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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一亿美元

    这一眼就是永远。

    看到小小陈向蓝泪眼婆娑的样子,陈安还必须忍住,展现出无情,哪怕给孩子心里留下一个坏爸爸的形象,他也得这样做。

    如果孩子能用恨来忘记这个父亲,陈安也觉得这样做是值得的,因为只有陈向蓝忘记自己,陈向蓝才能重新好好生活下去。

    可他到死都不知道得是孩子根本没有去找宋千万,宋千万在那里等了一晚上,都没等到,他以为是陈安舍不得孩子,所以第二天宋千万才会去陈安家,第一件事就是找孩子。

    但陈向蓝去了哪里呢?

    陈向蓝其实就在海滨市,他只是没有去找宋千万,而是朝陈安交代的相反方向去。

    他像一个野孩子一样,到处躲藏,为了不让人找到,也不去乞食,而是跟野狗同吃同住。

    甚至,他还给野狗取了一个名字叫小汪。

    宋千万觉得一个六岁孩子不可能一周时间在没人照顾的情况下而活下来,而陈向蓝就是活了下来,这说明宋千万在认知上犯了三个错误。

    第一,陈向蓝比宋千万想象得更坚强,或许他就是比陈安更坚强,哪怕只是六岁的孩子。

    第二,陈向蓝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他知道怎么去拯救自己,甚至还能躲避人群,这是陈安也不曾知道的聪明。m.

    第三,陈向蓝在这一周内,跟小汪一起过了一个生日,如今已经七岁了。

    虽然,一周时间,陈向蓝是撑下来了,那再过一周呢?一个月呢?

    一个人不能一直吃垃圾,尤其还是一个孩子。

    一个月过去了,陈向蓝撑了下来,可是他已经面黄肌瘦,身上也衣不蔽体,而天气也越来越寒冷,再这样下去,不会饿死街头,也会冻死街头的。

    那天吹着寒风,陈向蓝从垃圾堆里找到一些被扔掉的大人衣服,披在身上,却找不到连狗都能吃的食物。

    陈向蓝抚摸着同样饥饿到趴在地上的小汪,说道:“小汪,估计现在外面也不会有人再找我了,我们去街上找点吃的吧。”

    可能因为这一个月的时间,他们相处了很长,小汪又通灵性,仿佛听懂了陈向蓝在说什么,便主动站了起来,跟随着陈向蓝,就这样一小孩一狗的觅食组合,正式上路。

    陈向蓝知道该去哪里找吃的,陈安属于那种不太会做饭的爸爸,所以他会经常带陈向蓝去饭店吃饭,而陈向蓝现在也只需要去饭店吃饭。

    饭店吃饭是要钱的,陈向蓝懂这个基本道理,可是他没钱,他只有一条狗。

    他看着小汪,让小汪瑟瑟发抖,陈向蓝笑道:“放心吧,不会卖掉你的,你也卖不掉。”

    也许是狗没法反驳,所以陈向蓝可以尽情开小汪的玩笑。

    小汪也很可爱地汪汪叫了两声。

    但没钱,也得整点饭店的吃的,这可比垃圾堆新鲜多了。

    这样的情况只能乞讨,但他刚一靠近,就发现饭店老板准备拿扫把,似乎要赶走陈向蓝。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陈向蓝这样一个脏兮兮的毛孩子去店里乞讨,会影响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