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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盗花贼命案

    拐过一个胡同,再走十几步,就是周三儿的家了,周三儿低头看着怀中之物,高兴的嘴都裂到脑门后去了——就凭这几滴眼泪,也值个三十五十了!

    “好妹子!莫哭,”周屠夫平常红刀进绿刀出的,眼皮不带眨一下的,今天看到裴洁哭得一团梨花儿,居然也动了温柔之心,软语哄着,“哥哥疼你还来不及,哪会将你千剐万剐的,我们做一回夫妻,管教你有鱼有肉,过得一世好日子!”——这话倒不假,周屠夫本是卖肉的,自然不少肉吃,周三儿家中兄弟果然有一兄弟,也是卖鱼的,拿来几条吃吃,倒也使得。

    裴洁哪里想得什么吃肉吃鱼的?只望自己这清白身子,别被这屠夫沾上肉腥味儿,因此,只管死命叫着:“救命啊!救命啊!”

    却因周三儿捂得结实,因此,并没有惊忧到半夜睡熟的人儿。

    虽然睡下的人儿没有受惊,正在房脊上一人却微微侧身,放眼看了过去:只见一人月色之下,抱着另一人飞奔行走,听得那怀中之人,却是女声,似叫救命。

    “原来是个盗花贼!”屋顶上那人,正是燕山派第七代掌门人刘清云——所谓燕山派,不过是寓言如燕穿山,来去自如之意——直白的说,就是偷儿。

    偷儿,又分大偷小偷之说。像那种寻常市集,拉钱觅银之类,自是小偷儿;又像那无事偷鸡摸狗之流,自是小之小偷儿,不但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是那大偷儿,也是极其轻视——所谓大偷儿,自然是摘金夺玉之辈,如影似流,非一般人所能追赶的,不但官府难以追捕到案,平常百姓心里头反而暗暗羡慕:他们可在那些富贵人家之中,穿屋走檐,盗获东西,犹如探囊取物——一时兴起,丢些钱财给老百姓,老百姓便称为大侠,所以大偷儿,老百姓的理论上,便是大侠人物。

    这种种偷儿,最数盗花贼令人不齿,若是被人抓住了,自然是一顿暴打,打折了腿脚,哪怕送了性命,官府也甚少追究,只道群情激愤。

    就是被大偷儿碰上了,也有不少好事之人,横加干涉。

    周屠夫虽非盗花贼,却也似是盗花贼了:夜半时分,怀抱一破衫之女,发足狂奔,不是盗花贼,又是什么?

    恰好周屠夫命运不济——若是换得他日,或是虽是今日,所遇之人,又非刘清云,自然是抱得美人归。

    这刘清云,生平最恨的就是盗花贼!只因刘清云夜夜盗金盗银,留个空房与夫人,刘夫人耐不得寂寞,三来两去,竟然与外人勾搭成奸,趁刘清云不在,高里去高里来,与刘夫人暗里偷香送玉,温存不已,惹得个刘夫人娇喘息息,*不止!适逢刘清云出门半晌,看云高月清,今日不好下手,竟然半路折回!听得这男女之声,当下火起——戳破窗纸,看清那时高时低,怜怜绵绵的正是自己的结发之妻,而身上之人,却是人人可耻的飞花贼陈雄!当下不发一语,直冲进去,刀起刀落,把陈雄砍落,立刻血溅当场!

    刘夫人突遭此大变,看清楚持刀之人,正是自己夫君,不觉寒风阵阵——不待她辩解半字,刘清云盛怒之下,早已送了她的性命——可怜这一对奸夫**,只好黄泉地下,再续好梦了!

    如此,刘清云对盗花贼恨之入骨,只要逢着,绝不轻饶。

    听到女声低叫救命,刘清云立刻飞身而下,眼看着周屠夫已近家门,抢前一步,背后一刀,早已断了周屠夫好梦——果然是黄梁一梦!这周屠夫也只好黄泉地下,挣得三五十银,再买娇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