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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被薛牧这样的一搅和,凤瞳自然再没谈诗论文的心情,只是旁边坐着。不过韩墨心情似乎好了一点,虽然只是坐着没开口,不过却是认真的听。

    至于今天的主持人沈悦看到韩墨进来眼睛就开始放光,要不是身后跟着几个人,估计会直扑过来。

    不过即使沈悦神情如此热烈,直到诗评会结束了沈悦也未能跟韩墨说上一句话。后面四个侍卫真谓是把沈悦围成铁桶一般,就是沈悦有往韩墨这里走的意思,也立即阻止了。

    回到府里,凤瞳即向韩墨道:“韩公子想与沈公子叙叙旧吗?”

    韩墨惊讶,只是看怔怔看着凤瞳。

    凤瞳笑道:“公子要是想,我定能让你如愿。”

    韩墨却只是看着她,半天摇摇头,轻声告一句“告退”,即回了紫菱泛舟。

    凤瞳下意识的摸摸鼻子,这年头想讨好人还真不容易。

    回到有凤来仪,凤瞳即把四婢召齐道:“上次你们不是去挑美少年了吗,挑好了吗,挑好了就让我过过目。”

    四婢愣了一下,苹果吱唔的道:“王爷娶了韩官人,大家都以为……”

    以韩墨的才貌,她们四个就是再怎么挑也绝不可能超的过,也就非常理所当然的把这事忘记。谁能想到王爷把人家娶回来就是当菩萨供着,碰都不碰一下呢。

    “所以,你们就自己瓜分完了。”凤瞳满腔气愤的说出结论。

    四婢只是低着头不敢吭声。

    “我不管你们怎么办,五天之内我要在我屋里看到美少年。”凤瞳拍桌而起,满腔愤怒的大吼:“本王现在要开始充实后宫了。”

    天下间再没哪个王爷比她更惨,就是秀王你凤t晚上还有王君可以抱抱,她孤枕难眠太久了。

    只是还没等到凤瞳接收美少年,开始快乐的后宫生活,薛家人却突然找上门。大早上凤瞳刚起身,头发还未梳发,苹果就来报说薛家现任家主沈林和世女薛晴拜见。

    凤瞳一愣,自从开府之后,她一直非常小心的很跟大世家保持关系。虽然以前在宫里太夫跟前时,有过几次之缘,但缘份也绝没大到让薛家家主和世女大清早登门的地步。

    即使前些时候她因为韩墨的事跟薛晴有过冲突,但抢一个小郎君怎么着也不至把薛家家主给惊动了吧。而且她与韩墨成亲之时,薛家家主还送份了厚礼。

    “想先薛大人正厅坐,我马上就到。”凤瞳说着。

    等凤瞳梳装好进正厅,就见薛氏两母女正是一脸焦急的坐在客座上,家主薛林还好,薛晴脸上己是脸掩急燥。

    凤瞳更是疑惑,等凤瞳上席坐定,不等开口,薛晴就直道:“特意来拜见容亲王,是有一事相问。”

    “世女请说。”凤瞳也没计较她失礼。

    “那天评诗会,小弟曾经与王爷一叙,请问两位谈了些什么。”薛晴问的更急。

    凤瞳一怔,脸上却是不动生色,停了一下淡道:“也没什么,薛公子问起韩官人的事,就随口说了几句,后来不欢而散。”

    “只是这个?”薛晴反问。

    凤瞳微笑,看向薛晴道:“那薛世女认为薛公子与本王谈了什么?”

    “小女无状,请王爷见谅。”薛林起身说着,只是神情上却丝毫无指责之意,只是道:“事关重大,还望王爷如实告知。”

    凤瞳苦笑道:“虽然我不知道薛大人所指的如何的事关重大,但我与薛公子,也只有太夫宫里见过一次而己。以前以后都未有来往,又能谈起什么。”

    薛氏母女脸色更沉,停了一下家主薛林叹气,道:“是家门不幸,就在那天犬子与王爷亲谈后,当天夜里,犬子就不知去向。”

    “啊!”凤瞳忍不住轻声叫了出来,这还真是……薛牧不会是去边关找她姐去了吧。要真是如此……薛牧这番情谊先不说,重点是姐姐压根不能娶她。从古至今都是女子对男人先上车后补票,逼得男生不嫁也得嫁。真没想到薛牧……

    “家门不幸。”薛林低头叹气,看向凤瞳满是肯求的道:“王爷要知其他,还望告知。”

    凤瞳停了一下,苦笑道:“薛公子与本王说的也就是韩官人的事情,可能是临走之时担心朋友之故。”

    只是凤瞳的说词,很明显没有打动薛氏母女,薛晴更是一脸震怒刚要说什么,薛林拱手道:“既然如此,那就不打扰容亲王。告辞。”

    “送薛大人,世女……”

    看着薛家两母女走出有凤来仪的院门,凤瞳的脸这才沉下来。这一对大小狐狸,明明知道薛牧去边关找她姐姐,还在她面前如此装模作样。

    要不是早知道,以薛家的门风,怎肯把未婚男子夜奔如此大事诉之外人。万一传出去,别说薛牧以后婚事,就是整个薛家也要为此蒙羞。

    就是刚才薛晴问起的时候,要是凤瞳说一句与姐姐相关的字眼,估计薛林能直接拉着她进宫太后,先把赐婚的恩旨下了,先保住薛牧的青白再说。到时这门婚事就是想赖都赖不掉了。

    真没想到薛家竟然会如此执着这次联姻,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薛牧自己太坚持,薛家干脆就半推半就。别说薛牧与姐姐真有什么事,就是没什么事,只要传出去,就是碍于太夫的面子,姐姐也会娶了薛牧。

    凤瞳吩咐道:“马上给姐姐飞鸽传书,告知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