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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回【慧问】低价租房演绎同窗情深

    刘敏要结婚了,虽然因为“凶宅事件”起了点波折,但最终还是无奈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有什么办法呢?钱都已经付出去了,覆水难收啊,只能尽量把这事给遗忘,收拾好心情,准备开始以后的婚姻生活。往好处想的话,那就是因为这件事,让她和多年未见的弟弟刘珉开始有了联系,亲情也慢慢地在修复之中。

    为了去参加刘敏的婚礼,刘珉此时正插空收拾行李准备北上,正要出发却又接到了亲生父母打来的电话,刘珉不得不又开始订票,赵家鸣看他忙得不可开交,凑过来帮忙,“你这是干什么呢?”赵家鸣问。

    “我要先去哈尔滨一趟!”刘珉眼都不抬一下的对电脑狂查票务信息。

    “去那里干什么?不是要去沈阳参加你姐的婚礼吗?”赵家鸣不解。

    刘珉停下来,仔细地看了看赵家鸣,眨眨眼睛,“真想知道?那就告诉你吧!”

    刘珉扔了大衣和围巾,给自己和赵家鸣冲了杯热咖啡,蜷缩在椅子上,对赵家鸣说:“小毓以前在哈尔滨上学时有过一个女朋友,她很喜欢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喜欢那里的建筑,那里的气氛,希望可以在那儿安家。小毓和她憧憬着那样的未来,两个人为此努力学习,希望可以实现梦想。但小毓毕业后一直忙于工作深造,这段感情无疾而终,是他心里一直的遗憾。但小毓没忘记那时的约定,用积蓄真的在那里买了套小户型,为的就是圆心中的那个梦。可惜……小毓去世的时候把他所有的都留给了我,但我放弃了那栋房子的继承权,由我父母法定继承了它。当时我只想着这套房子好歹可以让我父母能够‘老有所依’,却没想到因为这房子又出了这么多事!”

    “他们想把它卖掉?”赵家鸣猜测。

    “那倒没有!小毓有一个同学,姓徐,因为家境困难,自己勤工俭学,毕业后虽然找了份还算可以的工作,但还要供养家里两个弟弟的学费,生活还是很艰苦,小毓就将这套房子租给他居住使用,约定租赁期为10年,租金就是个朋友价,意思意思,好让小徐心安,价格自然是远低于市价的。我--亲生父母知道这件事后,就觉得是吃了大亏了,想要收回房子,或者按照市场价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刘珉对于亲生父母的称谓,仍然有点不习惯,而对于他们的行为,更是感到有点惭愧。

    “租金差很多吗?”赵家鸣好奇地问。

    “确实差了点,现在这套房子在那个地段一个月少说也要1500元,小徐付的房租大概才300多,差了不只一倍两倍,对他们二老来说,确实很难同意。”刘珉三口两口就把自己的咖啡喝光了。

    “小毓哥生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租给小徐,这是他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也不属于显失公平的范畴吧,这个租赁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不是有那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吗?我记得上回那小梅……”提到刘珉曾经的恋人小梅,赵家鸣的声音顿时变得含糊起来了,“那谁的事不就是涉及到这个原则吗?‘对房屋租赁合同而言,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将房屋的所有权让与给他人时,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不当然终止、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权利义务’。现在你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继承了小毓哥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也应该继承了原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因为租金过低,不符合市场价格,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啊!那你准备怎么办?”

    “是啊!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我父母虽然因为继承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是没有权利终止合同要求小徐搬出去的,当然也不能要求他增加约定好的租金。”

    刘珉这种仿佛事不关己的态度让赵家鸣很上火,忍不住劝道:“怎么说也是你父母,快想想办法!看怎么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