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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招贤风云引苍黄

    “卫鞅倒是入乡随俗啊。”秦风乐呵呵地看着,他此时就在院内,只不过寻常的侍卫都没法发现他罢了。

    卫鞅轻哈一气,啧啧惊叹,“这是秦酒?竟如此凛冽?”

    “然也。正是秦国凤酒,酒力胜过赵酒多矣。”

    “原来是凤酒。”秦风有些惭愧,说实话,他在来到秦国之前在他那个年代竟然是很少喝西凤酒。毕竟他乃是特种兵,寻常时候都不敢喝酒,万一有紧急任务那不就误事了。

    “卫鞅正好烈酒,寻常以赵酒为上品,不想秦国竟有此等好酒!”卫鞅回到。

    “人云,酒为民性之表。秦国有如此烈酒,可见秦人之凛然风骨也。”

    卫鞅一笑,“看侯兄模样,很是喜欢秦国了?”

    侯赢笑着指指大陶盆道:“鞅兄,来一块炖肥羊,将米醋和卵蒜泥调和,蘸食大嚼,味美无比。试试?上手,筷子不济事的。”

    卫鞅按照叮嘱,如法炮制,两手撕扯开一大块带骨肥肉,吞下热腾腾一口,竟是肥嫩浓香!不禁食欲大振,一阵撕扯,竟吃得两腮糊满汤汁,额头涔涔冒汗。侯嬴递过一方汗巾,卫鞅擦拭一番,悠然赞叹,“本色本味,痛快之极!割不正不食,孔夫子遇到此等本色,要气歪了嘴呢。”

    侯赢见卫鞅毫无做作,大感对劲儿,不禁大笑,“孔夫子岂有此等口福?鞅兄你看,这四盘素菜都是秦人做法,开水中一造,油盐醋蒜一拌,更是本色本味了。这盘野菜,秦人叫苦菜,是生在麦田里的野草菜。秦人多贫苦,这是寻常民户的常菜。尝尝?”

    卫鞅对葵、韭、藿这三种常见蔬菜很是熟悉。正在寻思这野菜名目,听见侯赢指点,即刻便夹了一筷入口。

    但觉一股泥土味儿中渗出嫩脆清香的野草苦涩,细嚼下咽,舌间犹苦,叹息道:“富家佐餐,可为美味。若做常菜,真是苦菜也。”

    苦菜,在秦风那个年代也是秦地之人吃的佐餐野菜。

    侯赢大是精神,笑道:“鞅兄,来,喝起。你方才问我是否喜欢上了秦国?实言相告,我的确喜欢秦国。这个国家很穷,但穷得硬正。民风朴实厚重,买东西言不二价。虽不知诗书,不通风华,但却极有古风。住在秦国,穷人富人都很坦然。我在秦国开店,还是异国人,却从未遇到过兵士强人的勒索敲诈,也不用向官府贿赂,只要你每年缴了税,就万事皆无。打仗也不骚扰我。你说,舒心不舒心?你从安邑来,魏国是个甚味道?来,喝起!你看,我说话也带了秦音。秦人了不得,可惜太穷了。秦人有一句老话,知道不?”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卫鞅一字一字念出。

    “着!”侯赢一拍木案,“就是这句。来,喝起!鞅兄,你说秦国如此穷困,打了几十年仗还硬硬的撑在这儿,凭甚?还不就凭着老秦人扭成一股劲儿的牛脾气?你说,这样的国家,要有了魏国那样的财富,了得么?来,喝起!”

    卫鞅跟着侯赢一次又一次喝起,面色已是通红冒汗,心中却是痛快舒畅,笑道:“侯兄以为,秦国不好处在哪里呢?”

    侯赢拍拍头,思忖笑道:“真想不出来呢。还是一个字,穷,太穷。”

    “不觉得缺人才么?”

    “着!就是缺人才。我如何连这么大事都忘记了?不缺人才,发求贤令做甚?”

    “侯兄可知,求贤令发出后,来了多少士子?”

    “听说是一百多,我这客栈还住过二三十个。前日国府辟了一座招贤馆,他们都搬过去了。依我看,这些人做派先不行。住在我这儿的那些人,天天嚷着给他们做魏国菜、齐国菜,私下骂秦国太穷,连个饮酒歌舞处也没有。前日搬到招贤馆的只有十三个,其余大半都跑了。来,喝起!鞅兄,别小看这个穷字,穷土不扎根啊。能在这天一黑便满城黑的穷栎阳呆下来,谈何容易?”

    浓烈悠长的秦酒伴着侃侃夜话,使卫鞅到栎阳的第一夜便深深醉倒了。他看见了老师,看见了白雪,看见了公子卬和庞涓,还看见了渭水两岸漫天的白尘白雾,看见了生草不生粮的荒凉碱滩,看见了遍地涌动着的赤身裸体的农夫……

    秦风也就离开了,去找他那久违的老友,景监。至于卫鞅这里,人已经到了秦国,侯嬴也很是友好,自然不会再出什么岔子。

    很快,施展轻功的秦风就到达了景监的宅院前,也不通报,直接提气轻身跳进围墙内,哈哈大笑一声:“景监兄,我来了。”

    屋子们打开,一名皮肤黝黑的男子出来,惊喜地喊道:“秦风兄,你来了。哈哈,太好了。”

    秦风也是高兴的很,跟着景监走进屋内。

    “这些天呐,你都到那去了,找你也找不到,君上也不说。”景监问道。

    “去了魏国,找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才。”秦风嘿嘿一笑,压低声音对景监说道。

    “哦?”景监一愣,随即大喜。

    “在哪呢?”景监连忙问道。

    “天机不可泄露。”秦风神秘一笑,他此时自然不能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