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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回【慧问】拾金不昧本该赞

    “天猛星,秦明,天州人,将门之后,性格急躁,声若雷霆,人称霹雳火。使一根狼牙棒,有万夫不当之勇,大闹青风寨后上梁山,为山寨五虎将之一。”吃过晚饭,素云去医院加班了,儿子和爷爷奶奶出去溜弯了。张朝军闲来无事翻看起杂志,看到一篇文中这样描述《水浒传》中的秦明。他突然就想到了几个月前倪大爷手拿菜刀气势汹汹去要债的情形,那气势不输秦明!回想起来,张朝军不禁扑哧笑出了声。

    “咚咚咚!”门外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确切说是砸门的声音。谁呀,敲门这么猛。往猫眼儿一看,嗬!吓了一大跳,门外正是“天猛星”倪大爷。张朝军警惕地往大爷左手看看,右手再看看,没有菜刀,这才松了口气,打开了门。

    “哎呀,小张!今儿这事你可得给我评评理!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这!”一开门这位“天猛星”就劈头盖脸地朝张朝军抱怨道,说着还气急败坏地往他家新换的木地板上猛跺一脚,果然是个急躁脾气,关键张朝军心疼地板呐!

    “倪大爷,您别急别急,先进屋坐下,坐下喝杯水再说。”“我不喝不喝,气死我了,我喝不下!你赶紧给我评评理!”说着,倪大爷就径直向客厅的沙发快步走去,张朝军也忙不迭地跟着坐到沙发上。

    “小张,你说现在好人咋这么难做呢!唉!”

    “大爷,您别叹气,细说说到底怎么了?”

    “上个星期三吃过晚饭,我跟老潘头下了一盘棋,他输了还耍赖,我就不跟他下了,自己到附近的公园里溜弯儿,走到假山附近的时候,看见前边儿地上有一小堆儿黑乎乎的东西,我还以为是谁扔的垃圾,走近一看原来是个用黑色塑料袋裹着的方方正正的东西,感觉不像垃圾,我好奇就给拆开了……”

    “嗯,拆开来是什么呢?”直觉告诉张朝军,这就是*了。

    倪大爷咽了一口唾沫,满脸悔意地说:“是什么?是害人的东西!”

    “大爷,您可别跟我说那是一叠人民币哈……”张朝军打趣道。

    “小张啊!不愧是大律师啊!可不就是红彤彤的人民币吗?我数了数,整整两万!还有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取款证明。”倪大爷一拍大腿,佩服地看着张朝军,张朝军只好尴尬地笑着,没想到自己随口这么一说,居然还猜中了。然后又疑惑,难道就是传说中那骗子扔下的?专门用来骗老人的*?

    “小张,你说你倪大爷是贪财的人吗?是我的钱,我拼了命都得拿回来;不是我的钱,我老头子一分钱都不会拿!我就在那附近找失主,见着人我就赶紧问他有没有丢钱或者亲戚朋友有没有人丢了钱,一等就是两小时哪!”

    “嗯,然后呢,失主找到了吗?”张朝军心想,这回骗子该出场了吧?如传说中那样,是不是要开始讹诈倪大爷了?

    “唉!‘失主’是被我问出来了,可那女的真能装啊,都能去唱戏了!”倪大爷悔痛万分,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火眼金晴”怎么就看不出那女骗子的伪装呢?张朝军呢,也在想着,嗯,骗子果然出场了。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此人却不是传说中那丢*引大钱的骗子,更没有什么同伙。倪大爷要讲述的,也不是那如何被骗走存款的故事。

    “过了会儿有一个三十来岁的女的,带着个六七岁大的小孩儿匆匆忙忙地找到我,说那钱是自己刚取出来给丈夫看病的,他丈夫心脏病突发,现正在医院抢救,希望我能把救命钱还给她,同时还愿意拿出1000元感谢我。我看她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苦苦哀求我还钱,没多想就把钱还给了她,并且坚决没要她说的那1000元感谢费。”

    “这是好事儿啊倪大爷,助人为乐的好事儿。不过,你没问问她,她丈夫是不是那塑料袋子里……”

    “这事儿坏就坏在这儿啊!我没查身份证……”倪大爷又是狠拍大腿,悔恨地摇了摇头,有气无力地说道:“昨天,一个姓赵的男的找到我,给我看他补办的临时身份证和银行取款证明,要我还他丢失的两万块钱。我这才恍然大悟,我被那女的骗了!她不是真正的失主!当我把情况跟那人说了以后,他反倒很生气地说我不该把他的钱那么轻易就给了别人,最后居然要我赔偿损失,我当时就跟他怒了,找错失主确实是我的错,可我也是好心啊!可那人居然很嚣张地说让我等着法院传票吧!小张啊,你说,我要真被他告上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啊,不会真让我赔他两万块钱吧?”倪大爷委屈又不安地看着张朝军。

    “唉,这年头儿,做好人确实也不是一件易事儿啊。”张朝军不禁唏嘘,一方面为倪大爷的粗心叹息,一方面也感慨人情凉薄。思索了几分钟,开口说道“倪大爷,这事儿您确实挺无辜的,咱是好心办了坏事儿。塑料袋中有证明身份的身份证,那应该是很容易就能辨明失主身份,您却没有认真核实就把东西交给别人了,主观上是存在一定过错的。《民法》里规定了,拾得某物并不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未经失主授权或同意,也不因拾得而具有处分权。您将拾得的钱物错交他人,真正的失主并不知道,更不用说授权或同意了,也就是说,您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什么?”倪大爷听到这里又急了!直接从沙发上跳起来,涨红着脸打断张朝军,“小张啊,照你这么说,我真的得再赔他两万块钱?这以后谁还敢做拾金不昧的好人呐!你上次不是跟我说法律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嘛!怎么不维护我这拾金不昧的好人?”

    张朝军慌忙也站起来,把倪大爷给按回沙发上,“不是不是,瞧您这急脾气,倪大爷,您等我说完啊!”可把张朝军吓得,真害怕这“天猛星”一着急把他家给端了,抹了把冷汗继续说道:“钱是他自己不小心弄丢的,他才是应该承担最主要责任的人,所以倪大爷您放心,哪怕真的闹上法庭,法院也绝不可能让您承担他的全部损失的。至于赔偿多少,这就要看法院怎么裁量了。”

    最终这事儿还是走了法律途径。毕竟,咱“天猛星”倪大爷也不是好惹的呢。再说了,这事儿搁谁身上谁能不觉得冤枉?最终的结果就是: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责任,按照混合过错来划分责任范围。首先倪大爷在主观上存在一定过错,理由正源于张朝军所说的无权处分。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赵某自己不小心把财物丢失,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可以减轻倪大爷的责任。另一方面,倪大爷因此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话,不利于弘扬我国拾金不昧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也会给社会认知度带来一定的影响,不利于发挥法律对社会价值的促进和矫正功能。最后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倪大爷同意补偿赵某损失2000元。

    ====慧问提示====

    大家常说好心并不一定办成好事儿,事实也确实如此。慧问提示大家在好心想办好事儿的时候一定要再加上细心、耐心和理性。千万不要让自己的一颗闪闪红心被坏人利用,好心办成了坏事儿,不仅帮不到别人还反倒连累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