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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精神诉求

    深夜,会议室仍然灯火通明。

    韩印、杜英雄、王昆,包括被邀请的姚建,围坐在会议桌前,共同对三起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和讨论。

    韩印说:“从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连环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其中前进桥案,应属凶手初次作案。案发当晚,凶手经过桥下时,赶上被害人正耍酒疯骂街,被其污言秽语刺激到,遂实施暴力杀人行为。我特意了解过,该案曾被本地媒体大肆报道,我在资料室找到几份当时的报纸,和我预想的一样,新闻配图均是尸体俯卧在垃圾箱中的样子。我相信正是这样的配图,给了凶手莫大的满足感,从而让他确立犯罪标记动作——将被害人抛置在肮脏污秽场所,并摆成面部着地的俯卧姿态,寓意着对被害人人格的蔑视和贬低。

    “宁山公园案为凶手第二次作案。案发现场各位都知道,是在公园内一条岔路附近的男公厕里。白天的时候,我和姚队交流过,从时间点上分析,凶手作案不像是有预谋的,应该与前进桥案一样,属于突发刺激性因素导致的杀人案件。不过这一次,凶手显示出一定的成熟度和主动性,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姚队介绍,当年卖*在公园里揽客,都是相当肆无忌惮和猖狂跋扈的,她们根本不在乎形象廉耻,哪里男的多就往哪儿钻,明目张胆地公然挑逗和拉扯。由此说,凶手和被害人起初相遇,应该不会是在那条半圆形、东西两头与公园大马路相交、人迹稀少的岔路上,而是凶手起了杀心之后,观察过周边环境,进而做出的一个选择。包括到男公厕里进行*易,肯定也是凶手的提议,因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情绪会更加从容和安定,所以如果是卖*的提议,她一定会带凶手进女厕所。

    “红星巷杀人案,系凶手第三次作案。综合案情分析,属于尾随作案。凶手和被害人当日在某个时间点、某个地点,发生过不愉快的接触,令凶手萌生杀意,遂跟踪被害人至红星巷,觅得机会完成作案。”

    “韩老师,我听你话里的意思,是说这三个案子都是因为口角,或者说是被害人的挑衅造成的,可是真的有人会因为被别人骂了几句便连续杀人吗?”王昆一心想在最短时间内为常安翻案,实在不愿意节外生枝,便有些沉不住气地插话问。

    “当然不会这么简单,挨骂的时候多了,总不能次次杀人吧?问题在于这三个人到底说过什么,让凶手心里感觉到触痛。”杜英雄理解王昆的情绪,苦笑着说。

    “对了,那个拉面馆老板不是说捡破烂的经常骂一些什么骚货、*、破鞋啥的侮辱女性的话吗?凶手是因此被激怒了?”听杜英雄这么说,姚建也忍不住插话道。

    “要是这样被惹恼的话,那凶手应该是个女的啊。”王昆好似突然开了窍,“还真有这个可能吧?公园里的案子,没准是哪个被老公抛弃的妇女在公园里溜达,碰见揽生意的王彩华,一时来气起了杀意;还有那个推销*的赵小兰,说不定以前忽悠过凶手,凶手回过味来,正好那天撞见她就把她勒死了。怎么样,这靠谱吧?”

    “真要是个女的,也得是五大三粗、浑身是劲的,这几个案子做得多干脆利落。”杜英雄笑着打趣道,接着又正色说,“以女性的生物本能和个性来说,大多数犯罪都有充分预谋,并且作案方式多属于智慧型,不会如本案般简单粗暴。更何况,宁山公园案中,凶手若是女性,也不会多此一举进入自己并不熟悉的男厕所作案。”

    “其实,下午我也琢磨了一下,若真如你们所说,那不妨考虑下这样一个方向,”姚建深吸一口气,表情郑重地说,“案件被害人全都是外地人,干的也都不是什么正经工作,甚至可以说给我们这座城市带来的都是负能量,你们说,凶手会不会是一个排外情绪特别严重的本地人,可能因为某些遭遇,排外情绪上升到偏执和变态,进而开始所谓的清除外来人计划?”

