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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扳倒“江别鹤”

    洛橙终于明白,小说和真实世界是不一样的。就如同花揽月,一番接触下来,洛橙发现这孩子是个深仓不露的角色,表面温文尔雅,实际是个芝麻汤圆。应该说,不愧是江流水的双胞兄弟吗?同样的聪明狡猾。而且,这位花公子对铁姑娘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所以说,铁姑娘,不要自以为是了,人家兄弟都不喜欢你,哪边凉快你就呆哪变去吧!

    与花揽月友好地交往了三天,然后分道扬镳,花揽月带着两个服侍他的侍女前往汤州的首城淮澜城,据说收到了汤淮大侠江社田的邀请,为一桩劫镖案做公证人。

    目送着花揽月的背影消失,洛橙对墨轻尘道,“走吧,我们去找江流水。”

    “……”

    “别这么看着我,我是听说他做菜有一手,想要吃吃看。”洛橙鼓着腮帮子道。

    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做出的食物比你做的更加美味。墨轻尘默然无语,跟随在洛橙的身后,他想起在森林中醒来后,洛橙亲手做饭给他吃的日子。现在,几乎吃不到了呢!

    江流水在一户有钱人家做厨师,不管是做菜还是点心,都非常的美味精致,让洛橙连连称赞。江流水是个不错的朋友,同花揽月一样重情重意,值得交往。

    洛橙以江流水朋友的名义在段家住了下来,期间遭受段家三小姐白眼无数次,令洛橙不由感叹:蓝颜祸水啊!

    不过鉴于之后的大戏开幕,段家三小姐的白眼什么的,洛橙完全无视了。

    带着看戏的心理,洛橙围观了地灵庄的阴谋,围观了段家镖银被劫,围观了仁义大侠江社田装B出场……

    由于洛橙的提醒,花揽月没有同这个出卖他亲生父母的伪君子搅和在一起。

    “我第一眼看他就不顺眼,果然。这丫是个地地道道的伪君子。”“这丫”两字称呼是跟洛橙学到的,以江流水的性情,对洛橙偶尔冒出的新式用语非常感兴趣,不多久便全部掌握了。

    此时。江流水一身黑衣,一手拿着一个银锭,银锭底部的刻字证明这些银锭正段家被劫走的镖银。

    花揽月白衣飘飘,在昏暗的环境中分外显眼。他拿着一把造型夸张的龙头拐杖,凑到眼前仔细查看了一遍,说道,“龙头拐是长乐帮上任帮主独孤牧的兵器。没想到竟然也收藏在江社田的密室中。”

    “那就说明独孤牧也是被这家伙阴死的。”江流水接口道,然后忍不住抱怨,“你说你,也不穿件夜行衣。大晚上还穿白衣服,不怕被人发现吗?”

    “放心,我轻功好。”也就是说被发现的可能性低。

    “洛橙和轻尘的功夫更好。”江流水指了指往腰带里塞东西塞得不亦乐乎的洛橙和陪伴在她身旁,时不时被她命令着往自己腰带装东西的墨轻尘,这两个人也是一身黑。

    “……轻尘一向就穿黑的。至于洛橙,她和你的性格相似。”

    “聪明?睿智?”

    “惟恐天下不乱!”

    “……我明白,你这这是在嫉妒!”

    嫉妒你个大头鬼!花揽月很想K某人一顿。其实,他一直疑惑,为什么在江流水面前,他能够自然流露出真性情,而不是面对其他人时带着完美的面具。

    江流水呵呵笑了,对于花揽月,他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所以总喜欢逗他。

    “喂,我这边好了,你们呢?”洛橙将一大叠可能涉及到江社田做过的坏事的信件塞进腰带后询问花揽月和江流水。提醒他们时间不早了,再不离开,被发现的可能性将增大。

    “好了,好了。”江流水不慌不忙地将他发现的证据装进一个蓝色的荷包当中,想了想,又将看得上眼的一些兵器打包收进荷包里。

    对。你没有看错,好几尺长的兵器确实收进了手掌大小的荷包里,因为这个荷包不是普通的荷包,而是洛橙亲手做的荷包。

    话说,某一天,无聊的某人决定练一练自己的缝纫技能,是坐在院子当中(段家的),一边晒太阳,一边开始练手。江流水做好一碟点心回到院子里时,洛橙正好收针。江流水看着洛橙的手艺不错,而自己的荷包确实太破了,于是问洛橙讨要荷包。洛姑娘想到这段日子吃了江流水做的不少美食,感激之下,将荷包送给了江流水。

    那啥,前面说过洛橙的缝纫技能已经是中级,做出来的荷包自然比初级时做出来的、送给端木瑾的荷包要好上一倍,储物格子由两格变成了五格,容量也增加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