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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部落里的女娃,也是很凶残滴!

    “阿风,这玩意真的能吃?”

    小阿风如今在雨部落众孩子中,可是最最最受欢迎的,每天都会有不少的孩子,特别是女娃娃们,紧紧的跟在他身后,四处疯玩着。

    没办法啊!人,干净,模样清秀,为人大方,怀里还揣着仿佛吃不完的食物,能不受欢迎才怪。

    两天都没见嫂子回家,小阿风觉的老呆在家里,给地里的菜拔草浇水也不是个事。

    再说,这事也轮到不他来做,首领早就按排了两个种植好手的老头,每天天不亮就跑过来,勤勤恳恳的伺候着地里的庄稼。

    话又说回来,两老头可是没少被水依依家门前,这几分地里的庄稼长势给吓的够呛。

    尼玛的,庄稼结果长籽抽苗有那么快吗?简直都可以用肉眼过见的速度,看着它们每时每刻都在生长。

    还好,两老头脑回路结构是简单,可还没傻到把眼前的事情,拿去当吹嘘唠嗑的资本,反倒偷偷跑到留在本部落坐镇的几位长那里报告了,这边的事情。

    就因这事,小阿风差点就让几位长老私下做主,让可爱招人喜欢的他,去做借宿儿童。

    光着腚溜着垂头丧气的小虫虫,站在山溪水里的小阿风,一脸兴奋的将摸到手的巨型山坑螺,小心的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叶子上。

    因为水质好微生物丰富,原始社会的螺类,个头普通最小的都有成人拳头大小,长约十五六公分长,随便都有上斤重。

    “嗯!听嫂子说,这玩意能吃,搭配俺家里种的那种紫色的菜抄着吃,味道可香啦。”

    说到这个,脸上沾了不少水珠的小阿风,不由的吞了一口吐沫:嫂子咋还不回来呢?阿风好想尝尝这螺的味道呢!

    紫色的菜,指的是田螺黄金搭档:紫苏。

    啥?真的能吃?

    听到常见的玩意,竟然跟那河兽一样能吃,味道还挺不错。

    这下子原本乖乖的蹲在溪边观望的小屁孩们,都不淡定了,衣服都没有脱,二话不说扑嗵扑嗵的跳进了水里摸了起来,深怕慢了,连壳都捞不着。

    这可是有先例的,例如,笨虾兽,现在想敲上两只回家打打牙祭,都得在外面寻好久呢!

    性子比较急燥的,摸到手二话不说,张嘴直接上口,咔巴的咬破了螺壳。

    只不过,等他们吸进第一口,充满了滑腻腥臭感的液体后,个个苦着被太阳晒的幽黑的脸,嘴巴不断呸呸的吐着口水。m.

    “呸呸,好腥臭啊!比起新鲜野兽肉难吃多了”

    “就是,阿风,你该不会是在耍咱们吧?”

    “哼,阿风哥哥才没耍人咧,人家明明说了,要嫂子亲手煮熟了才好吃。”某女娃叉腰鼓着腮帮子怼了回去。

    “就是,就是,你们可不能欺负阿风啊!”又有女娃加入怼人大军之中。

    咕咕,吱吱,喳喳,怼骂声不断的响起。

    喂,火烙,你有没有发觉,阿风那小子好像挺受咱们部落里的女孩子喜欢的?”

    最近喜欢跟小阿风玩在一起的獠牙,后知后觉的发现,往常向来没啥存在感的阿风,竟然有迷妹团了。

    “却,你才发现啊!当然,你要是也有一位,跟嫂子一样能干的嫂子,你也能跟阿风一样,受到部落女孩子的喜欢。”

    忙着摸螺的火烙,头也不抬的说着。

    这小子可是打定了注意,等阿木嫂子回来了,请她帮帮忙一起给煮了,要不然拿回家去,凭阿妈那烂到骨子里的厨艺,这螺注定是要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