上乘的侍女,裸露着雪藕般的玉臂和大腿,尽皆带着媚笑,妖艳可人之至,满堂均是飘散着一股胭脂气。

    曹昂暗自赞叹不已,这富商就是富商,光是这几十个侍女,就不知道掷了多少钱财出去。

    麋芳一走进来,不再是阿谀奉承曹昂的笑容,而是一脸肃容,双手一伸,立即有两名侍女上前,为他除去盔甲、外衣,脱掉鞋子、换上袜子,甚至洗把脸,递脸盆、接皂角、送毛巾,都要有四名侍女在旁服侍,奢华之极,当皇帝恐怕也不过如此。

    麋家是徐州的富商,经过数代人的努力,在徐州可谓是举足轻重,门下的食客和奴隶足有上万,麋夫人嫁给刘备时,其中一样嫁妆便是三千名仆从。

    曹昂也暗自吃惊,但他面不改色,有模有样地学着麋芳的样子,任由众侍女服侍。

    那些侍女见惯了粗鄙莽夫、文人墨客,徒然有了这么一个英姿飒爽的年轻将军,雄壮的体魄和温和的笑容,让众女都吃吃一笑,脸色绯红,服侍曹昂换衣服时,围着他转儿的四名侍女八条雪藕般的玉手都故意在他身上揩油。

    若是换了以往,曹昂只怕要败下阵来,但毕竟还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处变不惊的神色,就好似柳下挥坐怀不乱一般。

    麋芳侧目偷瞧了曹昂一眼,暗自诧异,不禁露出了惊奇之色,他知道曹操崇尚节俭,对妻儿子女都多有管教,凡有奢华,必遭其叱骂,他暗想:“这曹昂有如此气概,想来平日里也是个享乐的二世祖,否则不会这般从容。”

    二人换掉盔甲,穿上舒适的丝绸单衣,坐在凉席之上。汉末还没有椅子,都是选择跪坐,臀部坐在脚后跟上。

    麋芳笑问:“不知曹将军喜欢哪一位姑娘,可由她伴你饮酒。”

    盛情难却,曹昂也不好意思拒绝,否则就太他娘的装x了,向身材最高挑的侍女一指:“由你来吧。”

    那侍女受宠若惊,随即脸色绯红,小心翼翼地坐在曹昂身侧,饱满的小兔子轻轻的抵在他的胳膊上轻轻地蹭,媚笑道:“曹将军气概不凡,又是第一个率军攻破寿春的大英雄,小女子十分仰慕将军的风采。”

    曹昂仰天大笑,说道:“能让美人儿挂在心头,曹某岂敢?”

    这时庖厨送上菜来,古代的饭菜比现代差的多了,味精和鸡精等调料也没有,倒是蔬菜水果都是纯天然的,不打农药,没有残留物。一盘葡萄放至桌上,那侍女右手作兰花指,摘下一颗饱满香甜的葡萄,细心的将葡萄皮剥去,递到曹昂唇边。

    曹昂张口欲吃,那侍女忽然手向后一缩,曹昂吃了个空,微觉有气,语气不善地道:“你干什么?”

    那侍女浑然不怕,媚笑道:“此等吃法,未免太过无趣,将军勿恼。”说着将葡萄衔在口中,送至曹昂的唇边,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

    肥肉送上门,岂有退还之理。曹昂一把将其揽住,粗暴地吻着她,侍女亦热烈的回应,那葡萄在二人的口中滑来滑去,夹杂着琼浆玉液的滋润,最终吃进肚子里。

    一个荡气回肠的热吻过后。那侍女脸颊绯红,更显娇艳,胸膛起伏不定,差点儿背过气去,但眼中却是彰露的深深情欲。

    曹昂淡淡地一笑:“葡萄是干净的,但一个吻,却是几千个细菌与几千个细菌的互相伤害。”

    “啊?”那侍女微微一愣,不知道他说的“细菌”,到底是什么东西。

    曹昂根本没那个心情向一个古人说明什么是细菌,这玩意儿说起来简单,涉及范围非常广,恐怕要将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都讲完了分析清楚了才能听懂。前提还要建立在对方肯愿意相信的基础之上。

    他的目光投向麋芳,微笑道:“不知麋先生在徐州任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