    “不错,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思路。”韩印终于接话道,“那还得麻烦你,跟网监部门打声招呼,让他们协助咱们清查本地IP地址的用户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和论坛上关于排斥外地人的过激言论,看看这样的群体中有没有符合作案条件的人。”

    “没问题,网监队队长是我哥们儿,我亲自去监督,一定让他们把这个事重视起来。”姚建拍着胸脯保证道。

    “另外,还有一个排查方向,”韩印继续说,“刚刚已经讲过,被害人赵小兰遇害当天,必定与凶手产生过某种交集,英雄和王昆接下来要把赵小兰当天的行踪轨迹彻底搞清楚。”

    “我补充一点关于犯罪地理方面的问题。今天录完蒋涛的口供,我查了下地图,赵小兰遇害当天逗留过的促进路上的金百合以及烤肉店,其实就在前进桥东南方向直线距离大约1.5公里处。两个涉案地点的地理方位这么近,我觉得一方面可以佐证韩老师的意思,赵小兰很有可能就是在烤肉店用餐这个当口与凶手发生接触的;另一方面,我认为以促进路为中心点,涵盖前进桥周边两三公里的范围,大概就是凶手居住或者日常活动频繁的区域。同样以韩老师对案件的定性来看,宁山公园周边也有可能是凶手居住或者日常活动的区域。因此,如果某一个人的日常活动轨迹,能够将这两个区域串联起来,就意味着他有很大的作案嫌疑。”杜英雄最后说。

    案发当天,赵小兰下午3点多接到蒋涛的信息离开公司,而后大约在3点半,蒋涛又打来电话,表示临时有事,得晚点才能见面,那个时候赵小兰已经到了金百合,她跟蒋涛说自己先在周围转转,然后在晚上6点半左右,她走进金百合旁边的一家烤肉店。

    杜英雄和王昆此时便循着赵小兰曾经的足迹来到烤肉店。老板是个女的,一眼便认出杜英雄手上的照片里是个熟客。

    “这个女的来过几次。”女老板说。

    “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杜英雄问。

    “得有挺长时间了,具体哪天想不起来,反正是个下雨天的晚上。”女老板抿嘴笑笑,补充道,“那天我印象挺深的,不光是因为下雨,主要是她事先点了两人份的东西,后来好像朋友临时有事不能来了,她有点闷闷不乐,然后愣是自己一个人把点的东西全吃光了,还喝了两瓶啤酒。”

    “她一直是一个人在吗,这期间有没有和什么人接触或者闹过不愉快?”王昆问。

    “那天是周末,店里客人都坐满了,后来有一个男的是单独来的,我就让他和这女的拼桌,至于他们之间有没有交流,我也没太注意。”女老板说。

    “他们俩谁先走的?”王昆接着问。

    “男的,他简单吃了几根肉串和两个烤饼,也没喝酒,一会儿工夫就吃完了,临走还灌了一保温杯开水,估计是一出租车司机。”女老板说。

    “他多大年纪,长相你还有印象吗?”杜英雄问。

    “年纪二十七八或者三十出头,不太好说,模样倒能记起来。”女老板说。

    “那麻烦你到队里做个‘画像’好吗?”杜英雄说。

    “没问题,不过我估计得下午去,一会儿我还有点事。”女老板说。

    “那也行,你直接过来找我吧。”王昆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女老板说。

    “这女的几点离开的?”杜英雄抖抖手上的照片,接着问。

    “大概是8点多,雨好像刚下没一会儿,还不算太大。”女老板稍加回忆说。

    ……

    出了烤肉店,两人便合计开来:从烤肉店位置打车到红星巷用时差不多半小时,如果考虑雨天车速慢的因素,顶多也就四十来分钟。照此说,赵小兰8点多离开烤肉店,那应该9点左右就能到家,而案发时间是9点半,所以估计她应该还是坐的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