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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丁大胜

    胖子恐骇的看着我的身后,怪叫了一声,手脚并用的就是在地上爬着走,还叫道"我跟你不熟,不要害我啊"声调都有点带着哭腔了。

"叫个屁,快跑!"我郁闷的一脚踹在对方的屁股上,从他的身上迈了过去。蒙着头往前跑。这恶鬼在意的可不是胖子,而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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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那恶鬼抓住胖子的脖子就是将头甩了出去,张牙舞爪的就追着我的屁股抓

这跑的速度怎么可能比这飘的还快?屁股后面都被对方给抓花了,源润白滑的屁股墩都冒出来了。这十几年,我就在这毛阳村附近横,收拾的也是那帮孤魂野鬼,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凶的。咒语不行,看来得去找别的家伙了了。

撞进我自己的房门,我就看到七仙桌上摆着的羊毫笔,笔尖对着门口,下面垫着块鹅卵石,这是有说法的,这传闻以前的读书人很少,很多孤魂野鬼都是大字不识的文盲,但对这有文化的人反而是尊敬的很,很多人就想要去找这些读书人求几个字。

那南宋有一博学之士,名为叶梦鼎,官拜右丞相,乃是这天下一等一的文人墨客,这就吸引的更多的鬼前去找他了,但他为人正直,不愿意替这帮不入轮回的野鬼写字。

就想了个办法,将这毛笔垫起,那个野鬼要是能抬起这毛笔,他就帮忙。

可这说的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叶梦鼎官拜右丞相,身上也是带着大宋龙气,一身的官威,岂是这帮命理肮脏的野鬼所能抵抗的?

他靠着这毛笔步入了殿堂,自然,这毛笔也就是他的信仰所在。

无数的孤魂野鬼就算是使劲了浑身解数也是无可奈何。都只能颓废而去,也就留下了一句话:宰相手中三尺笔,野鬼面前百丈崖!

我放在这里自然也是为了辟邪用的。起了个敬指,恭顺的将这羊毫笔给请起来。

"咣咣咣"这房间内的门窗突然就是拍打起来,在这夜晚,就好像有双手扣着心脏,然后用力的捏下去!让人有些窒息的恐惧感。

就算是我见过很多死鬼,但是这种场面还是有些骇人。

我咽了口唾沫,翻转羊毫笔,两指夹住笔尖,将它拉直,警惕的看着四周,这耳朵也是微微的闪动,骤然,我的余光看到右边露出一张丑陋的鬼脸,我下意识的就是将笔尖用力的插了过去,这原本看起来柔软的羊毫,却变成了利器!

毫无困难的直接插在了恶鬼的颧骨之上。还有阵阵青烟冒了出来。

"让羊毫笔我可是平时用朱砂当墨,这下你可不好受吧"我嗤笑的说道。

那恶鬼整张脸皮开始发烂,那眼珠烂成两半,里面的液体顺着鼻梁慢慢的滑进嘴里,那嘴唇也是裂开,正张牙齿都是泛出漆黑的颜色。

我的胃部也有些不太舒畅,捏着鼻子,强忍住着这股子的恶臭。想要将那羊毫笔给抽出来,谁知道那恶鬼竟然是一挥手,就是消失在原地,唯一能让我听到的只有他不断发出的惨嚎声。

"娘的,幸亏你跑得快,不然老子让你明白花儿为什么那么红"我摸着鼻子很有胆气的说道,但要我去追?我可不会老寿星嫌命长!

走到院子里,看到还是黑不溜秋的一片,忙就是打开电灯,这亮光才终于让这压抑的黑暗退去,而这院子里的一切,也是一片的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