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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回 伏兽身将动 2

    虽然跑了出来,林珑心里头总是不安。即使把两个人骗落陷阱,然而她并不知道那陷阱里是否会有进一步伤害野兽的倒刺,即使是有,那也只是暂时延缓了他们的行动,他们早晚还是要找来的。

    该回家吗?她心想着。

    人与人之间盘根错节,千丝万缕地联系着,一出事,就连坐,就株九族,就连根拔起,以此来稳固权威,起镇压作用,实在百试不爽。用没有人可以避免的家族的方式来加以要挟,其邪恶程度已经远超一般人。然而,既然这一种方式存在,就永远不会被消灭,反而会愈演愈烈,被运用出成百上千种花样,在这么对付别人的同时也时刻提心吊胆着自己的安危。

    除非一个人冷酷无情,或是孤苦无依。

    有依靠真是危险的事情。父亲担忧她,她是明白,然而此刻危险非常,如果回家一趟,那两个人追上来,她的气味一路沾染,必定会让父亲跟着遭殃。

    一念及此,她改了注意,担心焦躁就随父亲去吧,她也不信父亲一个只会医术,天天被人打的人能保护自己,倒是极有可能在自己面前无辜送死,结果还是一样。

    靠自己反而不会有事。

    当然自己也靠不住,她用以防身的那一小瓶药已经用完。效果很好,然而抵不住它药效短——不消一刻钟,那味道就会消散,毕竟是短期脱身用的东西。他们还是会追上来的——如果看到了王烈枫,那就另说。

    想到王烈枫,在寒冷而喧嚣的大道上,林珑不觉苦笑出声了。

    如果说见上王大将军一面是一个梦想,那这也许就是她所要付出的代价。

    这个代价未免太重了些,何以她见一次王烈枫,就得倾尽所有,还让自己陷入绝境呢。

    宁可没见过他也没救过他,他被救了也会忘记她,她被抓了也没用,最后还是要因为没有利用价值而被杀,真是多管闲事多吃亏呢。

    她决定临死前吃顿好的。

    酒楼也是香气浓郁的地方,酒香菜香缭绕飞腾,是一双温柔坚韧的手——也许可以保护她一阵子。

    她抬眼,丰乐楼在不远处。她低头翻找自己的荷包,小小的沉甸甸的一个,里面是父亲每天给的些零花,她的生活环境里没什么朋友可交,对于食物也暂时失去兴趣,因此攒了很久,本来只有细小的碎银占了一个角的,积攒至今竟也有半袋了。

    然而当她打卡荷包的时候,发现里面多了点什么。她奇怪地低头翻了一翻,拎起了一小片金光灿灿的叶子。

    整片叶子形如手掌,如鱼展开的鳍,如松鼠浑圆的尾。那叶片打造得极精细,连叶脉都细细长长,宛如真的一般。拿起来是沉甸甸的,也不知比碎银子和铜钱昂贵了多少。

    林珑着实吃了一惊。这么贵重的东西,她也只在很小时候,家境尚可的时候见过,是病人家属拿着值钱东西来找父亲,求他竭尽全力把人救活。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因此要用无价之宝来祈祷。

    林珑以为是王烈枫不小心掉出来的。她又往下一翻,看见了另一片金叶子。

    她反应过来,这是王烈枫带在身上当钱使的东西。金银并不经常在市场上流通,大多数时间是铸成各种器皿以奖赏臣下或收藏的,金子制的譬如金瓜子金叶子,银子常见些,化成一个个的银锭,形状各异。

    王烈枫的,自然是枫叶的形状。制成这样独一无二的专属的样子,也是有心了。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塞给她的。

    不过也好。本来还担心去丰乐楼只能喝喝免费的茶水,吃最便宜的一碟小菜,她人生最后的积蓄可能只够这点快乐,如果非要去丰乐楼的话。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真没想到还能多出笔钱来。既然如此,她也不客气了,径直朝丰乐楼走过去。

    “姑娘,这是我们这的菜谱。——您要点什么?”

    林珑坐在三楼角落的小桌旁,伙计有一搭没一搭地问她。

    这是金碧辉煌的一座酒楼。周围一桌一桌的满满当当的人,林珑没想到连中午都是人满为患,戏台班子也是勤,大中午的就在台上咿咿呀呀地比划。桌椅皆由红木制成,这种浓重沉静的颜色,为这偌大的厅堂平添了几分奢华。

    “我要——等一等。”林珑抬头看了伙计一眼,又低下头,去翻自己的荷包,“你是女孩子呀?”

    伙计的帽子下是一张清丽白皙的脸,果真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她短暂地笑了笑,道:“小姑娘是第一次来这吧?丰乐楼的伙计有许多都是女儿身呢。十几年前就这样了。那时候一位大人来我们这,说丰乐楼哪都好,是美的极致了,只可惜几个伙计太粗俗,不雅观,若换成女子,那就当真如同仙境一般。从此,我们的女伙计就增加了将近一半,如有需要,可以全程服务。做什么都可以,只要各位客官高兴。啊,如果姑娘有什么特殊爱好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林珑一听就明白大半,然而等伙计说出最后一句的时候,她还是羞红了耳朵,拼命摇头说:“没有没有,我只想来吃个饭。”

    “是吗?现在一心来吃饭的人可不多了。”伙计道,“小姑娘,我们这是先结账再上菜的,你可知道?”

    “啊,这样吗?”林珑道,“我刚才看见一个人吃完了再付钱的呢。”

    伙计道:“那叫男女有别,这是我们的规矩。”

    林珑笑道:“只怕是专门为我临时制定的吧?”

