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星耀大地 第五十五章 天煞孤星

    时间已经过了两个时辰,在人族营地中,四个斥候在不停的用雪搓着自己的身体,他们的队长还没有回来,但是他们几个出奇的保持了一致,没有人提这件事,就连营地的长官野没有询问。他们好像已经习惯了斥候队伍中有人员的缺席。

    “你说队长不会有事吧?”终于,一个斥候忍不住问道。

    “队长是我见过最狡猾的野狼,就算我们都战死,他也不会死,像他这样的人,对于危险的嗅觉是很敏锐的。”另一个斥候说道,他是整个队伍中,年龄最大,军龄最长的人,从军十三年的他拥有八年的斥候经验,他都说队长是最狡猾的,那么这个队长一定是比所有北莽山脉的士兵更会活命。

    “可是,三个时辰了,队长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下巴上刚刚冒出的黄毛胡须表明说话斥候的年龄不大,不超过十八岁,他是和队长一起入伍的,看似寡言冷漠的队长在多次的执行任务中救过他的命。

    “三娃,你担心什么?既然队长说他三个时辰回来,他就一定会回来。”一个斥候开口说道。“老嘎子说队长没事,队长肯定会没事的,我们相信队长!”另一个斥候说道。

    叫三娃的年轻人有些不忿的说道:“为什么长官都不询问一下,我们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去侦测敌情,现在队长生死未卜,他们难道都不关心吗...”

    “三娃,注意你的言辞,你是个军人,军人就该有军人的样子,服从命令。而且,这一年来,我们失去的兄弟还少吗?长官什么时候慰问过?斥候就该有斥候的觉悟,只有马革裹尸,没有扬名立万!”老嘎子严肃的训斥道,然而所有人都看到他的脸上的痛苦。

    众人沉默,当初的斥候小队,现在只剩他们五个人,每失去一个,比杀了他们都难受,更何况,现在没有消息的是他们的队长。老嘎子摸着三娃的头说道:“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队长,相信他能回来。”

    “如果,回不来呢?”三娃小声的问道。

    “回不来,我们便把他找回来。如果我们找不回来他,那我们也不必回来了。”老嘎子一脸平静的说道。

    汶河平原,队长和魔族高手的交锋还在继续。

    “叮叮”的声音被暴风雪淹没,队长现在的心情很沉重。这是他修行以来,入伍以来,最危险的时候。眼前这个魔族之人必定不是俗辈。不远万里来到天莽山脉只想杀掉他,而且从刚刚打斗的经验中可以判断,这个魔族的实战经验很足,每一次的攻击都是瞄向自己的要害,哪怕下一刻自己的刀会落在他的身上,他也毫不在意。

    队长身影往后一侧,悬之又悬的躲过魔族的攻击。刚刚他如果不选择躲闪的话,银针会刺入他的巨阙,神阙,气海三穴。而他的刀则会在魔族之人的胸口上留下一道长约四寸深半寸的伤口。

    如果这么换招的话,队长的伤势不会很重,而魔族人的伤势则要比他要重。但是他没有选择这么做,一是他不知道银针是否有毒,魔族中,也不乏有用毒的好手。二是魔族之人天生体魄强健,在没有把握一刀将他斩杀的前提下,任何有风险的举动他都不会尝试。

    一股寒意从头到脚下蹿出。

    队长隐藏在面具地下万古不变的脸,终于有了波动。

    脚底感到寒意,腿便可以感觉到,腿感觉到,自己的上肢就可以感觉到,这样一来全身便都可以感觉的到寒意。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这说明,他的星力,不够了。在战下去,眼前这个魔族崽子不用亲自出手,便可以让北莽山脉的暴风雪将他活活冻死。

    眼前只有两天路,要么将这个魔崽子剁了当自己的军功,要么,被他剁了喂狼。

    队长忽然想到了些什么,他将刀背于身后说道:“先等等,容我喝口酒。”

    魔族之人不满道:“凭什么?而且,我有名字,东方不败。尊贵的圣族王室血脉,我为什么要听你这样一个肮脏的小孩子的话?”

    队长轻道:“你怕?”

    东方不败嗤笑道:“低劣的激将法,但是我得承认,你的计谋成功了,你有十息的时间,喝完酒,送你去见长生天。”

    队长将面具摘下。

    这是他一年多以来第一次摘下面具,却是在一个魔族人的面前。

    不得不说,他长的很美。

    是的,美,美这个词汇用在男的身上好像有些不太合适,但是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经过激烈的打斗,有些汗水在他的头发上,但这毫不影响他的美感。星光,风雪,美男子。就连身为敌人的东方不败也看呆了。

    “如果我们圣族的小姑娘看见你,一定会阻止我将你的脸划个稀巴烂。很可惜,我从来见不得有人比我好,圣族之人不行,你们人族也不行。”

    东方不败已经将银针捏在手里,他的身材很魁梧,这是所有魔族人都有的特征,但是这么高大的人却将银针作为武器,这让人很可笑,可是当你看到刚才的战斗,你绝对笑不出来。

    队长好像没有听到东方不败的威胁,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看的出,他是一个很注重外表的人,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带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也许他只是想让人们记住他的军功,记住他的实力,而不是他的面孔。

    队长整理好自己的头发后,从怀中掏出一个酒壶。很平常的酒壶,在人族的每一个城市甚至每一个乡村都可以买得到,三文钱一个。

    他好像在做一件很神圣的事,也在做一件十分庄重的事情。他将酒塞拔掉,没有急于喝下去,而是将酒举了起来,让酒香随着狂风而飘散。

    东方不败闻到酒香,他皱着眉头说到:“这是什么酒?不是汾酒,不是烈酒,光闻酒香却有刺鼻的苦味?竟是比蛇胆还要苦上三分。”

    队长没有回应他,在喝酒这件事情上,他不允许自己分心。他将酒气散去,仰头灌了一口。

    东方不败耸耸肩,他也许会喝哪壶苦酒,但他绝不会像队长一样灌的喝,他知道,那种滋味绝对不好受。

    然而,队长的脸上却看不到半点痛苦的表情,他将眼睛闭上,在仔细的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