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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直到那个黑瘦黑瘦的少年把那污耳朵的歌曲给唱完,端王才知道原来这孩子不是普通的孩子——他是个说书先生!

端王并不是一个喜欢听说书的人,曾经家里穷,根本没有说书先生这个行业,等说书风靡的时候他已经从一个猎户变成了一介王爷,一举一动都要有“皇家风范”。

皇家风范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它的存在让端王忍不住开始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总担心自己的行为让别人看出他曾经是猎户从而小瞧了他那辛辛苦苦治国理政的哥哥,但又担心如果太过露财会让百姓心里有想法。

所以所谓皇家风范,就是既要显露自己有钱有权的特质,又不能把钱和权用在太俗的地方。

而端王对此的应对就是,他不去听说书,他在家里养一群戏子,他看戏!偷偷摸摸地在家里看戏不请外人来!但平时遇到官员交流时候又提到自家养的戏班子,把钱和权花得清新脱俗。

但看戏确实比听说书要有意思得多,一个是演,一个是说,一个是实实在在的看,一个是靠脑子里想象,久而久之端王也真的不喜欢听说书了,比起说书他更愿意看家里戏班子的戏。

所以在发现自家儿子之所以晚回家是因为他跑到方氏菜馆听说书之后,他完全不能理解自家儿子的行为,合着五颜六色又好看又好听的戏折子还不如一个黑不溜秋的说书先生?

端王并不是很想听这个唱歌唱得鬼哭狼嚎的黑瘦子说书,想要转身返回府邸,等儿子回去了再促膝长谈有关孩子审美的问题……然而他发现他已经出不去了!

他的身后事黑压压一群人,身前也是黑压压一群人,那群协助他挤进人群的护卫队早已经看不到人影,他自己更是寸步难行,事实上除了店小二还能够自由地端着菜盘在人群中穿梭之外,这里所有人都已经到了寸步难行的地步了。端王无奈,只能拉住穿梭的店小二掏钱买了一堆用纸包好的可以拿在手上吃的吃食,站在那里等着听这个黑瘦子说完书再把自家孩子接回府里去。

但是很快……他就忘了自己刚才的想法了。

端王是听过说书的,也正是因为听过说书,他才觉得说书这种娱乐方式低级又无聊,你就坐在那里,看着一个人在那里说啊说说啊说,有什么意思?

我就问你有什么意思?!

事实证明……其实还是很有意思的_(:3」∠)_

……

……

秦关之说的《少年包三天》其实是一个对新来的观众十分友好的故事。

其他酒楼说书先生的故事都是承接前文紧密相连的,男男女女恩恩爱爱,只要一回书没听到,下一回再听很有可能就得一脸懵逼接受男主角突然中了状元女主角肚子里连孩子都已经有了的快进结局,这导致从开头就追这个故事的食客们会乐意每天都去听上一听,但同样的,也会让一开始没听过这个故事的食客完全听不懂这个说书先生在讲什么,只得悻悻离开。

而《少年包三天》不一样,用现代话讲,这就是个单元剧,一个破案故事和另一个破案故事之间,除了主角是同一组人之外,其他的不论是案发地点、嫌疑凶手都是完全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完全可以当做一个新的故事看,就算错过了之前的案子,也不影响新来的食客们听下一个故事。

更不要说讲故事的秦关之是个对新来的食客十分友好的说书人,每次讲故事前都要花一盏茶的时间给所有人念叨一遍主人公和故事前情,一路听下来的食客已经习惯了这位小说书先生每次讲故事前先唱一遍歌再概括归纳案件已知信息的做法,新来的食客也在这一盏茶的功夫里跟上了大部队的节奏,能够听懂这位小说书人讲的是什么故事。

端王就这样在一盏茶的功夫里知道了案件已经进展到哪里,死了哪些人,主人公收集到了哪些线索,故事到目前出场的人物包括哪些,他们的身份又是什么,然后跟着食客大部队一起开始思考到底这里面谁是凶手。

