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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真实的世界永远是鲜血淋漓的,你要做好准备

    燕鸿卫张大了嘴巴:“有没有搞错?圣甲虫就是屎壳郎?”维杰尼斯笑了笑说:“当然没有搞错。圣甲虫,金龟子科,中文学名蜣螂,别称屎壳郎、推粪虫、推粪爬等,生活在草原、高山、沙漠以及丛林,以动物粪便为食,被称之为自然界‘清道夫’。这些东西,你上网一查,很容易就能查到。好了,不说这个了。我叔父嘉艾斯第一眼看到这个银制的圣甲虫,就觉得事情变得很不简单。

    因为古埃及人虽然崇拜圣甲虫,而且尊崇其为圣物,但是银质的圣甲虫却非常的罕见,而且这个大小的圣甲虫应该是被当做护身符使用的,但是作为一个护身符的话应该是三个同样颜色同样大小的圣甲虫并排串联在一起形成吊坠,这个银质的圣甲虫无论是哪一点都不符合古埃及传统的圣甲虫,而且从这个银制圣甲虫的制造工艺上更不可能是古埃及的制造技术可以制造出来的,所以嘉艾斯认为这个看起来很古旧的银质圣甲虫其实是现今用专业的雕刻工具和做旧手段做出来的假的古埃及圣甲虫。

    但是却有一点很奇怪,这个圣甲虫趴在人手心里的时候确实给人一种它是活着的感觉,而且如果仔细闻的话,是可以从这个银质的圣甲虫身上闻到血腥的味道的。”

    于亦可突然插嘴说道:“有没有可能就是铁锈的味道,毕竟人可以闻到的血的腥味其实大部分就是血液中铁的味道。”维杰尼斯笑了笑说:“作为一个专业人员,我的叔父嘉艾斯当然不会只相信自己的感觉就做出判断,他是一个不会让错误出现在自己身上的人。所以他在等到霍华德的同意后,用专业的仪器对那只银质圣甲虫做出了测定。结果确实有血迹的残留,但因为条件有限,并不能确认圣甲虫表面残留的是人血还是其他动物的血。”

    于亦可又插话道:“你的叔父是个很有求实精神的人啊。”维杰尼斯笑着点了点头,然后继续讲:“在对银质圣甲虫表面检验测试时,嘉艾斯现霍华德的表情非常奇怪,有种害怕什么被现但是却极力隐藏起来,脸上一直表现出的恐惧在这时看起来却非常像是故意装出来的。嘉艾斯测试完那只银质的圣甲虫后,便用霍华德拿出来的那块黄布包好,还给了他。

    接着嘉艾斯开始询问霍华德究竟想要脱手的是什么,霍华德说是一个装满这种银质的圣甲虫的陶罐,嘉艾斯笑了笑,盯着霍华德眼睛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怀疑,先说出银质圣甲虫身上并不存在霍华德所说的邪恶而神秘的力量,然后又从各个专业角度说出这个所谓的古埃及圣甲虫身上的种种漏洞。听完之后,霍华德忽然站起身鼓起了掌,同时霍华德脸上的神情又生了变化,变得神采飞扬自信满满,他一脸笑容的对装扮成古董收藏家埃尔的嘉艾斯毫不吝啬的说出各种称赞之词。然后,霍华德说出了自己真正的来意。

    霍华德手中确实有一件从图坦卡蒙墓挖掘出来的,似乎带有神秘力量的东西,那件东西或让握住它的人看到一些真实或虚假的幻影,那是一只在移动搬运图坦卡蒙遗体时从他身上掉落的一只深蓝色犹如蓝宝石一般的圣甲虫,栩栩如生,身体没有一丝一毫的破损,银质的圣甲虫就是以这只圣甲虫为模板批量造出来的东西。之前无论是深夜拜访,还是拿出那个银质的圣甲虫,其实都是霍华德对‘埃尔’的测试与考验,他要找到一个真真正正的掌握着古埃及知识和神秘学知识的人来解除他的疑惑。

