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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坏榜样


    ……”二姐不止这一封信,她收藏了许多大周给他捎来的信。这些连大周的父母都未曾得知,也是在我的一次偶然经历,才从抽屉的底下露出一角残缺的纸张,腾开了就是这几句诗行着实让我大吃了一惊。

    “二姐,这是什么?”我正在写作业,拿着她的那封信,好奇的问。

    “啊?什么。”她还不知道我拿了她的信在读,我读了几个字,发现不认得就没再读下去。她终于知道些什么,突然一脸警觉的从我手中夺了过去,红着脸把纸张揉成一团,扔到窗外去了。

    “没……没什么。”

    “没什么?怎么见你这么紧张。”我好像知道了些什么,让她不能用眼睛对着我看。

    “哦,这是我最近刚写的一首新诗,写得不好,扔掉算了。”她突然捋了捋胸口,故作镇定地走了出去,“对了,这诗你可别跟爸说。”

    “为什么呢?”我又好奇的问她。

    “叫你别问就别问,这么多话干吗?”她有些生气了,我觉得这诗写得很好,至少很美,被她扔掉了很可惜。

    一连还几天,我都从抽屉里面看到好几张类似的信纸,无一例外的都是诗歌。我对着它,又读了出来:

    “亲爱的灵

    青涩的微笑

    迎接了彩虹的天桥

    我和你,走在上面

    像诗人一样

    过去,和现在

    连接在一起,变老“

    这是一首大周的露骨的情诗,也是这首诗的泄密,二姐走在爱情的风口浪尖上。这事也传到了大周父母的耳中,一气之下,把大周好好地训了一顿。因为他们说,二姐为了大周已经偷偷地走到一起,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大周没脸见人,二姐更是寸步难行。言语可以铄金,比刀子都要害怕。父亲的愤怒没有道理,但一声嘶吼的斥责,把二姐埋葬在爱情的坟墓里面去了,之后我们两家不再来往了。二姐和大周还是见过面,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他们说二姐堕过胎,原因是他们曾经偷偷地相拥,又偷偷地接吻。我觉得这简直是荒谬之谈。可茶余饭后的事情,笑脸人都当了真。

    大周慢慢地走在公社的小路旁,和二姐擦肩而过,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们俩已经形同陌路。我始终不相信别人的鬼话,那天我一个人到了和辛子去过的枯井旁许愿,我的内心的声音告诉我,二姐是真诚的爱情守卫者。青涩的爱情终于是苦涩的,我不能理解,二姐却始终可以理解。

    “哎呦,你不知道,先前我看见他们两个人搂抱在一起呢?”乐于八卦的七婶又对着旁听的人把之前看见的二姐和大周幽会的事情叙述了一遍。二姐当时只是去和大周说说话,但被他们一说,反正都当乐子听了。

    “阿秋,你姐姐和别人跑了。”几个村头的小阿飞逢人就道听途说,对着我大吼。

    “去!滚开。”我捡起路边的碎石子,愤怒的朝着他们的方向扔去。他们逃得很快,我根本没有追上他们。

    父亲也听说了这件事,因为连小孩子都知道了。他把二姐锁在屋里,任她怎么叫喊都不能出去。后来二姐跳了窗出去的,总之她一定要见大周。反正为此,二姐已经心灰意冷,她当晚早就把情书撕得粉碎。

    我不知道两个年轻人的相恋为什么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甚至还要接受那样和这样的非议。二姐是无辜的,爱情本没有什么错,年龄也没有什么过失。我想偏见才是唯一的过错。

    二姐和大周成了村里年轻人的坏榜样,是个爱情“殉葬者”的典型。在没有家长的疏导下,他们被拒绝了往来。这事让二姐很委屈,她不再想跳窗出去,大周成了她过往的伤心事,于是天天躲在里屋哭泣,泪水把她的眼睛哭肿,成了一个花脸,样子变得难看极了。

