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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人生若如再见

    喜欢一个人已经不容易,可是要相处,好象更难。

    不是夏以博的问题,他对我很好,一如他承诺的那样,但是——以他的方式对我好,却未必是我想要的。

    说实话,我们有点格格不入。

    我本来是很喜欢逛街购物的,虽然通常都因为经济原因光看不买,可还是很有乐趣,在一堆衣服首饰中惊喜地发现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试穿试戴,还可以跟老板娘讨价还价,买到价廉又物美的东西在姐妹面前炫耀也是很大快人心的事,与同事们分享杀价的乐趣,更是茶余饭后最好的消遣,总之,购物在我的生命中绝对是一件快乐又很重要的事情。

    不过和夏以博出去购物,毫无乐趣可言,我不过是试衣服的工具,他选中的衣服我去试,不错就买下,不看价钱,也不征询我的意见,我知道他有钱,可也不用这么糟蹋吧,同一类型的衣服一买就是几套,我怎么穿得过来,而且,在公司穿这么贵的衣服未免太奇怪——真的很贵,贵得让我咂舌,去掉两个零还差不多。

    我不是矫情,收到礼物我自然高兴,可这样的礼物,让我有负担,而且不实用。虽然我已经几次提出抗议,可是抗议无效,他只需用温柔的眼神看我一眼,然后柔声说“我想对你好一点”我就没辙,彻底没辙,只会象个傻瓜一样笑,可是,真是很不讨喜又很有负担的礼物。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兴趣爱好相差甚远,我喜欢看演唱会,看周星驰的电影,可他——我跟他去看过几次歌剧、芭蕾,无聊得我差点睡着了,有一次还真的睡着了——在蝴蝶夫人的咏叹调中。后来是被夏以博狠狠地拧醒的,他气得差点把我扔在大街上,还威胁我,如果有下次就真的把我扔下不理我了,我嘟囔着回击“那就不要再逼我来这种地方”,看硬的不行,夏以博采用怀柔政策,用他那杀死人不偿命的笑容诱惑我:“我想让你变的高雅一点,当然你已经——很——高雅了”,我又没原则地投降,继续在大剧院里神游太空。

    偶尔他也会陪我看去看喜剧电影,只是看完后总是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我,还不住地摇头:“你怎么喜欢看这么幼稚的东西,一看就不真实,太假了。”只是看场电影,又没有请他发表影评,好看让人笑不就好了,管他真不真实?真实的场景在现实社会中还没有尝够吗,到电影院还要看写实影片那不是有病吗?可是,我是辩不过他的,在哈佛大学法学院高才生的面前我还是乖乖闭嘴,大不了以后不和他一起看电影就是了。

    还有一个大问题,吃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和牛、牛排这些顶级食品,你吃起来象米饭一样平常的时候,它们也就和米饭没有什么区别了。我真是吃腻了这些东西,每天都是这些,我快消化不良了。我好怀念那些川菜、湘菜还有火锅,我已经好些天没有见过它们了,真是怀念。可是,和夏以博一起去吃是不可能的,他不吃辣,一点也不能吃,火锅是不科学的饮食方式,不但不会陪我去,也不许我去。我不知道,如果这些都不能吃,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我于是总躲着他,尤其是吃饭的时候,我现在看到皮鞋都反胃,对牛肉简直是深恶痛决,幸好,那个罪魁祸首出差了,我终于可以暂时和牛肉说再见了,实在是太好了。

    我觉得自己象飞出笼子的鸟,分外地快活,我早给自己安排好了,逛街,吃川菜,再去看一场极其幼稚极其好笑的电影。可是,怎么回事?

