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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
“这是书屋?”
杨落安站在那个大妈所指着的房子面前上下打量,纳闷地问。
李银毫顺着杨落安的视线往前看,入眼的是一间青砖瓦房,和集市上其他的商铺在外观上看不出什么差别。不同的是别的商铺门前或多或少都摆了些需要卖的东西,唯独这家的门口,空落落的。
再仔细一瞧,别说牌匾了,哪怕是一个有关书房的标志都找不到。
李银毫的语气中也有些不确定。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的吧?”
“管他的呢,咱们先进去看看,不是的话大不了等会再出来!”
说着便伸手拉住了李银毫的手,大步地跨了进去。
“有人吗?”
杨落安一边喊道,一边打量着屋里的布局。
李银毫也是一样看着,只是他没想到,这一间瓦房从外面看起来稀疏平常,里面倒是古色古香。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正中有一张木制书桌,桌上笔墨纸砚齐全,桌下有几把木椅。在靠墙边还摆有几个木书架,堆满了书。墙上挂着的有字亦有画,与屋子里的其他摆设相得益彰,格外有意境。
整个屋子里都透露出来一股文人墨客的清流。
杨落安倒看不太出来这许多,只是看着清一色的木制家具,转头朝李银毫问道。
“你知道这是什么木头吗?我怎么光是看着就觉得它不便宜。”
李银毫摇了摇头,示意他也不清楚。他会写毛笔字,并不是由于他家是什么书香世家。
恰恰相反,李银毫家里也并不是很富裕,之所以写得一手毛笔字完全归功于他自己的兴趣爱好,愿意时常抽出空闲时间来练习的缘故。
“咦?是你?刚才在集市卖野猪肉的那个?”
杨落安也诧异,没想到才一早上,自己就已经在集市上这么出名了?
那人笑道,随即表明了身份。
“我叫王仲清,这间书屋的掌柜,今早前去找人的时候有幸见识了小兄弟的口才,实在是令在下佩服。”
杨落安尴尬一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王掌柜见笑了,小本生意,都是为了柴米油盐罢了。”
没有闲聊太多,杨落安开门见山地说道。
“这是我……我的一个朋友,他会点笔墨,想来你这里看看有没有什么抄书的营生,补贴一下家用。”
王掌柜揶揄地看着杨落安。
或许杨落安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每次谈及起李银毫来,盯着李银毫时眼神里的深情是怎么也藏不住的,这也是为什么老黎,以及眼下的王掌柜都一眼就认定杨落安和李银毫就是一对。
古代的文人骨子里都透露出一股子清高,除非实在生活所迫,很少有人愿意出来抄书赚钱。同时这个时代的印刷术也并不出名,因此即便书本价格昂贵,却依旧难求。
有生意上门,王掌柜自然热情。
“不知道这位小兄弟可否写上几个字,我也好依照小兄弟的字迹划分价格。”
好比玉石有三六九等,书亦如此。字迹工整些,价格自然也就比潦草的要高一些。
李银毫也不磨叽,在王掌柜示意可在书桌上铺好的纸上写字时,拿起笔来挥洒而下四个大字。
“步步高升!”
王掌柜望着李银毫的字顿时眉开眼笑。
一来这字迹确实不错,二来王掌柜虽然开的是书屋,其目的也是为了赚钱,‘步步高升’四字确实让他称心。
“刚好我这有两本书需要抄录,就是不知道小兄弟愿不愿意。”
王掌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着。
“这其中一本字数不多,只需半日便可抄录完毕,价格也就低些,只有二百文。”
“而另一本则是镇上的富贾李财主家的公子所求,非但字数多,要求也严苛,一个错字也是不能有的。这价格上自然也高上许多,足足有六百文。”
李银毫没怎么想,就决定了要抄录二百文的那本。
这么决定当然有他的考量,如果贸然就接手了六百文的那本,且不说李银毫许久不曾书写,怀疑自己如今的能力。王掌柜虽然没有明说,但李银毫知道,单是失败的费用就是自己承担不起的。
保险起见,还是接手二百文的那本最为稳妥。
王掌柜没说什么,笑着把二百文的那本书的原册拿来。
“我自知道二位不是作风败坏的人,只是小店规矩,抄书需要先付原册价格,才能把书交付给你们,希望二位切莫介意。”
杨落安笑着答道。
“那是当然,我们能够理解。”
说着就往袖口里数出两百文钱,递给了王掌柜。
杨落安站在那个大妈所指着的房子面前上下打量,纳闷地问。
李银毫顺着杨落安的视线往前看,入眼的是一间青砖瓦房,和集市上其他的商铺在外观上看不出什么差别。不同的是别的商铺门前或多或少都摆了些需要卖的东西,唯独这家的门口,空落落的。
再仔细一瞧,别说牌匾了,哪怕是一个有关书房的标志都找不到。
李银毫的语气中也有些不确定。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的吧?”