    我终于见到了大周哥,是在一个午后的稻场旁,他气色并不是很好,看样子刚刚从家里收到了一顿训斥。二姐就和他席坐在草地上,看着阳光的影子,手里捧着一本簇新的红皮的书本,这应该是大周曾经送给她的。

    “大周,我们分手吧。”二姐终于说出了这句话,表情很平淡,事实上经过了一层痛彻的感伤以后,一切都会归于平静。

    “不,也许,我们还会见面的。”风吹着大周的头发,夹着青草的泥香,问候了这个多情诗人的浓浓的情感的忧伤,“我们还是朋友,不是吗?”

    二姐看着他,嘴角上挤出一轮像柔美的弯月一样的微笑。“我们一直是朋友,不是吗?”现实就是如此的感伤。两个有情人的奔跑,是一场注定失败的结局,那么当初追逐它的意义又在哪里呢?这话只有二姐深刻的体会到,其实在那一刻她已经长大了,她注定要成家立业,但始终不会是大周这个男人了。

    那本红皮书就是大周的钢笔字帖,二姐重新包装了这本书。再把书交还给这个曾经爱慕的男人以后,她释然地看着远方隽美的阳光。它并不刺眼,但总能慢慢地灼烧人的肌肤,爱情在这一刻崩塌了。二姐失去了第一份属于她的青涩的爱情,被父母强制斩断的情愁,也在这一天划上了句号。

    大周后来去了浙江,再也没有回到岑家埭。二姐在此以后也没有念叨过大周,她本来还存放着几封不忍撕毁的诗稿,因为那是她的挚爱。她看着蜡烛点燃后升起的火苗在眼睛里面燃烧,信纸一扔,只剩下灰烬。大周再也没有写诗,他学会了赚钱,赚钱比写诗有趣,那是他结婚以后的感悟。二姐后来也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当地的村民,后来南下经商,也赚了一笔钱。

    我始终觉得,初恋是最美的伤痕。榜样无所谓坏和不坏,在于真心和付出。这段别人眼里的不被人接受的爱情,在我的眼里很美很美。至少,我觉得二姐是一个拥有过幸福的人。

    【三】

    初中我整整念了四年,这期间有许多的是是非非,让我无比苦恼。除了当了一年阿飞的经历,就是一次次考试失败的痛苦。我对自己很失望,觉得知识对于贫乏的自己而言,已经成了累赘。至于大姐从县城给我寄来的很多名著,我更是一本都没翻过,原封不动地放在床头边上,都已经结了灰尘。

    几年的时间,村里装上了电话,倒是一件值得欢喜的事情。因为这样我可以和远在县城的大姐通话,可以了解她在县城里面的生活,那是我曾经的一段向往。可是一来二去,我觉得厌烦,因为大姐总是问我让我难以启齿的功课的事情。她的话筒对着我,就像我的领导和上司一样,既不亲切又不可爱。

    “阿秋,你今天温习功课了吗?”大姐在电话的另一头跟我说道。

    “呃,我温习过了。”我言不由衷地说。

    “快大考了哦,除了温习以外,还得多看书啊。”大姐一字一句地说,像一个老师一样,也许大姐将来就会从事教师这个行业,因为这很适合她知书达理的性格。“阿秋,最近在看什么书呢?”大姐又补充了一句,霎时让我心里一颤,眉头紧锁了一下。

    我最近根本没看书,连功课都懒得做。“姐,我最近在读托尔斯泰的书。”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不假思索的想起俄国文豪的名字,只是无端觉得他的名字很怪异又好记。

    “那你说说,你看了《战争与和平》是什么感受啊。”大姐的声音很温柔,但也很严肃。

    “哦,是吗?那是一本好书。”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应付大姐,因为我根本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一分一厘,“哦,我喜欢和平。”我这样说,只是随便的敷衍。

    “阿秋,你觉得娜塔莎这个人物的精神世界又是怎样的呢?”