    我竟然不觉得开心:试衣服不觉得开心,和老板娘讨价还价也没了劲头,川菜好象也没有以前好吃了,明明是很搞笑的电影,我却笑不出来,反而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想念那个人,虽然分手不过几个小时,我已经开始想他了。

    想他——我试衣服时他赞美的笑容;想他——吃饭时看着我宠溺的眼神;想他——看电影时在我耳边的低语;想他——走路时让我靠里走;想他——过马路时牵着我的手;想他——天冷时把外衣脱下披在我肩上,想他——累了的时候,可以靠在他的身上;想他——会温柔地对我说“别怕,有我呢”。

    我是不是有病?我成了被虐狂?喜欢被虐待?否则,我为什么在他离开不到五小时,就开始发疯似的想他,早知道就跟着一起去了,原来,在笼子里呆久了,竟然习惯了那里的生活,能够自由地飞翔我反而不习惯了,我想回到笼子里。

    灰溜溜地一个人回家——还是回家等他的电话吧,不知道还会不会给我打电话,我找了无数个借口拒绝和他一起出差,他好象生气了,不知道会气多久,如果一起去了该多好,现在可以手牵手在西湖边漫步,是我一直很想做的事,和自己爱着的男人,手牵手,在西湖边,微风拂面,是何等浪漫的场景,我竟然错过了。我斗胆篡改了那首名诗“自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大过天,比什么都重要。

    我一定是疯了,莫名其妙就疯了,一定是被爱情冲昏了头,什么自由、什么个性、什么爱好,好象在爱情面前统统都不重要了,这样的我,一定会死得很快,而且注定死得很难看。

    我狠狠地敲敲自己的头,赶快清醒过来,清醒过来,我定了定神,心好象平静了些,待会一定不能主动给夏以博打电话,就算他来电话,也要表现的矜持一点,绝对不能咧着嘴哈哈大笑,也不能主动说我很想你之类肉麻的话,一定要矜持,矜持。

    我边走边想,直到快到家门口才发现门口好象蹲着一个人,什么人?天还不晚,应该没有这么猖狂的歹徒吧?我退后几步,努力做出一副凶狠的表情:“谁?”

    那个人缓缓地站起身,朝我扑了过来,一把抱住了我,在抱住我的前一瞬,我看清了他的脸,子峻,竟然是子峻,他终于回来了。

    他紧紧地抱住我:“丁丁,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声音很激动,带着欣喜。我百感交集,你为什么要回来,我要你的时候你不肯回来,现在——我好不容易放开了你,想要重新开始的时候,你为什么要回来?

    我呆呆地看着他,子峻松开了我,仔细看着我:“丁丁,你怎么了,我是子峻呀,我回来了,我真的回来了。”

    比起两年前他仿佛瘦了些,不过精神却很好,看着我的眼睛充满着重逢的喜悦,他张开双臂,大概期待我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一如多年前他每一次受伤后总是到我这里寻求温暖,这一次——我狠狠地踹了他一脚:“丁子峻,你去死吧。”

    子峻没有料到我会这样对他,我踢了个正着,我今天又恰巧穿了一双粗跟的皮鞋,这一下力道不清,子峻下意识地捂住了腿,他大叫:“丁丁。”

    我怒视着他:“你给我滚,我不想再看到你。”

    子峻呆呆地看着我,大概从来没有看过我这样对他,想得到爱又得不到爱的人是最卑微的,自从我爱上他,而他又很不幸爱着别人的时候,我们就不是平等的,今天我终于可以平等地站在他的面前,就为这个,我也要感谢夏以博,感谢他给了我这样的勇气。

    我更大声地:“你不走?不走我走。”

    我拿出钥匙,打开房门,进去后马上关门,我看到一只手很适时地□□门缝里,我犹豫了几秒,一狠心还是关门,我听到子峻一声惨叫:“丁丁,痛呵。”

    我无奈,只好开门,他的手好象真的被夹到了,我没好气:“你干嘛把手伸进来?”

    “丁丁,我的手真的受伤了,你看,你看。”

    丁子峻伸手给我看他手上的夹痕,看着看着,他的人就闪了进来,然后大模大样地坐在沙发上,笑嘻嘻地看着我:“我就知道你不会忍心赶我走。”

    我白了他一眼,从药箱里找了支软膏给他:“自己擦擦。”

    子峻一边擦药一边小心地看着我:“你怎么这么凶,都不象以前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