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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当宅男累积的经验也是有用武之地的


  梅九现在光站着不动、那脸上的汗都直往黄沙地上滴。他见秦小知虽一脸大汗却依然精神奕奕,还隐约显出几分振奋;再看侯蓁蓁,妖女不愧是妖女,行了这么久的路却无半点疲态,别说汗了,她那衣服都一尘不染;而他和秦小知不仅又脏又臭,连胡茬都长出不少。

  他擦了把被汗水涩痛的眼睛,咬牙道:“我可以!”

  侯蓁蓁通过他的出汗量判断出他此时已是轻度脱水,再勉强前行怕是身体会受不了,便道:“看你怪累的,还是我抱你去吧。”

  梅九以为她这是在嘲笑自己,立马怒道:“……士可杀不可辱!我说了我能走!”

  然后在他的坚持下,三人只行出一里左右,他就不出意外地倒下了。

  “你看,我就说了让我抱你吧。”

  侯蓁蓁说着要去抱他,不想梅九却用最后的一丝力气负隅顽抗,直嚷着若是侯蓁蓁真抱了他,就于此自尽!

  “算了,大姐头,还是我来吧……”秦小知背起梅九,冲侯蓁蓁嘿嘿一笑,“这里的人啊,一堆讲究,思想顽固,可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好说话的!”

  等三人顶着烈日行至驿站,梅九已因脱水陷入昏厥。

  秦小知人还未进驿站门,声音已吼了出去:“掌柜的,赶紧来壶水!”

  “好嘞!就来!”岠国处处荒漠,驿站也只在绿洲附近才有,在外行走之人遇见缺水那是常有的事,掌柜对此已见怪不怪,应了一声就头也不抬地催促伙计去装水,可他忽觉这声音有些耳熟,于是探头一看,咦!正往此处跑的那人……不是秦小知吗!

  “哎哟!小秦队长!”掌柜忙丢下手中事务笑容满面地迎了上去,“你这……”待他看清秦小知背上驮了个人,身后还跟着另一人,而这两人的身形怎么看都不是岠国人所有,便奇道,“你从哪领了这俩命比金贵身比纸薄的小家伙回来?”

  自古至今,极少有宁国人愿意前往这环境恶劣的沙漠之国,即便有人下定决心要来此学艺,但待不下几月也会被艰苦的生活条件吓退、跑回宁国,所以就有了宁国人命比金贵身比纸薄的说法,这是岠国人专门说来鄙夷宁国人的用词。

  “我刚从宁国回来,这二人是我的友人。”秦小知道,“掌柜应知我早在一年前就辞去垦荒军一职,如今可当不得那声小秦队长。”

  “这是哪儿的话!你当十一小队的队长那会儿不知剿灭了多少合颚虫,是我岠国的大英雄!即使你现在不是垦荒军一员,这声小秦队长还是当得起的!”

  ——是的,我们的小知同志在去宁国前,在岠国境内可是一名响当当的人物,虽不说家喻户晓吧,但听过他大名的可不少。因他在某次围剿合颚虫群时神勇过人,完美指挥小队成员在没有任何伤亡的情况下一次剿灭了共八只合颚虫,自此名震整个岠国。

  但其实吧,合颚虫这个在岠国人看来最大的威胁,对他来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为啥呢,因为合颚虫再厉害,那也只是虫子啊,虫子能有多高智商?它们攻击、躲避和逃跑的模式都是固定不变的!一米多长的体长虽比一般虫子要大,但你们岠国人更大啊,那虫子又不是刀枪不入,只要对方没有绝对的数量优势,己方配合好、不贪刀、躲避得当,摸清它们的行动规律,那杀起来就和打游戏杀怪一样,so easy啊!

  给梅九灌下一壶水,扒了他那身闷热的衣服,秦小知就把他丢床上躺着了。

  趁梅九休息的功夫,他租了三头骆马,买了十个水囊,然后又叫掌柜准备三套岠国服饰。不想那掌柜听后却有些为难,道是骆马和水囊都是现成的,只是那宁国人身形矮小,没有能供他们穿的衣物。

  知晓那二人是秦小知的友人,掌柜的自然不会再刻意为难二人,实在是宁国人不常往来岠国,就秦小知的个头穿岠国服饰都勉强,更别说是一般的宁国人了,估计他就算找遍整个岠国,都找不出能让他俩穿的衣服。

  侯蓁蓁忽然灵光一闪,对掌柜道:“你照常准备三套衣服就好。”

  她自进了客栈就没开过口,这一开口就把掌柜吓了一跳:“你……你是个姑娘?!”

  侯蓁蓁点点头,然后朝不解的秦小知一眨眼,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你忘了我有针线,尺寸不合适,那就自己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