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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在高家读书的日子

      发蒙的先生姓秦,是个有情趣的人,执笔沾朱砂于眉心一点。

  点“痣”,寓意点智。眉心红红一点,跟幼儿园小朋友表演节目一样。拌朱砂的水是明河上游特意寻的,为一份雅致。

  春日读书不觉早。

  到了常宁府刚安顿,姑爷找的先生就给发蒙,就两个学生,高惠和成池。发蒙的书,不是三百千,不是孝经,而是诗经。也不拘在教室对着书讲,就带着游园踏青,讲燕燕于飞,讲桃之夭夭……

  古典诗词的美,大俗又大雅。俗在浅显,不会难住蒙童。雅在意蕴,诗美词美。

  老话说的不错,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诗经里的诗,往往是回环往复,层层叠叠的结构。

  成池的读书学诗的日子,常常忘记自己那个“前尘”,只是偶尔想起那些穿越主角事迹,自个儿偷着乐呵乐呵。

  写的人定是没穿过的。

  小说里穿越主角总是不通诗。要么记忆非凡,抄诗一辈子,各种应时应景的都有;要么抄上那么两三首,再来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实诚的穿越人士都没那根弦,诗作匠气十足,没有灵性,一到作诗就麻了爪子。运气好的或者叫作者亲妈亲爸疼爱的,遇到个会写诗的老婆,才气惊人又甘心代笔。

  环境熏陶很是重要,红楼里香菱学诗也没那么难。

  园林美景、春日暖风、诗经意蕴……熏的成池陶陶然。

  甚美。

  日子悠悠过,读书学诗、识字练字。

  每天写上五个大字,在之后加到了十个。繁体字结构繁复,要写对,写工整,即便写不出韵味也要用心,稍不注意就毁了一副字。

  秦先生拿着最小号笔把写的好的笔画细细勾上一个圈,觉得不好不用心的不算。姑奶奶叫人把高惠和成池写过字的纸扎成一本,平日里也可以翻着看。

  “池哥儿”

  高惠挥着手招呼成池。两人混了几日,就玩熟了,也没了生疏样子。

  “表叔”成池现在喊的大大方方,没了半分别扭。

  “池哥儿,来,”说罢,拉着成池走到院子一处的围墙边,躲在高大盆景松后头。

  围墙边花草矮枝晃动,钻出一个黑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