    伙计道:“您没来过罢了。”

    林珑也不理会这恶劣的态度,道:“按照你们这卖得最好的,来两荤两素吧。不,三荤一素好啦,加四个小菜。”

    反正也不是她的钱。

    “我们这卖得好的可多了去呢——”

    林珑从袋子里拿出一片金枫叶,在她眼前一晃,问道,“请问,一两黄金可以换几贯钱呢?”

    “啊,这,这是,大将军……”伙计忙捂住嘴,虽心中惊疑不已,但也不得不行礼道,“小女子不知大人驾到,有失远迎,实在失礼,失礼!”

    林珑被她的态度惊到了,确切地说,是被金钱的力量震慑到了。但还有点不放心,她追了句:“可以用的吧?”

    伙计殷勤道:“可以,可以!这就派人给您去换!”他把另一个伙计叫过来,使了个眼色,在他耳边以气声道:去找叶捕头。

    “换什么呀?”旁边一桌传来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悠悠然的,没有温度的,“这东西的价值你也是清楚的啊,还不够一桌吗?她既然能出手拿出金叶子,还计较这一点找零吗?小桃啊,你总是任性,你又何必耽误人姑娘的时间,还给她一样一样地算。是吧。”

    林珑见那年轻公子也是独自坐一桌,面前是好酒好菜。

    他面容阴冷俊美,有一双好看的凤目,眉毛往上挑,一眼望去,有隐约的压迫感。他虽然在笑着,可这笑容里却失了温度,似乎是一个程式化的,习得性的微笑——似乎他本身是没有这样的情感的。

    本该感激的,可是林珑在看到他的时候浑身一寒。

    许是天冷了,她想。

    “您说得是。”小桃忙道,“小女子这就去备菜。”

    等小桃走后,年轻公子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林珑:“你是在等人一起来吃吗?”

    “啊,不是。”林珑摇头道,“我一个人来的。”

    “哦?”年轻公子眯眼道,“那可怪了。”

    女子单独出门本就是怪事,一个人吃喝玩乐,更是可疑,看打扮也不是什么行走江湖的女侠客,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她也点不出什么贵的菜,因此小桃的态度有些怠慢。然而,骗吃骗喝吃霸王餐的可能性也是有的,那就值得警惕了。于是小桃一直在刁难林珑,直到见了钱才放下心。

    不过林珑也并非神经大条,粗枝大叶,而是平时被歧视惯了,因此也没和她吵,为的是不影响心情。

    太好了,丰乐楼里不但有食物的香气,且人声鼎沸,且温暖如春。这几种元素的混合是使人愉悦的,是暂时安全的,林珑在这温暖氤氲之中,一瞬间也忘了自己在被追杀了。

    年轻公子却觉得奇怪。若是大将军的的情人,那脾气必然是坏,是不可一世,骄横跋扈,青楼女子得了势都如此,可眼前的少女似乎浑然不知。

    也许是弄错了?

    他正在思索着要用什么样的开场白,对面林珑已抢先开口:“你不爱喝酒吗?”

    年轻公子笑了笑:“姑娘何以见得啊?”

    林珑道:“别人都是好酒配好菜,你却是倒了一杯茶,很少见的样子。我从没见过有人在饭桌上喝茶。你不会觉得有些可惜吗?美中不足。”

    年轻公子笑道:“茶我爱,酒我也爱。只是酒越陈越好,茶却是越新越好。听闻这里刚到了上好的云南普洱谷花茶,我自然是要来试一试了。与其说我是来吃菜,不如说我是专门来品茶的呢。”

    林珑道:“那也未必,只要方法得当,旧茶都能喝出新茶的味道。”

    他在茶雾缭绕中抬头:“你对这个还有研究?”

    小菜一样一样端上来。林珑一面夹菜,小口小口放到嘴里,一面含混不清地说着,“也不算研究,只是我家那里正巧产茶叶,到了采摘的季节就过去帮个忙,略懂了些。”

    ——不是千金小姐,甚至不是汴京当地居民?

    他愈发感到困惑了。

    林珑来了汴京这么久,对于当地的名产胜景却并不了解。也无怪,她生活范围狭窄,每天被事务填满,在日复一日重复的无聊之中,人也渐渐疏懒起来——生理上的疏懒,她知道长期不动是会报废的,可也无法,总是随便找个理由安慰自己:有时间再去四处看看吧。

    谁料这个机会很快就要消失了。

    她每度过一刻钟,都要感叹上一刻钟躲过一劫,又用一眨眼的时间来悔恨自己竟没有好好享受上个瞬间。

    也许这即将到来的一盘菜,也不知来不来得及吃完——能不能给她以安慰。

    会是什么呢?

    “来喽——糖醋软溜鱼焙面!小心啦,姑娘!”

    听得一声“小心”,林珑才转头去看,只见一大盘枣红色的菜砰地摆在桌上,那盘菜迸发出极为香浓的酸甜浓郁之气。

    盘中是一条巨大肥嫩的鲤鱼,浇了晶润微凝的汁,那鱼身上千丝万缕地铺了一层龙须面,如晶莹的半个蚕茧。

    林珑是南方姑娘,不太能吃面,看了这许多里龙须面,眉头一皱。谁料这也许是最后的一道菜都不能让自己喜欢,真是事事都不如意。她板着脸,百无聊赖地拿筷子轻点桌面,然后拿筷子小心地将龙须面往两边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