    到这里时,霍华德一脸笑容的说出了‘埃尔’的真名,灵界侦探嘉艾斯。然而,嘉艾斯的反应却并不像霍华德想的那样吃惊,而是大大方方的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两个人在短暂的整理着装后,离开了收藏家‘埃尔’的住宅,来到了一个较为隐蔽的地方,那是英国博物馆附近一间民居的地下室里。在这里,嘉艾斯见到很多异常瑰丽的宝石和一些年代非常久远的各个国家的古董物品,其中与古埃及有关的物品最多。

    霍华德带着嘉艾斯来到了一间封锁异常严密、打开方式异常复杂的密室中,在密室里,嘉艾斯见到了那个圣甲虫以及一个刻着神秘符文的密匣。那晚到底生了什么,以及后来霍华德究竟求我叔父干什么和后来又生了什么,我的叔父嘉艾斯并没有告诉我。他给我讲了另一件事,就是那群盗墓者的消息。

    消息是一个常年混迹于墓葬品交易的亚裔人士带来的,这个亚裔人士的名字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不能被提及,总之他是一个在盗墓界名头非常响的人。他带给嘉艾斯的消息是:那群曾进入到图坦卡蒙的盗墓贼已经全部死于非命,有的死于疟疾,有的惨死于街头黑帮冲突厮杀,有的直接被活埋在墓穴里,但更多人则是被不知名的东西残杀致死。

    我叔父嘉艾斯的坚持不懈调查,终于解开了那些盗墓贼的惨死真相,他们中大多数是被一只随同他们一块跑出的野兽杀死的,剩下的人则是在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影响致死,这种情况是在严格调查跟那些盗墓贼有着密切接触的人得出的,而且在调查时使用了一些不太光彩、不太人道的方法,所以不用怀疑它的真实性,诅咒确确实实的存在,但并不是像人们脑补的那样严重,它只是运用一些很巧妙地方法来给人带来精神上的影响和肉体上的伤害。

    可能是大部分诅咒被那群盗墓贼承受的原因,第二次打开墓室的人虽然也受到了诅咒的伤害,但是并不严重,甚至可以说除了卡纳冯勋爵,剩下的所有人都可以说是正常死亡。其实卡纳冯勋爵原本也是不会死的,但是他拿了一件他不该拿的东西。至于东西是什么,因为种种原因,我不能说。好了,我讲完了,这是我叔父嘉艾斯亲身经历的事件。”

    听完后但丁一脸得意的看着于亦可,眉眼神情都都透着那种令人不适的嘚瑟劲。于亦可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说了句:“你的意思是法老的诅咒是真实存在的?但是这很不科学呀。”维杰尼斯笑着说了一句:“过度的迷信科学才是不科学。小樱,换你来讲了。”

    小樱清了清嗓子说:“维杰尼斯讲的确实是真事,因为那个不能被提到名字的人是我的外祖父。好了,不提这件事了。既然轮到我讲了,我就讲一个生在华夏的一件奇闻轶事。这件事,该怎么说呢,应该算是我亲身经历过吧。那是我刚满两岁,被我母亲带去魔都去拜访一个家里的长辈。就是那一次,我见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怪物。”

    于亦可眨了眨眼说:“人生中第一个怪物?难道还有第二个第三个?”小樱笑了笑说:“亦可,你应该已经察觉到了吧。现在坐在这里的都不是你经常见到的那种普通人,先你最熟悉的灰灰就是一个非常非常不普通的人。灰灰,你不要阻止我说下去,该面对总是要面对的,已经看到了,就终将无法逃避出去。灰灰,你以为亦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吗?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一直都是鲜血淋漓的,你要做好准备去面对它。亦可,你做好准备了吗?”于亦可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整层餐厅也陷入了极度的安静之中。

    最终一个吞咽水的声音打破了沉默,燕鸿卫放下茶杯,盯着小樱淡淡的说:“有些事情用不着你来提醒,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我有我的考量,别人也有别人的生活。至于,于亦可到底怎么看待这个世界是她自己的事。你这次做的事真的很多余。好了,亦可,还是好好听小樱讲故事吧,不要去乱想。小樱,你说两岁的时候去魔都,那个时候应该是吸血鬼和僵尸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吧,你见到的不会就是吸血鬼或是僵尸吧?”

