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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第七十一章

    南欢身体刚弯下去便被扶起。

    宋暮对她一笑,一只手扶着她的手臂,半让过身,“夫人,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三人是禁军的将官,吴峰,李无敌,张琼秀。”

    三人皆是身躯一震,九死一生的险境中拼杀过来的人,此时对上那双明眸投来的目光却是难得的慌乱。

    禁军里连耗子都是公的,哪里有机会见着女眷。更何论这样尊贵美丽的女子。

    李无敌最先出声,上前行礼,“小臣李无敌见过王妃。”

    另外二人如梦初醒,跟着上前见礼。

    一旁的云竭跟着上前来向南欢介绍了自己。

    南欢站在宋暮身侧,记下了这张脸。

    她对这位御史早有耳闻,也很有兴趣。

    御史台一向是个宝地,御史们大多文辞斐然,以笔为刀,谏议时政。

    肃王是圣人长子,立嫡立长,如今没有嫡子,占着一个长字,朝野之中也多有拥簇。

    刀笔对准肃王,成了就是滔天之功,未成,怕是全家都性命不保。

    敢接这样的活,做第一个出头鸟,足以说明云竭的胆量很大,也是一柄分外好用的刀。

    莫说天家帝王,就说她的好父亲,这些年守着一个国公的爵位,来来回回也就领了几个虚衔,从没领过什么机要职位。但京中谁又敢看低白马公府三分呢?

    南氏一族不是没有要员,南袤不领要职,不过是将柳家和魏家的变故看在眼中,不愿真正走到圣人面前去担这样的位置,承受这般的凶险。

    有些话用不着家主亲自去说,有些事更用不着家主亲自去做。

    执刀之人有意,只消宴会上几句话,刀自然便会落下。无论是血溅三尺,还是崩了刀刃,都万万不会脏了执刀的手。

    南袤只领着虚衔,平日里做做文章,还能搏个淡泊名利的雅士名头,也能让圣人宽心。

    凡事不求争先,只求无过,能退就退,能避就避。

    越恒不过一个小人,他这样的小人还有很多。

    圣人重用小人,不是因为他偏听偏信,软弱好欺,而是他需要各式各样的刀,对准世家下刀。

    所谓过则归臣,善则属君。

    早年南袤是有心入仕的,她记得有一段时间经常听到南袤跟族人商议如何扬名,甚至连她都计算在内,让她在某个时刻展露才华获得圣人的欢心,再向圣人说一句‘此乃阿父教我’向圣人表露忠心。

    后来不再提及,也不想着再入仕,是因为柳家出了事。

    柳家几乎板上钉钉的下一任宗子人选,她的好舅舅被自家子弟砍了脑袋,连着她外公都污了声名,当时柳氏一族的名声臭不可闻。

    这一次吓破了京中世家的胆子,南袤作为柳家女婿必须避一避风头,蛰伏下去。

    这一避,魏家又日渐露出锋芒,南袤似乎已经习惯了蛰伏。

    京中风云几番变化,魏家坐罪,族人大受打击,京中又是不知多少家,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不得不离开京城,踏上流亡之路。

    白马公府能屹立不倒跟南袤的隐忍谨慎脱不开关系。

    比起柳家和魏家,他要谨慎的多,从未真正露于台前,更未暴露过自己的野心。

    南欢想要做点什么,就跟南袤一样需要不止一柄在台前的刀。她没有子嗣,不能将自己的孩子摆在台前,自己是女眷,不能站上朝堂。

    换句话说,她需要人,认识更多可以用的人,需要替她站在台前的人。

    宋暮用云竭来揭破肃王谋反是同样的道理,这样的事情给云竭是功劳,让宋暮自己亲身来做却会背上手足相残的罪名。

    她与宋暮现在是夫妻,夫妻一体,他要用的人,她自然也要见一见。

    在见到云竭之前,南欢就对对方有所设想。

    她设想之中对方应当是个锋芒毕露的文士模样,没想到此时见到云竭面貌普通,算不得出众。

    瘦高个,年纪不算轻,一袭青袍,瞧得出眉眼间有几分书卷气,眼神沉稳,整个人看起来相当内敛。

    南欢笑道:“原来云御史,我早听殿下提起过你的事迹。今日见到大人果然是大雅君子,非同寻常。”

    云竭眼神微动,略有些惊讶的看向宋暮。

    宋暮侧眸望着南欢,或许是因着在人前,一双漆眸克制而温柔,好似周身的冷硬气质都柔和了几分。

    他从未见过王爷这般神色,看来这桩婚事,王爷真的是十分满意,满意到连前朝的事情都向自己的夫人提及。

    云竭收回目光,神色愈发恭敬,垂眸拱手道:“王妃谬赞了,某实不敢当。”

    有善于察言观色的文臣也笑着挨个来向南欢介绍自己。

    一场宴席下来称得上宾主尽欢,南欢趁着这个机会认下这些对她来说称得上陌生的面孔,又在酒宴间向其中几位发出了下一次让他们的夫人来王府同游的邀请,期望进一步增加了解和联系。

    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云竭。

    由宋暮送走客人,南欢回到自己的院子,一进门侍女便送上药碗。

    喝完今日的药,她有几分疲乏,还是强撑着坐在灯下等宋暮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