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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回【慧问】团购学车遇推诿

    赵家鸣发现最近自己有点衰,邮寄个笔记本电脑吧,也能不翼而飞,这团购个驾校学车吧,却一连几个月都没有消息,最后还莫名其妙地直接被退款了!赵家鸣表示自己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话说还是上学期的某一天,当他站在十字路口,看着路上堵车的盛况和司机们面带一丝焦虑又似早已习惯的表情,心里暗暗地有了个想法:自己要不要利用大学的课余时间学个车,把驾照考出来,毕竟工作后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了。可是这堵车情况,又不一定能省下时间,哎,再说吧......

    还在犹豫的赵家鸣,当天晚上在网络上闲逛时,忽然看到一个驾校学车的团购信息,原价7500元,团价才3578元,已经有上千人购买,而团购活动将在半小时后结束。赵家鸣不由得乐了,今天刚想过这事儿,便宜价就送上门了,莫非老天暗示我要像个爷们儿一样地做决定?于是继续看详情,只见学车流程这样写道:“……3、上车:体检验证后30天左右安排教练员和学员联系。4、通过2到3次的上车学习由驾校质监来测评是否能正常开始考试。5、通过测评的学员进入考试流程,考试时间由车管所统一安排,一经认定,不得更改。”看起来好象挺正规的嘛,赵家鸣又接着货比三家,发现这团购价比别的驾校要便宜将近1000块,而且有个训练点离学校不远,所以他就爷们儿的先决定打个电话给家人,毕竟花出去的不是小钱。父母当然是同意的,理由是:现在社会有证比没证好,谁都不嫌证多,拿在手里,没准儿啥时就用到了。于是一拍即合,赵家鸣立马下手并成功订购,几天后,与驾校方又签订了书面合同,就网站团购信息中不清楚的事情做了进一步的说明。

    可这爷们儿的事在接下来几个月彻底让赵家鸣失望了,因为驾校一直没有安排他上车学习。几次询问后,驾校说是由于*的新规实施,驾照考试难度增加,解决方案有两个,要么加钱到5500元,要么退款解除合同。这赵家鸣当然不同意了,于是就向发布这则团购消息的网站投诉。结果在未征得赵家鸣同意的情况下,团购网站就把钱退到了他的账户下。之后赵家鸣越想越窝火,再找驾校沟通时驾校就不理他了,理由是网站已经取消订单并退款,双方的合同关系就已经解除。

    赵家鸣气的不仅是驾校的这种态度,还有自己竟然没有足够留心,才导致现在的局面,因为网购结束后可以对产品服务进行评价,郁闷的他对驾校做了“差评”,并详细描述了自己的遭遇。一评价才发现,跟自己有一样遭遇的人还不少,大家在几个比较知名的网站上都团购了这款产品,签完合同后也都一直未能上车学习。赵家鸣还比较幸运地收到了退款,其他人却连退款都没有!

    学法律可不是闹着玩的,赵家鸣立刻发挥了法律学子维护正义和公平的作用,通过在网络论坛上沟通联络,又请了姑父张朝军出马,就驾校不履行服务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按照目前的培训市场价来赔偿差价损失及误工费、交通费损失。原本赵家鸣只是想着牵个头,帮一帮其他人,却没想到姑父在起草诉状时把他也列入了原告方的一员。好奇宝宝赵家鸣忍不住发问:“我不是已经获得退款了吗?也能作为原告一起要求赔偿吗?”

    张朝军拍了拍侄儿的脑袋,笑道:“那是因为你提交订单并付款后,与驾校签订了书面合同,即便你支付给网站的那笔钱未实际交付给驾校,但你们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建立。网站的退款行为事先并未取得驾校的授权,事后也未告知驾校及取得驾校方的追认,这种行为是无权*行为;另一方面退款也未事先征得你的同意,就在驾驶培训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就是你及驾校之间并未就解除合同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网站擅自取消订单并退款的行为,并不直接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也就更不能因此而免除驾校的违约责任了。”

    “所以我也得到了退款,也一样可以起诉驾校要求赔偿!”赵家鸣恍然大悟,暗想好人果然没白当啊!原本以为是帮别人,没想到最终也帮了自己。要不是姑父的指点,自己还真没想到这一茬呢!看来,这专业知识还得加把劲,好好学!

    到了庭审那天,被告驾校对赵家鸣等人所述事实均无异议,但又辩称是由于新规的实施,使得学员考试难度增加、考试周期延长、培训成本增加,从而导致原定的培训计划无法实现。这不是他们一家培训机构产生的问题,其他培训机构都存在这个问题,属于订立合同后出现的不可抗力,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费用会增加,对他们来说不公平。他们同意解除合同,退还费用,但只能按照团价来退,无法接受赵家鸣等人提出的按照目前市场培训价格的7500元来赔偿差价。

    面对驾校方的辩称,身经百战的张朝军不慌不忙,侃侃而言:“被告方这样的辩称,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合同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本案的事实却是,新规去年底公布、今年初实施,而原告通过网站购买的时间分布在新规颁布与实施期间,被告理应预料到新规实施后带来的影响,并及时防范和应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仍然通过网站团购,招来大批学员,在无力消化合同的情况下,既未停止团购,也未安排学员到其他驾校培训,而是拖延履行合同,并单方面提高培训费用。交管处早就明确指出,各驾校不能因新规实施而对已经形成合同关系的学员提高价格。所以说被告所称出现不可抗力的理由不能成立!”

    张朝军的反驳言之有力又有理,说得对方辩护人哑口无言。赵家鸣看着姑父在法庭上的飞扬神采,那叫一个崇拜啊,恨不得眼里都冒出了一颗颗的小桃心--姑父这才是真爷们儿啊!

    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法院认为被告驾校构成违约,判决其与赵家鸣等一众原告解除合同,返还费用,并以市场价7400元为基准,赔偿差价损失及误工费、交通费等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

    ====慧问提示====:

    驾校的报名和培训有不少潜规则,因为基本上是由个人承包,相关部门不可能对各个方面监管到位。报名时可以征求已有驾照的朋友建议,上网看看人们对驾校的评价,比如每个练车项目的大致安排时间,会不会因没有满足教练“吃、拿、卡、要”的暗示而被拖延了进度;驾校的资质、规模及练车设施是否完善;教练整体的素质态度和培训技术等等,可不能好不容易学了半天却被训练成了马路杀手。总之,从选驾校开始到每次安全到家,都需要谨慎对待,这关乎到您、您的家人、路人以及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法律词条: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