    “啊,大姐,你可别为难我了。”我对着话筒,一脸无奈。

    “哈,阿秋。我知道你在说谎,在打给你电话之前,我已经跟爸聊过了。他说你这次之前的考试就没有及格,你得长点心啊。”大姐认真地说,我知道大姐认真起来的样子其实是有点可怕的,我预想着之后会有一段??锇肃碌难祷埃??晕野烟?采晕⒅Э?硕?湟恍??p>  其实大姐没有怪我,只是要我学习用功一些。她这次给我打电话来,就是想听听我的声音。

    我之后一直害怕接到大姐的电话,不想是过去那样期待的心情了。也许差生是没有自责的,就像我这个吊儿郎当的样子一样。就在四年的初中以后,我终于没有考上县城的高中。我再一次倒在了失败的边缘,而且一败涂地。

    “阿秋,你现在在做什么?”父亲突然问起我来了,他知道我整日在家不是闲逛,就是出去游玩。总而言之,我再一次成为了村里头的笑话,别人眼中的混子。

    我知道爸的意思,他觉得我是应该出去干活的时候了。二姐这几年没有念书,已经出去打工去了。我也会随着她的脚步而去,去没有自由,被约束了时间的地方。

    “是这样的,你舅舅现在在城里打工,我寻思着,你可以过去帮忙。”老舅陆城是个老实人,他原来在潮州的农村是开拖拉机的。后来搞经济特区,就去了深圳。我寻思着那一抹彩霞照耀的地方,是否会是最迷人的地方。那地方每让我想起就会思忖那一缕的魔力,会把每一份期许都吸去,成为城市林下最失落的注脚。那是我第一次面临深圳的墙角,不像现在,那会只是贫瘠而落败的小渔村而已。

    我原本以为我就是干大事的,事实出乎我的意料。我去深圳的第一天,穿上破烂的迷彩服的时候,工作在日晒下的日子就开始了。我成了年纪最小的建筑工人,拿起滚烫的废石上的石锤,狠狠的砸下石墙下的棱角的时候,注定要把青春埋葬了。

    我戴上厚厚的安全帽,在烈日炎炎的广东,影子被压弯了一寸矮小的曲线,任眼泪哭花了眼。我不止一次看着被磨起水泡的手,上面都已经长出了老茧,心生了怜惜。可在外面,只得自己照顾自己了。

    “阿秋,你做得了这份活吗?”老舅看着我,头上戴着安全帽,汗水肆意的流了下来,都顾不得擦拭。

    “能做得,能做得。”我嘴里这样说,但心里多少有些不痛快。

    “阿秋,你还小,干脆别做这份工了,回去我跟你父亲说说。”老舅疼惜我,觉得我应该继续念书。他哪知道我曾经无比厌学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天生不是在学堂看着书本当文人的材料。可是父亲对我说过,不读书了,就得自己管饱饭了。父亲总是对我很吝啬,他对我的刻薄,也许是我将来的一份机遇。过早地在社会摸打滚爬,也让我从小就领会了在底层的人情世故。

    我之后的几天,只顾着埋头干活,丝毫没有理会老舅的意思。父亲在临行前对我说,多干活就会多回报。现在不是计划经济,多劳多得。我不明白父亲对于经济学的解释,只是觉得那是一个教头给予孩子的真理。

    我在干活的日子里,学会了抽烟,也学会了用烟来讨好别人。他们说,这孩子真行。他们哪知道这是我被生活逼出来的。我在建筑工地的空地上做了下来,屁股上连接的是滚烫的温度,老舅也站在上面,痴痴地看着远方。他好像在想着家里的状况,想着我的表弟陆声正在读初中课本发出朗朗学习的样子。

    “岑润秋,快来领工钱。”建筑队的队长放下手中的榔锤,在石头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他叫了我一声,就转身往建筑单位的财务室跑去了。

