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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八章哇!是Kevin!

    阳光灿烂的星期五,林姝贞约了萧宵去逛街。萧宵背上昨天翻行李找出来的鸭鸭包,穿上三年前带来的旧衣服,兴高采烈出了门。

    蒋天生这几天天天一大早就出门了,早出晚归。萧宵已经有好几天没看见他了,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虽然对这个还有一星期就分手的准前男友有些想念,但是萧宵根本不承认心里那点见不光的思念。蒋天生是什么狗男人?这种狗男人比得上林姝贞这种可可爱爱的小姑娘吗!比不上的!

    虽然蒋天生的怀抱宽广温厚,但是林姝贞的怀抱温软舒适!虽然蒋天生的目光温柔深广,但是林姝贞的目光……

    此时的林姝贞目光游离,支支吾吾打听kevin的伤势,萧宵这几天连kevin的正脸都不敢去看,哪里知道他的伤势。

    萧宵抱着手臂,眯眼看着林姝贞,她深深觉得比起林姝贞这样频繁翻墙头的少女来,还是蒋天生那个狗男人比较好!至少不会像林姝贞这样,翻个墙头都支支吾吾不敢承认的!

    “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kevin了?上学期不是还说隔壁班那个顾存特别帅吗!”

    “没有啦。”林姝贞绞绞手指,有些脸红,“上次我叫了那么多人去打他,还把他铐起来,最后他还救了我。我……”她低下去头去,有些不好意思再继续讲下去。

    “贞贞啊。”萧宵一脸了悟地拍拍她的肩,“你也知道,那样的伤对他这样的人来说两三天就好透了。”

    “啊。”林姝贞抿嘴一笑,“说的也是。他现在应该好得差不多了。”

    萧宵正要回答,鸭鸭包里的手机响了。萧宵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板砖手机从包里抠了出来,真的好怀念几十年后纤薄的智能机啊。

    她一接起电话,就听到张茗那老王八的声音。萧宵脸一沉,正想挂断,那边的张茗大嚎恳求:“别挂!这次真的有急事!”

    “我忙着跟贞贞逛街,没空,你赶紧滚。”

    “那太好了,让林姝贞一起——”

    萧宵嘟一下摁掉了电话。大好的假期,怎么可能因为张茗一个电话而被摧毁!

    萧宵刚把张茗电话挂掉,林姝贞的手机就响起来了,萧宵以为是她的家人打来的,就将头撇到一边认真挑选着店里的耳环。然而林姝贞挂了电话后一脸的为难。

    “怎么了?”萧宵心里忽然有不太好的预感。

    林姝贞叹了口气,哭丧着一张脸:“张老师说让我们去明德校区帮忙,他找的助手突然哮喘被拉走了。”

    萧宵狠狠抽了口气:“你不会拒绝吗!”

    林姝贞鼻子一抽:“可我不敢啊!”

    萧宵恨恨地一捶自己脑门。林姝贞她就是个包子!张茗他就是个混球!

    既然林姝贞已经答应了,萧宵也不好让她一个人去面对张茗,只能带着林姝贞急急赶往明德校区。也不知道是什么忙,让张茗急成那个德行。

    等赶到实验室,萧宵才知道港医大邀请了许多对医学有兴趣的高中生组了一个夏令营,失去了助手的张茗一个人面对一上午的实验课也忙不过来,就急忙喊了萧宵过来。

    上完实验课后,离中饭的饭点还有些早,张茗就带着这群学生去了崇学校区。两个校区之间就隔了一条步行街,并不算远。当时萧宵就是步行街那里撞到的蒋天生。

    她穿着白大褂,斜挎着鸭鸭包,看起来总像个稚气未脱的小医生。路经步行街的时候,她忍不住慢了慢脚步,四处瞟了瞟,期待再次见到那个身影。

    只是街上行人无数,香港又这么大,哪里那么容易遇见呢?

    萧宵收回目光正要跟上大部队,然而余光一瞥之间,却发现不远处的明珠大厦下似乎有个熟悉的人影。她忍不住再投去一眼。

    真的是他!

    那一个瞬间,她清楚地察觉到有盛大的欢喜在她心里砰一下炸开。

    她不顾一切地欢喜奔跑过去,胖胖的鸭鸭包在她腰间弹弹跳跳。

    “蒋先生!”她巨大而欣喜的声音惹的不少人都望向她。而那个人也看见了她,站在人群前,目光温柔而含笑地看着她跑过来。

    离得近了他才看见那个人明亮而欣喜的眼神,像是浸润了世上最明净澄澈的泉水。

    萧宵带着欣喜笑意地朝他奔过来,大大张着手臂,像是要拥抱她的全世界。

    蒋天生有些诧异地伸手接住了她热情的拥抱,他正想问什么事这么开心,就听见萧宵埋在他胸口,声音自然而低闷,她说:“我想你了。”

    他沉静的眼眸里忽然跃出了巨大的欢喜与热切,再也顾不得今时之景还有多少人在,紧紧将她拥入心底。

    几秒之后,萧宵心里那种乍见之喜渐渐趋于平静,她有些不好意思地从他怀里挣出来。眼角扫过他身后,却瞄见他身后还站着许多人,面色揶揄或戏谑。萧宵眼角一抽,想让地球赶紧爆炸算了。

    她刚刚被那样巨大的喜悦冲昏了头脑,不管不顾地冲过来,不仅自己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还拉着蒋天生一起丢脸。

    而且……而且蒋天生胸前姜黄暗纹的领带上还印上了她半个口红印,极其扎眼。萧宵已经不敢久留了,她目光四处飘移,心虚无比:“你先忙,我、我先……”

    蒋天生笑眼瞥见她衣领有刺目痕迹,一把将她拉回来,皱眉翻开她白大褂的衣领,那一滩鲜红的血刺目惊心:“怎么回事?受伤了吗?”他急忙拉着她仔细翻查衣领附近是否有伤口,心都快要跳出来。

    萧宵努力扭头看了眼血渍,一脸平静:“不是我的血,是实验室兔子的血。”

    “兔子?”

    她将沾了血的衣领重新掩回去,笑了笑没有多说。

    今天实验课有个学生一直追着她争论该不该拿动物做实验,说是争论,其实就是一直在指责他们不该这么“残忍”。她被扰得心绪不宁,好脾气的贞贞也有些烦躁,兔子动脉上的插管没接稳,一下子脱了出来,飚了三人一脸血,那个学生当初尖叫。

    萧宵赶紧将她拉出实验室,带进了隔壁洗手间,然后徒手抓了只像蟑螂一样的甲虫递到她面前,这个学生再次吓得尖叫起来。她问学生是不是想踩死它,学生惊恐地点点头。

    萧宵嗤笑一声,随手扔了甲虫:“看来你的慈悲里也没有蟑螂老鼠的位置嘛。”

    “那不一样!”那个学生大声反驳。

    “有什么不一样?都是有生命的有机体。你总不能因为兔子可爱就对它偏爱啊。”

    “可兔子有自己的思维!”

    萧宵抱着手臂一笑,满脸的血衬得她面目狰狞恐怖,学生忍不住后退半步。萧宵欺身上前:“你是故意来报名找茬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