    小樱眨了几下眼睛,看着燕鸿卫认真的说:“对不起,刚刚确实是我欠考虑了。亦可,不要想了,先听我讲的故事吧,这些事情,看来灰灰是准备亲自告诉你的。那我还是讲我的故事吧。那一段时间里,魔都确实是在闹吸血鬼的传说,同时那一年蓉城也在闹僵尸。

    但是该怎么说呢,我在魔都见到的那个怪物应该就是那段时间在魔都闹得沸沸扬扬的‘吸血鬼’,但是这个怪物虽然吸血,但它既不是吸血鬼也不是僵尸,它是另一种东西,是一种基因突变的产物。当然这个结论不是我得出的,是我母亲做出的总结,后来慢慢讲给我听得。当时我还是一个小孩子,虽然懂得一点事,但是我和别的小孩子一样贪玩,甚至比他们更加贪玩。那时的魔都还有着很多的老城区,我的那个长辈就住在老城区的弄堂里。

    弄堂里很热闹,每天都会有很多人,邻里关系也非常和谐,而且因为住的近,所以弄堂里那家来了什么人,出了什么事,整个弄堂的人都会在短时间里知道的一清二楚,那个时代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交流方式是让现在的人异常向往的。那时候的弄堂真的很热闹,有着精力旺盛的小孩子在乱跑,有着小商小贩在弄堂里叫卖。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就是让我的哥哥抱着我,在弄堂里肆意品尝着这里的热闹。还想有点跑远了,我再讲回来。

    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吸血鬼’事件的影响,弄堂里不像往日那么热闹,白天在弄堂里都很少见到小孩子,到了晚上更是连成人商贩都很少,那时候,人心惶惶,家门紧闭,都似乎在躲着什么可怕的东西。跟着母亲来到这里的时候正是下午的三四点钟,母亲哎呦,好别扭,还是这样说吧,我妈在和别人谈事情,谈的都是一些非常无聊的杂事。我当然不会感兴趣,于是在我打了第三个瞌睡的时候,我决定出去转转。

    于是我偷偷溜从床上溜了下来,又趁人不注意,偷偷溜出了院子,当然这只是我以为的偷偷,其实我的一切举动在我妈眼里都犹如洞若观火,而且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她还安排了人来保护我。院子里青灰色高大的石墙,对当时的我压迫感很强,虽然院子外也都是同样高大的石墙,但是对当时的我来说,还是充满着诱惑的。院子外弄堂里,可能是常年见不到阳光的原因,会让人有种很阴冷的感觉。但是从小未遭受过鬼故事毒害的我,并不像其他小孩一样,对冷冷清清阴凉昏暗的地方感到恐惧,相反那时我喜欢这里安安静静的感觉,我想大概是在屋子里听够了我妈和别人叽叽喳喳没完没了的花式聊天带来的喧闹了吧。

    当时虽然刚刚是下午的四五点钟,但弄堂里已经有些昏暗了,人也不是太多,商贩叫卖的热情也不是很高,都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在喊。当时最最让我惊讶的是,弄堂里一个小孩子都没有,无论是我这样大需要看护的,还是那种已经可以四处乱跑烦死家里人的大孩子,都没有,而且从我身边路过的一双双或粗或细的腿走的也非常急。

    当时的我也不会感到不对劲,只是感觉很无聊,又莫名的有点心慌,于是我便转回身急匆匆的往回跑。然而在我还没跑多远的时候,一双穿着黑色贴身长裤的腿挡住了我的去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