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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女神的工作守则

      

  妇人的家位于泉桂城东郊边缘的方星镇,距离她们所在之处说不上近,大约要走一个时辰。妇人有伤在身,又要抱孩子,不方便再背个人,侯蓁蓁就更不用说了,她很自觉地接下了二叶的那堆包裹,于是背青年的任务便交给了三人中年纪最小的二叶……

  方星镇毗邻泉桂城,小镇固然不比后者的热闹,镇中仅有一孔泉眼,但这泉眼有些特殊,涌出的泉水常年呈桃色,所以被镇民称为桃花泉。

  桃花泉的出泉口藏在镇中一座石山底部的洞穴中,那洞口非常窄小,连孩童都无法进出。石山的山体异常坚硬,方星镇又是倚山而落,镇民们认为石山里住着守护方星镇的山神,若是要开发这泉眼,少不了大动干戈。先后有人折腾几次失败后,便无人打这泉眼的主意了。后来管辖方星镇的官员干脆联合镇民共同把泉口的土地挖整了一番,修了一个池塘来盛这桃花泉的泉水,取名桃满池。既然不能拿这口泉赚钱,那观赏观赏愉悦下心情也是鼎好的。

  居住在方星镇的人家不少,不过毕竟是小镇,镇民大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侯蓁蓁和二叶随妇人一路躲着人绕回方星镇时天色已黑,大抵也是运气好,一直到妇人家门口,她们都没碰着一个人。

  这对夫妻的住宅是一座带院子的简朴小屋。三人立在门口不住地四下张望,得二叶首肯后,妇人才小心地开了门,领着二人悄悄进了屋。

  关上门,二叶把青年放到床上,终于放下心来,长舒道:“这一路像做贼似的……夫人身体可还受得住?”

  妇人脸一红,低头惭愧道:“我身体无碍,倒是劳烦了姑娘……背着相公这么久,定是累坏了。”

  妇人其实挺难为情的,先是被这个小姑娘所救,又要这姑娘背着自家相公的尸首走了一个多时辰的路,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而她自己呢,走着走着不仅没觉得伤重,步伐反倒越走越轻盈,连原本苍白的面色都变得红润,要不是身体上隐隐传来的疼痛,她都快忘了自己是个伤患。

  二叶当然也察觉到了妇人伤势的反常,不过她只当是这妇人根骨奇佳,习过什么奇功才会如此。

  这边妇人却想着,定是姑娘给我服了神药,才能好得如此快……

  喉间一哽,她抱着孩子突然朝二叶跪了下去。

  “夫人这是做什么?”二叶忙去扶她。

  妇人推开二叶的手,跪道:“我虽嫁作人妇,但自小习武,也知江湖侠义,今日蒙姑娘大恩,无以为报,只要姑娘今后有令,定唯命是从!”

  二叶拉她不起,只好叹道:“今日这事若是你我相换,想必你也不会袖手旁观。你既知晓江湖侠义,也应知晓我不会要你报恩。不出意外,李德青之死查不到你我头上。我知夫人聪颖,不需由我来说明下一步该如何去做。今日你我一遇,算是有缘。但也缘尽于此。”

  妇人转瞬便领会了她的意思。

  人姑娘与她无亲无故互不相识,能帮她至此,于她是大恩,但对姑娘而言只属侠道热肠,举手之劳不求回报。可举手之劳至此已不能再多,二人今后桥归桥,路归路,互不牵扯。

  妇人扪心自问,自己之前那番话确有真心,可心底里有些别的期待也不作假。

  犹豫片刻,她终是把想说话全部咽下,含着眼泪俯身长拜下去。

  “多谢姑娘……”

  再起身抬头,屋中已无二人身影。

  ……

  二叶和侯蓁蓁缓步行走在方星镇的青石小道上,赏着路边灌木丛中隐约闪烁的萤火虫,各自想着心事。

  夜色幽悄。

  蝉鸣和蛙叫给静谧的夏夜增添了些许清灵的生气。

  “姐姐!”二叶忽然停下脚步。

  “嗯?”侯蓁蓁也停步,转头看去。

  少女直视着她,弯弯的眼睛亮如夜星,开口如吐脆铃。

  “姐姐的救不了,是无法救,还是不愿救?”

  她的认真让侯蓁蓁有些恍惚。

  在二叶的注视下,她第一次对自己的坚持产生了疑问,可仅仅是一刹,这个怀疑的念头才刚刚生出,她的大脑已经毫不留情地将这份疑问捏得粉碎。

  “我不确定是否有救他的方法,我只知道不可以救他,这违反了守则。”她如是说。

  “是何守则?”二叶问。

  “工作守则。”她脱口而出,又蓦地怔住。

  ——工作守则?这是什么?不对……没有记忆,但为什么会无意识地说出来?守则和记忆无关?是天生的限制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限制?会造成不良影响?是对哪一方?如果是对我……难道这里的生命体对我存在威胁?……救人违反守则,我是一名战士……那么修补漏洞……会不会是指要消灭这里的生命体?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生命是美妙的!不是用来消灭的!侯蓁蓁摇头打消了这个可怕的结论重新开始梳理——

  我对这里的生命体不抱有任何杀意,也许我并不是战士……那么之前的想法就不成立……即是说不良影响是对他们?救他们反而会对他们造成不良影响?是他们本体无法承受我的力量?还是说我的力量会引发更多不良影响?……唔,看来如果能确定我可以医治这里的生命体,那基本也能确定我是优于他们的更高等级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