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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主角

    夜芒星终究在最后时刻赶来。

    随着十二点的钟声敲定,整个大厅开始奏乐。宾客们停下了交谈,一齐看向最里处的礼台。

    礼台之上,看着跟前咿呀咿呀说着厚重祝词的花白长老,夜芒星面带微笑,脑子里却早已心不在焉,盘算着剧情中几个关键的节点。

    音乐陡声变调,夜芒星心有所感地抬眸,望向从礼堂大门鱼贯而入身穿白袍的一队人类。

    只见高挑纤细的身躯被遮掩在洁白的绣花长袍之下,曼妙的曲线若隐若现。

    候选者们皆不着鞋袜,如玉的足裸于层层叠叠的精致地毯之上,脚下繁复华美的花色与脚上白中透着青丝的纯粹构成鲜明的对比,明明衣衫之下只露出了一对足,却也乱人心神。

    哪怕是见惯了美人的贵族们,也一时摒住了呼吸,贪婪而又渴望的隐秘目光随着这群白色身影的移动而移动。

    这可真是……汇聚了全不夜城颜值最高的一批人类。

    面对如此多的美人,夜芒星只是心如止水,如同分析数据一般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十个人类。

    那个打头的人类应该是自己那位“好母亲”派出的眼线,一边走一边媚眼如丝地看着自己。其余人大多都故作清高,想要博得赏识。

    夜芒星甚至没有将视线停留在他们身上一下,便向队尾看去。

    ——找到你了。

    夜芒星勾起嘴角,终于看到自己想要的目标。

    金发碧眼,俊美高挑。看着未来的起义军领袖,那个将在不夜城掀起一番巨浪的男人,此时此刻压下全部的野心和欲望,扮作乖顺姿态含情地直勾勾望着自己,夜芒星心里愉快极了。

    这便是主角,是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

    《血夜》这本书自上架之日起,主角在读者的反馈里便褒贬不一。喜欢他的说他是乱世之枭雄,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讨厌他的则恨他虚伪狠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而夜芒星自己,则是打心眼里相当欣赏这位主角的。

    虚伪又如何?阴狠又如何?一个从小被遗弃在街头由人类捡回去、吃百家饭长大的混血儿,难道还能满脑子“真善美”么?

    压迫与奴隶,不平等与歧视……在不夜城里,血族与人类就是处于这样的对立中。

    主角,便是由吸血鬼贵族与人类女仆所生的,其诞生不被任何人所祝福的混血儿,一出生便被遗弃,而后被人类捡回黑街抚养。

    黑街,是被不夜城所遗忘的污垢,是不愿意献媚于吸血鬼的人类最后的聚居地。那里贫穷、肮脏、混乱,没有法度,没有秩序。

    但也正因为如此,那是一个凭实力说话的“平等”之地。在那里活着长大的孩子,必须学会生存,不择手段地生存。

    也是这样一个在黑暗中长大的孩子,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解放全人类的事业当中,为人类划开了黎明的曙光。

    夜芒星真的很喜欢这样“身居黑夜,心向光明”的人。

    ——当然,他更喜欢这样的人匍匐于自己脚下的样子。

    原著中的主角在此时并没有被“夜芒星”选中,转而成了“夜芒星”弟弟的血仆。现在既然他来了,自然是不可能让给别人的。

    让主角成为自己的血仆,进而和其站到同一战线,从阶级敌人转变为友方,他的生存难度系数将直线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