“管他的呢,咱们先进去看看,不是的话大不了等会再出来!”
说着便伸手拉住了李银毫的手,大步地跨了进去。
“有人吗?”
杨落安一边喊道,一边打量着屋里的布局。
李银毫也是一样看着,只是他没想到,这一间瓦房从外面看起来稀疏平常,里面倒是古色古香。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正中有一张木制书桌,桌上笔墨纸砚齐全,桌下有几把木椅。在靠墙边还摆有几个木书架,堆满了书。墙上挂着的有字亦有画,与屋子里的其他摆设相得益彰,格外有意境。
整个屋子里都透露出来一股文人墨客的清流。
杨落安倒看不太出来这许多,只是看着清一色的木制家具,转头朝李银毫问道。
“你知道这是什么木头吗?我怎么光是看着就觉得它不便宜。”
李银毫摇了摇头,示意他也不清楚。他会写毛笔字,并不是由于他家是什么书香世家。
恰恰相反,李银毫家里也并不是很富裕,之所以写得一手毛笔字完全归功于他自己的兴趣爱好,愿意时常抽出空闲时间来练习的缘故。
“咦?是你?刚才在集市卖野猪肉的那个?”
杨落安也诧异,没想到才一早上,自己就已经在集市上这么出名了?
那人笑道,随即表明了身份。
“我叫王仲清,这间书屋的掌柜,今早前去找人的时候有幸见识了小兄弟的口才,实在是令在下佩服。”
杨落安尴尬一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王掌柜见笑了,小本生意,都是为了柴米油盐罢了。”
没有闲聊太多,杨落安开门见山地说道。
“这是我……我的一个朋友,他会点笔墨,想来你这里看看有没有什么抄书的营生,补贴一下家用。”
王掌柜揶揄地看着杨落安。
或许杨落安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每次谈及起李银毫来,盯着李银毫时眼神里的深情是怎么也藏不住的,这也是为什么老黎,以及眼下的王掌柜都一眼就认定杨落安和李银毫就是一对。
古代的文人骨子里都透露出一股子清高,除非实在生活所迫,很少有人愿意出来抄书赚钱。同时这个时代的印刷术也并不出名,因此即便书本价格昂贵,却依旧难求。
有生意上门,王掌柜自然热情。
“不知道这位小兄弟可否写上几个字,我也好依照小兄弟的字迹划分价格。”
好比玉石有三六九等,书亦如此。字迹工整些,价格自然也就比潦草的要高一些。
李银毫也不磨叽,在王掌柜示意可在书桌上铺好的纸上写字时,拿起笔来挥洒而下四个大字。
“步步高升!”
王掌柜望着李银毫的字顿时眉开眼笑。
一来这字迹确实不错,二来王掌柜虽然开的是书屋,其目的也是为了赚钱,‘步步高升’四字确实让他称心。
“刚好我这有两本书需要抄录,就是不知道小兄弟愿不愿意。”
王掌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着。
“这其中一本字数不多,只需半日便可抄录完毕,价格也就低些,只有二百文。”
“而另一本则是镇上的富贾李财主家的公子所求,非但字数多,要求也严苛,一个错字也是不能有的。这价格上自然也高上许多,足足有六百文。”
李银毫没怎么想,就决定了要抄录二百文的那本。
这么决定当然有他的考量,如果贸然就接手了六百文的那本,且不说李银毫许久不曾书写,怀疑自己如今的能力。王掌柜虽然没有明说,但李银毫知道,单是失败的费用就是自己承担不起的。
保险起见,还是接手二百文的那本最为稳妥。
王掌柜没说什么,笑着把二百文的那本书的原册拿来。
“我自知道二位不是作风败坏的人,只是小店规矩,抄书需要先付原册价格,才能把书交付给你们,希望二位切莫介意。”
杨落安笑着答道。
“那是当然,我们能够理解。”
说着就往袖口里数出两百文钱,递给了王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