高丽皇子被杀一案进入到了尾声,在死了好几个人、中途还怀疑指认错一次凶手、凶手杀了个衙差留下假的遗书嫁祸于他之后,主人公包拯无愧于他“包三天”的名号,在各路人马的助攻之下,搜集齐了所有的线索和证据,召集众人,准备当众揭穿凶手的把戏,将凶手绳之以法。

当然,按照推理故事的尿性,凶手是谁这一点当然是要放到最后说的,在揭露凶手之前,首先要揭露的是凶手的犯案手法。

先抛出这个案子的疑点,然后再讲自己是从谁的行为或者是话语里受到了启发,带着大家回忆一波剧情,最后将疑点解释清,这样的揭秘方式不仅条理清楚,也能够调动所有听这个故事的食客的情绪,比如端王的情绪就已经被很好地调动起来。

台上,说书先生模拟主角包拯的口吻道:

“我一直都觉得很奇怪,这个案子里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凶手是怎么在四周都有官兵把守的情况下进到屋子里来的?而他又是如何从案发现场逃出去的?”

高丽国送郡主到宋国和亲,途径包拯所在的庐州,两位送亲的皇子全部都在密室环境下被杀,凶手消失得无影无踪,令人生疑。

端王忍不住跟着所有食客一起点点头,在听完整个案件描述的时候,他最不解的也是这一点,他是真的很想知道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一直到今天早上,我和公孙策一起从官兵把守的案发现场出来,一回头,看到门口两边分别站着相同数量的官兵,我这才回忆起案发那天,我也是这样不经意地回头,当时我就觉得有些奇怪,而今天早上我终于知道哪里奇怪了!”

台上的“主人公”一脸自信,黝黑的脸庞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伸出手指,不住地随着自己的话比划着:

“我问过陆捕头,案发当天的守卫情况和今天早上我看见的应该是一样的,照理来讲,官兵轮班守卫,两边人数应该是一致的,就比如今天早上,我看到沈捕快带领着队伍守着案发现场,就是两边站的人数是一样的……”

“可是案发当天,我清楚地记得左边门口的守卫是四个人,而右边的却是五个人。”

“啊!所以是有人少了?”

台下早已沉浸在揭开谜底气氛中的一个食客忍不住喊了出来,端王也激动得连连点头,然后发觉自己这姿态不太皇室,想要收敛住,可一看周围食客都和他一个态度,顿时又觉得整个人舒服开来,感觉自己这也没什么。

台上的说书人直接接过台下食客的问题回答道:

“不,不是少了一个人,而是多了一个人!”

他没有给食客们反应的时间接着道:

“有人当天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但是他出现了!”

“凶手从一开始就已经在屋子里面了,等高丽皇子回到屋子里,他便动手杀了他,然后躲在门后,等所有人冲进来慌作一团的时候,假装自己是当天在场看守这个屋子的官兵出现在现场,他本身就是守卫中的一员,他出现在现场没人会怀疑,一直到今天早上,我问了案发当天负责守卫这里的衙差,才知道其中一个人当天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大段大段的台词说完,端王在台下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那个凶手估计是他不愿意相信的那个人,还没来得及缓过神来,就见台上的说书人指着一片虚无道:

“那个人就是你——”

“沈捕快!”

台下的食客们一片哗然,脸上满是“我不相信我不接受你说的肯定是错的”的神情。

还没习惯推理剧“主人公身边必有凶手”定律的单纯善良的都城食客们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要知道他们对于在这个故事出场的沈捕快好感度可是很高很高的!

他们早从秦关之的口中得知,《少年包三天》虽然主人公是包三天,但破案的其实是一个小队,并不是单纯的就主角一个人破案。而很显然,这个队伍里翩翩公子公孙策是肯定存在的,除此以外,食客们一直默认沈捕快也是其中的一员——

要知道这位沈捕快刚出场的时候就是带队到山上剿匪,剿灭了在庐州城必经之路上凶恶了快十年的山匪,还捉到过采花大盗,武功更是庐州城公认的第一!

不仅如此,他长相英俊,与主人公的关系也很好,经常来主人公家里吃饭,在这个案子中更是三番两次拯救主人公于危难之间!

这样的人……

这样好的一个人……

“他怎么可能是凶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