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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只羡鸳鸯不羡仙

    交易达成,古一就走了。

斯凯不解的问道:“这本书很重要吗?”

“当然!”胡明轩点头,他之前之所以那么苟,绝大多数是因为心虚。

别看他拥有系统,刀枪不入,但是依然心里不踏实。

漫威世界的凶险,是个穿越者就明白。如果没有点保命的本事,谁浪谁死。

幸好,胡明轩确认,这是漫威影视宇宙。很多强大的人都给削弱了,比如毁灭者德拉克斯,在漫画当中单枪匹马干掉灭霸两次的牛人,结果被削成了傻子。

但是就算如此,依然还存在动不动就能毁灭宇宙的家伙。

比如多玛姆,再比如恶灵骑士。

多玛姆太遥远,暂且不说。恶灵骑士却是一个BUG级人物,他的火焰能够烧死任何人,就算古一被烧到了,也要挂掉。

当然,就《神盾局特工4》里面的那个恶灵骑士,还不等靠近就会被古一秒成渣了。

不过对于胡明轩来说,恶灵骑士依然是一个威胁,他不敢保证被烧到会不会死。

就好像艾达一样,超能力那么多,被烧上了依然没跑。

要是恶灵骑士偷袭他,他很难保全自己。

可是,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升级,胡明轩终于感觉自己强大了起来。

特别是古一都赶来和他做交易,这让他明白,他已经是可以和古一谈条件的人了!

斯卡和塔克看着胡明轩,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发现胡明轩好像多了一股气势。

其实这就是自信带来的变化。

“我们回去吧!”

胡明轩当先走出中央公园。

三人上了从托尼·斯塔克那里敲诈过来的车,直奔斯塔克大厦。

斯塔克大厦里面已经收拾干净了,不过那些破损的地方还没有修补。不过也不妨事,毕竟斯塔克大厦还没有全部建造完成,再重新造一遍就好了。

斯塔克不差这点钱。

守在斯塔克大厦的神盾局特工一直盯着胡明轩三人,他们对于胡明轩将权杖据为己有的举动非常不满。

更不满的是,胡明轩还拿着权杖招摇过市。这个举动就好像是在拿着黄金招摇过市一般,会引来无数的人觊觎的。

斯凯和塔克对于两边的眼光感到很不舒服,但是胡明轩却根本不在意。

这些人就算再不满,也只能看着。

回到了房间,胡明轩就看到一个卤蛋站在窗口。

“你在等我?”胡明轩笑了起来,说起来他到了漫威世界都已经好几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尼克·弗瑞。

弗瑞转过身,看着胡明轩手中的权杖,“你想拿着它多久?我现在很怀疑那些人为什么会让你保管它。”

“至少比在你那安全!”胡明轩嘲弄的说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尼克·弗瑞不满的说道。

“字面意思!”

胡明轩将权杖随手放在柜子上,到了一杯酒,对尼克·弗瑞问道:“要来一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