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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这么说吧,林夕的这首《黄昏》很新也很旧,取得是刘华苦情歌的调子,但是走的却是自己的路子。

    截然不同。

    某个公司的歌手群里:

    “我仿佛在淡水的渔人码头看到十分绚烂夺目的夕阳,而此处的日落非常美丽是紫红色的,与别处不一样,但刹那间夕阳就消失了。好美。”

    “林夕真的是爱了,以后他就是我的偶像。太帅了。”

    “我仿佛真的看到昏黄的天,红透的边,林夕绝了。”

    “开始时,林夕追赶我们,没想到三个月后,我们需要仰望他了。”

    “我都不知道自己听了多少遍。”

    ...

    已经彻底沦为林夕拥趸的毛毛也在第一时间发表了自己评价:

    “在候车(别问我凌晨为什么还要候车,因为要挣钱养家)的时候,耳机里一次又一次传出了这熟悉的旋律。已经记不清这是循环第几次听这首歌,却好像爱这首歌爱了很多年。

    这首歌叫《黄昏》。它的旋律,一如歌名,落日余晖间,带着一种迷人的凄美。而它的创作者,名叫林夕。

    我自始至终没听腻过,只这首歌的曲子太过优秀。

    在几乎通篇反复循环613(副歌这里是5级)这样的和弦框架内,搭建出了一遍即惊为天人的旋律,老实说这非常不简单。

    其旋律简约,却极具记忆点,主歌怎么都想不起来的初级、俗气的洗脑,它是每一段都做到了抓耳、惊艳,而且又不晦涩。主歌线条是先短后长,副歌则刚好反过来,错落有致,又有所区分。

    旋律简约,却极具记忆点,大量的小和弦与小调音,让曲子本身就带有一种强烈的画面感,即使不听歌词,听者依然可以感到:仿佛置身落日余晖之下,慢慢被残阳包围,最后被夜色吞没,这样一种氛围。

    无论时代怎么变,有些美,总是会一直留存的,强烈推荐大家去欣赏一下...”

    不少人看到了毛毛的微博。

    “毛毛这么晚还要工作,你这个工作正经吗?”

    “本来只是感觉《黄昏》很好听,现在经过毛毛的一顿分析,不明觉厉,更好听了。”

    “你才听了几遍呀,就听出这么多东西来,我们的耳朵是一个耳朵吗?”

    “听君一席话,胜似一席话呀!”

    “能说普通话吗,你写的我看不懂,请打开麦克风交流。”

    “毛毛表示你们知道的,我是林夕的忠实舔狗,现在正是我发挥的时候。”

    ...

    不管怎么说,毛毛的微博一经发出,就被很多知名大V点赞转发。

    网友们可能听歌感觉好听就行,他们这些专家还是要看一些专业方面的东西。

    《黄昏》这首歌,显然在词曲方面都是顶尖的,经过毛毛这个专业人士的分析,让更多人认识到了这首歌的价值。

    天芒这次出击的曲爹张新华也转发了微博,并配上了:

    甘拜下风!

    苦情歌祖师爷刘华也刷到了毛毛的评价,不自觉的点了一个赞。

    转发是不能转发的。

    天王的面子和公司的因素让他不可能去转发,转发就意味着认输。

    但是他内心已经认可了,点个赞就是他的回应!不涉及立场,纯粹只是因为老前辈对音乐的尊重!

    双方依旧还在打擂台。

    但还是让眼尖的网友发现了,纷纷上刘华的微博下起哄。

    看到这个场面,郭啸天笑疯了。

    “你看看,我说不让你点,现在麻烦了吧。”

    刘华听后也不在意,笑笑道:

    “没事,这是他自己赢得的。”

    刘华说的这个“他”不是毛毛,而是“林夕”,郭啸天是懂刘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