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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杀狼

    三十多只森林狼,将大树团团围住,三十多双油绿油绿的狼眼盯着他们,只盼着他们下得树来,它们好肥吃一顿。

    夏玉薇与大熊愁得紧皱着眉头,雷云霆在树杈上坐下来。他的感知全开,不是感应树下的森林狼,而是感应远去的森林狼。

    他怕还有森林狼在近处的森林内留下来。这三十多只森林狼就够人受的了,要是再来三十多头,那真的无法活了。

    还好,大部队的森林狼如潮水一样来得快也去得快,只剩下这三十七只傻里八叽的饿得发晕的家伙留在这里,让他有机可乘。

    “你们先留在树上,我下去杀一阵。”

    他站起来,对夏玉薇与大熊说。

    “你下去?这么多饿狼围住了还有命?”

    夏玉薇大惊。肥猪沙朗弗死于森林狼的那种情形现在还在她的大脑里放电影。森林狼的凶残与血腥让人心惊胆战。而现在雷云霆说要下去与森林狼一战,是疯了还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是啊老大,不要下去,太危险了!”

    大熊也不让他冒险。雷云霆是他的主心骨,要是雷云霆死于森林狼的獠牙之下,他还能从这个星球活出去吗?

    “不下去杀退它们,在树上等死啊?”

    雷云霆冷冷地瞪了他们一眼。

    “那……我也跟你下去。”

    夏玉薇跃跃欲试地站了起来。

    “你跟我下去,那才是找死呢。”雷云霆赶紧制止她,“你下去不但帮不了我的忙,只怕还要分我的心,在树上呆好了,我先下去杀一阵,等杀掉一部分之后,把它们杀胆寒了你们再下去。”

    雷云霆真把自己当“老大”了。当老大自然得保护自己的“小弟”,得处处为自己的小弟着想,这是一个老大的责任。

    这样的老大当起来有意思吗?这样的老大只有傻瓜才当吧?

    他没有考虑这些个问题,没有考虑自己是傻还是聪明。他大概是惯性思维,以前当矮子、小白脸及公鸡的老大,现在又当上夏玉薇与大熊的老大,一如既往,一脉相承。

    不过此时他也没有别的策略,总不能让夏玉薇与大熊先下去送死当炮灰,那样半点意义也没有。

    风吹过来,他突然从树上跳了下去,手中剑急速向身边的一头狼刺去。

    “卟——”

    剑下立见血花,大马般高大的青狼被捅出个窟窿,鲜血直冒。

    这一剑没有刺到心脏要害,这匹狼并没有立即死去,但是也站立不起来了。

    狼们没有想到这个人类胆子这么大,竟然敢从树上下来打它们个措手不及,伤了它们中的一个。它们之间没有感情,在一起冲锋陷阵只是因为它们的本能。只不过一个人类敢在它们中间大开杀戒,不能容忍。

    “呜嗷——”

    众狼咆哮着向他冲了过去。森林狼是风系血脉,速度非常快,不过雷云霆比它们快得多。在这关键时刻,他也用上了刚刚小成的风系绝招——神出鬼没。

    他的身形幻灭,也没有用霹雳剑。霹雳剑虽然威力巨大,但现在这种场合下不适用。在狼群之中,最适用的就是一个快字。他的狂风剑术,与疾风步相配威力更大。

    感知全开,调动血脉中所有风旋,组合成风羽。这些风羽就像给了他无数小翅膀,这些小翅膀在感知的精确指挥下,步调一致,进退自如,忽左忽右。

    在这么多青狼中,他不能有一丝失误。一丝失误也将付出鲜血与生命的代价。就算这样,他的身体也有了几处伤痕,那是狼爪子给他留下的印记。

    他的剑如毒蛇乱吐信,又如狂风中的枊条,随风狂舞。

    一会儿之后,就有六匹狼被他刺伤,鲜血直流。

    “不陪你们了!”

    哈哈大笑之中,他脱出森林狼的包围,又窜上了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