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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校园篇之白月光×青梅(13)

    第二天七点半不到,方眷就把司年接到了自己住的公寓。

    司年本来是不想去的,奈何方眷来时,穆青女士也在。

    方眷在穆青女士面前,就像是努力收敛起身上的刺的刺猬,浑身僵硬,处处别扭。

    那些刺并没有如方眷想象地那样放松下去,反而在她的刻意下,奇奇怪怪地把刺冲向了四面八方,更显得横冲直撞和潦草。

    方眷没什么和长辈相处的经验,尤其那人是司年的母亲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这儿,方眷就更觉得自己的手脚都像是刚刚组装上的。

    司年见状,只觉好气又好笑,只能和穆青解释说:“妈妈,这是我同桌,方眷,快月考了,来找我补课的。”

    方眷这才僵硬地吐出个“阿姨好。”

    “你好。”穆青点点头,并没有把方眷的那点别扭放在心上,而是笑着说,“这还是年年第一次往家里带同学,不过阿姨今天要出差,你们就”

    “那就让司年跟我去我家里吧!”方眷这时候倒是反应得很快,“正好我家里也只有我一个,让司年跟我做个伴,明天我们一起去学校!”

    所有的小朋友都懂,家里的大人不会轻易拒绝外人。而所有的小朋友,更是近乎本能地会利用自己的“外人”身份,去向朋友的父母提出一些出去玩的请求。

    方眷不仅有这样的本能,更知道司年对她母亲的顺从。

    于是她顺利把人带回了自己住的公寓——一间就在学校对面的两居室。

    这是方眷和她爸爸吵架不肯回家、方爸爸无奈之下,对她做的退步。

    王彬戏称这场争斗是方眷和方爸爸之间的一场“护国战争”,而这间公寓就是方眷获胜的奖章。

    当然,这份奖章虽然价格昂贵,但风格极简,除了主卧揉成一团的被子能看出这里确实住人的痕迹,家里的其他地方简直和售楼处的样板间没有差别。

    唯一的好处是这里离学校很近,近到从小区楼下骑自行车,五分钟就能到学校门口。

    方眷带着司年简单的参观了一下她从来没进过的厨房、偶尔会躺着玩手机的客厅沙发、全是快乐水的冰箱之后,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套玻璃杯。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挑出了一只高脚杯。

    方眷发挥着她周到的待客之道,把杯子洗干净、倒了半杯热水,放到了司年面前。

    所幸,饮水机是除了电冰箱外,方眷唯二能够使用地相当娴熟的电器,那杯水的氤氲热气也同样证明了这一点。

    司年有些好笑地看着方眷在自己家里手忙脚乱。

    她知道方眷平时都是自己一个人住,午饭和晚饭都是家里的阿姨做好,再让司机送来。

    她当时还问过方眷,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住回家里,或是办理住校。那间公寓虽然也算学区房,但是临近学校,难免吵闹,等三年之后她毕了业,就更不适合居住了。

    方眷耸耸肩,“那就卖了呗,学区房的价又不可能跌,一出一进相当于三年赚了几十万,毕业旅行的时候拿这钱去环游世界不香吗?”

    环球旅行司年又想起了自己三年后出国的事。

    她独自发了会儿呆,再抬头找方眷的时候,她已经不在面前了。

    玄关处传来开门声,司年探头去看,正瞧见方眷站在门口,对着房门上的摄像头,一本正经地叮嘱说。

    “陈姨,我朋友来家里帮我补课,这两天的饭菜都送双份。”

    “她肠胃不好,还乳糖不耐,少做乳制品。她睡眠不好,饮料里也不要加茶和咖啡,纯鲜榨果汁最好,水果不要芒果和榴莲,她不能吃海鲜。不要太辣、太油、太冷的,食物一定全熟,胡萝卜炒软一点,黄瓜得脆一点唔,先这样吧。”

    “哦对了,不要做茄子!不管红烧还是清蒸的,她都不吃。”

    被这么一打岔,司年之前想的事情也暂且抛在脑后了,她看着方眷逐渐走近,在她面前的茶几上坐下,一只手撑在自己膝盖上,一只手撑在司年旁边的扶手上,极具压迫性地探着身子,说:“咱们是不是该心、平、气、和的好好讨论讨论昨天的事?”

    司年向后靠,整个人窝进沙发里,像是只慵懒的白狐,语气不冷不淡的,说“你骗我妈妈说来补课,就是强迫来我在你家里,听你秋后算账的?”

    方眷听见司年没有当着她妈妈的面,却叫出了“妈妈”这个称呼的时候,神色立刻变得有几分奇怪。

    当然,方眷并不是因此伤怀自己早年丧母,她母亲早在她没有记忆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固然痛苦,但那痛苦又因为模糊的记忆,变成了骨子里的不安,千折百回的,养成了她现在的性格。

    方眷为那件事付出的代价,是在血肉之躯上长出了盔甲,十几年下来,已经能够很好的防御别人的母女情深。

    何况这个称呼是从司年嘴里说出来,方眷的精力,就只放在了思考司年对她妈妈的态度上。

    在方眷眼里,“妈妈”这样的称呼方式,是只存在于小学生的嘴里的。

    他们对母亲无限亲近,无限信赖。

    直到青春期之后,他们催发了自我意识的觉醒,他们需要用独立独自独行来证明“我”是作为一个有意识的个体存在。于是和亲人的拘束分割和排斥,让“妈妈”这样亲昵的词语迅速被淘汰。

    司年乖巧到似乎并没有青春期,或者说家人眼里的叛逆期。

    在方眷第一次见到,有人明明吃茄子会呕吐,却还要因为母亲的希望,强迫自己去吃的时候,她从一开始的完全不理解,逐渐就变成了隐隐的佩服和对司年母亲的不满。

    她能为家人做到这样,为什么司年的母亲就不能放弃,通过折磨自己女儿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一点念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