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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灵市(一)

    空荡荡的街头,破败的店铺与满地狼藉的烟尘,整座清风镇显得无限凄凉颓败。

    仔细看去,虽是光天白日,镇上却无半个人影。

    明明几个时辰前,这里还是人流熙攘,买卖吆喝,上千镇民上街置买货物,在此休养生息。

    而这些男女老少,在日出后却都通通消失不见了。

    陈可音谨慎地打量着四下,别说是人了,连猫狗都未遇上一只,人人都说这清风镇是座妖灵镇。

    明明白日里冷清无人,夜半时却又偏是人满为患,喧闹鼎沸声百里可闻。

    据说每年因好奇来这儿的人上百千,却很少有人能活着回去。陈可音撅了撅嘴,正想随意寻间客栈歇息,却猛地听见身侧传来轻微响动。

    警觉地侧过身,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俊美分明的脸,一个黑衣男子叼着根稻穗,此时正得意地看着她。

    “你跟踪我?!”陈可音恼羞成怒道。

    男子轻蔑地摇了摇头,顺口吐掉稻穗立起身,快步走至她跟前负手道:“少自作多情,我不过也要来此罢了。”

    陈可音气恼地抬腿即走,急速走出几步后一扭头,那黑衣男子却依旧如影随形地跟在身后。

    她心下恼火,不由得御起轻功又全力飞奔出几步,不想一回头,那张好看却讨厌的脸竟是依旧半步不离。

    “你说你功夫又不行,聪明又不够,我该拿你怎么办是好?”男子故作嫌弃地瞧着陈可音,双眸里却是藏不住的满足得意。

    陈可音深吸了口气,终耐下性子问:“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跟我到这里?”

    男子皱着眉看着她眼里满是轻蔑:“你还真当自己是回事。”

    他眼眸如星,刀削般深刻的脸颊略凹陷,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调侃嘲弄的模样与寻常富家公子无异,可就是这样一个干净少年,却在几年里杀得江湖腥风血雨。

    多少人恨不得饮他血,食他肉。

    二人目光较量了许久,陈可音终败下阵来,泄气地转身去找寻客栈。

    黑衣男子无比自然地紧随着她,二人穿梭在无人的街巷,直到日暮西沉,终寻到间干净的客栈住了进去。

    男子全名李煜,仗着一身过硬的功夫游走江湖,向来喜怒随心,兴致来了劫富济贫惩恶扬善。

    清风镇的古怪之处,正在于白日无人,而每逢夜晚则买卖不断。

    传说凡来此的人,都能用极其低廉的价格买到在外头价值千金的货品。哪怕豪宅良田,琼脂美玉,甚至是稀世珍品也仅几文钱罢了。

    而传闻的可怖之处,却是凡入内的人都无法判断光阴的流逝。

    入市后,若是一炷香之内未及时离开,就将永远困在集市,成为万千摊贩中的一人,直到接连拖延得百人误了时辰受困于此,自己才能重返人世。

    只可惜来此的凡人大多受不得价廉物美的诱惑,受困集市的越来越多,能够脱险离开的却越来越少,以至于每晚喧闹声闻百里。

    外头的人绞尽脑汁想进来,里头的人却是费尽心机想出去,传得多了,这个集市便被称为灵市。

    陈可音放置好随身行李,望着窗外越发暗淡的天空,不由得瞧得出神。她心里明了,等太阳完全消失,黑夜彻底降临之时,便是时候可以入市了。

    两年来她上天入地打听进入灵市的方法,只可惜毫无所获。

    因为即使能侥幸从灵市出来,也必定是拖了无数替死鬼留在里头。

    这事多少不光彩,因此出来的人纷纷装疯卖傻,谁也不肯说明里头到底有些什么。好不容易让她寻到了这里,却是太多的情绪与心情,到了此刻反倒万语千言不知从何说起。

    人人来此都为一满贪欲,只有她自始至终不过为见一人。

    两年前,那人只因她随口一言,义无反顾转身踏入灵市,为她找寻罕见的碧血玛瑙。

    两年中多少个湿漉漉的梦里,她都能见到他幽深的眼眸与柔软的笑意,仿佛流光入梦,而他从不曾远离。

    纵使光阴流转,物是人非,她却依然想救他出去,或是陪他永远留在那里。

    奇珍异宝还是瑞兽神兵,终不如三千繁华你在我身边而已。

    夜空清亮,一轮圆月如明镜高悬。

    清风镇上逐渐开始有人流涌动,红艳艳的灯笼从街头一路亮到了街尾,买卖吆喝声不绝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