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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抛妻弃子十二(捉虫)

    楼笙看着眼前的枪,脸色变了变,攥紧的手仿佛畏寒,忍不住颤动,他盯着枪口,室内恒温,温暖适宜,但他却感觉扑面的冷空气,直往胸腔灌。

    把弥漫在心尖的寒意压下去,他依旧轻声哄,“溪溪把枪放下吧,小心伤到自己。”

    褚长溪咬着牙摇头,“不要,你放我走,我就不杀你了。”他眼框通红,金发凌乱,涉及生死,他孩子气的意气用事,枪指的平稳。

    楼笙心中怜惜,但更多的是对自身悲凉,何等冷血无情的金赤羽家族的家主,如今对上心爱之人硬不起一丝心肠。

    “溪溪,”低沉嗓音,缓慢说话时明明显得冷寒,但却能让人听出无限温柔,“你真的会杀了哥哥吗?”

    他伸手抚摸褚长溪乱发,微卷发丝柔软,褚长溪浑身上下都软,和他的心很不一样。

    褚长溪偏头,不让他碰,枪往上抬,对准楼笙心口,他最近刚学过,什么位置,能让强大的雌虫一枪毙命,“我没开玩笑,你若不信,大可一试。”

    “真的吗?”

    “当然!”

    “哥哥不相信,”楼笙不想激怒他,但突然想赌,赌这个没有心的小坏蛋能心狠到什么程度,“你能下去手吗?”

    “有什么下不去手的?”褚长溪似觉得好笑,微微扯开的嘴角,小少爷娇贵任性,不如意就闹,他有什么做不出来?

    和他赌,输是毋庸置疑的。

    “那就动手吧,”楼笙抬头握住枪管,抵在自己心脏的位置,“哥哥教你。”他身子前倾,另一手突然按住褚长溪后颈,往前勾,唇压过去。

    隔着一把枪,他强硬的亲吻。

    褚长溪,“?”

    门口已没有人在守,解决了楼笙,他就能走。

    褚长溪挣扎不开,气急了,就着这个姿势,一怒之下真的扣动扳机。

    “砰—”

    鲜血喷溅,冲力将两人分开些许,楼笙垂眸,缓缓松开手,双臂无力般的垂落下去,目之所及是大片大片的血水染上小雄虫的礼服,他曾精心准备的。

    心脏被射穿一个血洞,他没有防御。

    若他是普通虫类,他真的会死。

    ——所以,真的不爱。

    输的彻底。

    楼笙看着胸口血流如注,冷峻的眉目,硬化出的温柔慢慢流逝般的消失,仿佛行尸走肉的平静和麻木。

    他想开口说话,却轻咳着大口大口的血从嘴巴里流出,他失力般瘫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

    褚长溪怔住很久,见这一幕,吓到似的仍了手中的枪,他爬站起来,居高临下,硬撑着冷脸,“你不该强迫我的,不该关着我!”

    他是谁?贵族小少爷这一生没这遭遇。

    抹了把唇瓣,似要把某人气息擦拭干净,褚长溪眼圈却红了,浓密睫毛轻颤,

    “你流了好多血,会死吗?”

    他似发觉自己做事过分了,有些手足无措和恐惧。

    血色蔓延,白色地板上艳红颜色惊心刺目,楼笙抬起头,血水顺着下巴流过脖颈,沉暗的眼眸闪过微弱的亮光,他用尽最后一丝意识安抚,

    “不会,溪溪别怕。”

    褚长溪蹙眉,他可是凶手,这人分不清好坏吗?

    他转身离开。

    楼笙不会死,金赤羽一族有类似于“不死之身”的能力,只要气息尚存,可心脉重塑。

    当然这也需要强大的体魄和精神力,重塑过程缓慢且痛苦,如同凤凰涅槃,烈火烧身。楼笙作为金赤羽一族曾经的族长,这方面能力自是最强。

    但这种能力自古以来就遭人忌惮和觊觎,所以他们一族本隐居在一个无人问津的荒原上千年,不问世事,不与纷争,世上几乎已没有他们这种神秘能力的传说。是褚长溪刻意闯入,让作为家主的楼笙破戒背誓,爱上他,后来又因为他一句话去参军,只为了给小雄虫一个满意的雌君身份,但他主动辞去家主之位,遭受所有族人的唾骂,他被驱逐家园,永不得回。

    他为褚长溪所承受的,远比他能看见的多。

    楼笙最后的视线里,是小雄虫远去没有回头的背影,他眼前恍惚又出现被驱逐家园的那一幕,有长老一边从他腕部缓慢抽取出那条代表无上力量的手筋,一边咒骂,“楼笙,你背信弃义,不会得善终”。

    这句是应验了的,不止一次。

    楼笙闭上眼睛之前,用尽力气按通了手环通讯,只气息微弱的吐出两个字,“救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