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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章 第三十一章

    格洛芬德尔勒住了马。

    什么玩意?他要跟伊缀尔公主订婚了?他自己怎么不知道?!

    “你都是从哪里听到这种不靠谱的传言的?”他问兰玟,隐隐觉得头有点疼。

    “梅格林告诉我的,贡多林里可能已经传开了呢。”兰玟一脸天真,“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哪里都不对……”格洛芬德尔嘟囔了一句,“我想可能是下午我跟图尔巩陛下的谈话被人误会后又不负责地传成了这样,但是我已经跟陛下解释清楚了,我对公主的感情只有友谊与敬爱。”

    “咦,所以你要和伊缀尔公主订婚的消息只是谣言了?”罗迷莫斯故作惊讶。

    “百分百的谣言。”格洛芬德尔一口咬定,同时又有点哭笑不得,“难道你还信了?”

    “为什么不信呢?”在格洛芬德尔看不见的角度,罗迷莫斯的表情似笑非笑,“你们两个很相配啊。”

    这话有几分真心不说,至少不全是信口胡诌。

    出于私心来说,罗迷莫斯完全不介意格洛芬德尔单身一辈子,不过如果格洛芬德尔有了心仪的对象,她也不会千方百计地阻挠。

    尽管罗迷莫斯可以接受格洛芬德尔所爱之人并不是自己(因为她自认也没有多爱对方,所以这很公平),出于迈雅的骄傲和自尊,她对那位假想的情敌也有着挑剔到近乎苛刻的要求,毕竟假如被她另眼相看的人选择的伴侣却是一位平平无奇的女子,那难道说明她在格洛芬德尔眼里还比不上一个普通精灵吗?

    不过假如格洛芬德尔爱上的人是伊缀尔,罗迷莫斯就无话可说了,事实上若不是立场相对,那伊缀尔会是她最为欣赏的女精灵——鉴于罗迷莫斯没有跟露西安和凯兰崔尔打过交道,不过即使在很久以后,罗迷莫斯依然认为伊缀尔的美丽和智慧丝毫不输于那两位传奇女性。

    而且伊缀尔·凯勒布琳朵还有一头金发。虽然自己还没有做过这方面专门的统计和研究,但就她目前的观察,如果结婚的两个精灵发色不同,那他们的孩子继承父母中金发一方的概率绝对不到百分之五十,格洛芬德尔那么漂亮的头发要是就此消失就太可惜了,但如果他和伊缀尔结婚的话,这两人的孩子肯定个个都是金发小天使……

    “你在想什么呢,兰玟?”格洛芬德尔莫名感觉到一阵寒意。

    罗迷莫斯回头:“你真的不喜欢伊缀尔公主吗?”

    “……真的不是那种喜欢。”

    “嗯……”罗迷莫斯转回去沉思了一会儿,又猛地扭头,“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突然被问这样的问题,格洛芬德尔多少有点尴尬,何况问他的人还是兰玟,就更觉的有哪里怪怪的,不过兰玟竟然好像很是认真,所以格洛芬德尔也不禁思考了起来。

    “呃,其实并没有非此不可的条件。但要是就我个人的喜好来说,我比较欣赏那种聪明、有自己的主见和思想,最好还有一技之长,富有活力但不失优雅的类型;外貌……外貌的话,我偏爱黑色长直发,嗓音好听的……”

    罗迷莫斯按着这个标准在贡多林所有人里一个一个排除,表情越来越微妙:“你说的是埃克西里昂?”

    “……的女性。”格洛芬德尔照着罗迷莫斯的后脑就弹了一下,佯怒道,“我就知道你没个正经。”

    罗迷莫斯揉了揉脑袋:“除了黑色直发,伊缀尔公主每一项条件都符合你的喜好啊。”

    “伊缀尔自然无可挑剔。”格洛芬德尔说。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她?”罗迷莫斯不依不饶。

    “这哪有为什么,没有感觉就是没有感觉啊。”格洛芬德尔没辙地回答,“可能……是因为我和伊缀尔公主都已经太熟悉对方了吧?”

    “关系熟难道不好吗?”

    “作为知己、朋友,那当然是很好的。”格洛芬德尔说,“可如果是作为伴侣……一旦你完全了解了一个人的所有秘密,那她对你的吸引力就会不可避免地打个折扣。”

    “可是一生太长了,如果你真的下定决心要跟某一人共度余生,你迟早会完全了解她的,不是吗?”

    “那倒也未必,人是会变的,有趣的人永远让人欲罢不能。”格洛芬德尔说,“我不是说伊缀尔公主死板无聊,但至少我是这样期待的,爱情应该从某一瞬间的惊艳和心动开始,而不仅仅只是因为两个人彼此熟悉且合适。不过这又有谁说得准呢?爱情究竟是什么,没有经历过的人也许永远也不会了解,我也只是说出自己的猜想而已。”

    罗迷莫斯没再说话,似乎是默默思考着格洛芬德尔这番话的意思。

    令人沮丧的是,格洛芬德尔的话不但并没能让她对爱情有什么新的领悟,反倒让她更糊涂了起来。

    所以爱情产生的那一瞬间,决定性条件到底是什么?两个人太疏远当然不行,可是太熟悉亲密似乎也不好了。太过炽烈的爱情难以维持长久,可如果从头至尾平淡如水,那爱情相比于其它感情又有什么特别的呢?就算给心中理想型对象定下一百条标准,当完全符合要求的人出现时,不动心依然还是不动心;反而是看上去不那么完美契合的人,最后反倒幸福长久也说不定。