    我从财务室从来,一丛刺眼的阳光直入我的眼睛,差点睁不开。这是我第一次领到自己的工钱,不多也不少,总共32块钱。这是不小的财富,我用这笔钱兑换了几张粮票,仔细地看着它许久,一直看得粮票上面的花纹发呆许久,终于我小心翼翼的把它们叠好,认真的夹在我的记账本中。

    “舅舅,谢谢你。”夜晚,我和老舅独自站在废弃的简易民房里面,看着狡黠的月光,迷人的星夜让我无比的思念家乡潮州的山水的模样。我熟练地点了一根香烟,雾气缭绕起一团远处的风影。

    “有什么好谢的。”老舅也点了一根烟,笑着对我说道。他看了我一眼,又欣慰的拍了拍我并不厚实的肩膀。我的肩上有一层伤口,是在建筑单位挑水泥留下的。老舅说我长大了,但也为我可惜。

    “老舅,我要回去了。”我有一丝感伤,这是我第一次来深圳的感受。

    “是吗?回潮州吗。”老舅继续抽着那根叼在嘴里的烟,已经被他抽的只剩半根。

    “是的,因为几天以后,我要去参加大姐的婚礼。”我想老舅应该知道这件事情,但他好像并不想回去。在这件简易的民房里面,有的只是过客在迷人的夜里孤独的抽烟。

    “没想到啊,小梅萍也要结婚了。时间过得真快。”老舅喃喃的说着,对着月光呼了一口气,“阿秋,再给我一支烟,好吗。”

    “好的,我给你点上。”

    那天,我和老舅聊得很晚,一直到深夜。他迟迟想念的家乡已经变了,而自己还在异乡守候着这份孤寂的夜晚。晴夜,是最朦胧而诗意的,可也是最多愁善感的琴声。游荡又悠荡,回不去又回不来,最终只能驻足于此。

    大姐终于结婚了,我为她衷心的祝福。我攥着平生第一份工资给她做了一份迟到的贺礼,是一面从商场买来的镜子。我说,女人最爱的是自己的容颜,看着镜子,就会永远注视了年轻的影子。

    “谢谢你,阿秋。”大姐的婚礼很简单,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拿着我递给她包装好的礼物,微笑着和我拥抱了一下。“你变得好黑啊,像是从非洲移民过来的。”

    “那可不,阿秋在深圳打工,刚回来啊。”母亲笑着说道。

    “阿秋,可怜的孩子。”大姐抚摸着我的头,有些怜惜地对我说。

    “大姐,你今天真美。”我对大姐开着玩笑,眼睛里却闪着泪花,这是我对大姐真挚的情感,是我们姐弟情深的感怀。大姐这一次嫁给了她同窗的好友,他叫覃安年,是一个英俊的后生。覃安年成了我的姐夫,是师范大学的高材生,也是我不可多得的良师益友。之后的几年里,他和我大姐同为初中的教师。我想,我要是还继续读初中,肯定能学得很好。

    大姐嫁人以后,村里响起了很厚的礼花。我和大姐平生第二次分别,从此隔绝成两个姓氏,两个家庭。二姐在那天夜里还失望地对父亲说,大姐可以谈得恋爱,自己却不行。是啊,二姐无数次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这是父亲横加阻拦的一次过错。父亲很执拗,但我觉得父亲此生做得最大的错事就是对二姐的婚姻。二姐最终嫁给了同乡的村民,为她曾经幸福、却今生没有爱情的婚姻埋下了深重的遗憾。

    “阿秋,你将来准备做什么?”

    “我,我还没想好。”我傻站着,看着父亲的严肃的目光,没有想好接什么话。

    父亲对我这样问,想必他为我想好了一个新的折磨人的出路。我背上了行囊,看着前方的一辆解放牌的敞篷军用车子扬起的尘土,轻轻地挥了挥手。我又一次走在的生命的叉口,我要惜别我的家乡,我的故土,那潮州的山水,再一次成为我记忆中的想念。

    那一天,我在武装部体检合格,成为了一名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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