    爱情啊爱情,或许她永远也参透不了了。

    然而即使罗迷莫斯在爱情方面愚钝至此,直至几千年后,在所有与她有关的传说中,她十有八九都是以一个妖艳妩媚、邪恶神秘的魔女形象出现,人们说她最擅长的就是蛊惑男人,让他们为她神魂颠倒,不可自拔。

    而罗迷莫斯真正的那些成就,却很少被人严肃地提及。尽管她造出过第一批蕴含魔力的戒指(不过和索伦的魔戒相比那连半成品都算不上),她也是第一个将精灵的躯体与飞鸟的羽翼完美结合并成功飞起来的神明,她能织出灿烂恢弘、让众神都为之赞叹的织锦,能在双脚被铁链锁住时跳出使人瞠目结舌的舞蹈……

    几乎没人记得这些,即使偶尔有人说起,他们也都毫不怀疑地说:那都是她为了勾引男人耍的把戏。

    唉,若她真能随心所欲地让世界上任何一个男子爱上她,那事情反而会变得容易多了。为什么爱情不能像锻造、飞行、编织、跳舞那样简单呢?她知道每种金属需要多高的温度才能熔化;知道怎样的气流适合起飞和降落;知道不同的节奏拍子该跳出怎样不同的舞步;知道如何用光线的变化巧妙地欺骗人们的眼睛,可唯独不知道怎样才能得到一个人的心。

    另一边,格洛芬德尔心里也是感慨良多,当年瘦瘦弱弱的小姑娘,如今出落得美丽、强健又有才华,也终于到了对爱情感兴趣的时候,真不知道最后是怎样的精灵,才能让兰玟为之倾心。

    “既然我说完了,那么为了公平起见,你是不是也该透露一点消息给我,兰玟?”格洛芬德尔半开玩笑道,“你的理想型是什么样子?”

    罗迷莫斯假装不乐意地撅起嘴:“呀,没想到格洛芬德尔你这么小气,这种事情还要有来有往的吗?”

    “我只是确实感到好奇。”格洛芬德尔笑道,“何况关心这个问题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我敢说,整个贡多林想知道答案的精灵比路旁这棵树上的叶子还要多。”

    对于格洛芬德尔日常的“盲目”赞美,罗迷莫斯只是微微一笑,并不在意。

    其实格洛芬德尔的话也不全是夸张吧,以她的容貌,追求者自然本不该少——如果不是她无法说话的话。

    “我喜欢……”罗迷莫斯想了想,“我喜欢‘格洛芬德尔’。”

    格洛芬德尔愣了愣。

    两三秒后,他才反应过来,兰玟的意思大概应该是说她喜欢“金色的头发”。

    ……

    太棒了,梅格林那小子光这一点就被判出局了。

    自这一天后,格洛芬德尔明显感到兰玟身上发生了不小的变化,虽然只限于在他面前,兰玟比原来放得开多了,格洛芬德尔时常会感到讶异,他原来怎么会以为兰玟是一个文静到呆板的姑娘?

    格洛芬德尔以前以为兰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后来他以为兰玟的兴趣是锻造,但现在他发现自己又错了。

    兰玟哪里是没有兴趣爱好,她的兴趣爱好广泛的不可思议,上至天文地理这类大学问,下至烹饪和园艺这些日常小事,兰玟从不拒绝任何能获得新知识的机会——只除了运动,兰玟对击剑和射箭等活动毫无热情,甚至就连梅格林邀请她一同强化贡多林的兵器和盔甲时,她都表现得兴趣缺缺。

    尽管罗迷莫斯感兴趣的领域众多,但就算是维拉,也没有无穷的精力兼顾世界万物,更遑论她一个小小的迈雅了,罗迷莫斯在阿尔达中待了数万年,勉强敢说自己还算擅长的事情其实也就那么几件,这其中就包括她在曼督斯殿堂时从薇瑞女神处学到的编织,与之相比,她在锻造上的技巧简直幼稚的像是个三岁孩童。

    格洛芬德尔也是无意间才发现了兰玟这项特长——是的又是无意间,兰玟最让格洛芬德尔不解的就是这点,她明明那么聪明,但除非是被抓个正着,否则她就绝不会故意显露出自己的本事,这并非是出于谦逊,倒像是有意隐瞒。

    事情发生在格洛芬德尔发现了兰玟的秘密那年的冬天,那个冬天格外寒冷,气温低到连这些渡过冰峡的精灵们都抱怨连连,格洛芬德尔也就随口跟兰玟提了一句:往年的冬服今年几乎要套两层才勉强管用。

    兰玟当时没有说什么,半个月后送给了格洛芬德尔一件羊毛衬衣,没错,就是穿在里面几乎贴身那种。

    格洛芬德尔承认那件衣服确实摸上去就很暖和,而且相比起那些笨重的兽皮大衣实在要轻便上不少,不过格洛芬德尔却没有立刻就欣然接受。

    “这是你织的吗,兰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