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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重案重启

    刑事侦查总局,重案支援部。

    吴国庆将顾菲菲等支援小组几个人一同召到会议室,足见对这次案件的重视,待众人坐定之后,结合着墙上大屏幕显示的画面,吴国庆亲自来做案情简报:

    “1995年5月14日下午3点,太东省青泉市黄泥区5岁女童李笑笑,于绘画兴趣班附近失踪。李笑笑患有轻度自闭症,其时父亲李成义为青泉市刑侦支队侦查员,母亲宁新为黄泥区峰堰街道派出所副所长。此案因李笑笑年幼且身患顽症,加之出身双警家庭,有可能系犯罪分子对人民警察的打击报复,而备受外界关注。案发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占据着该市各大报纸版面。

    “1995年8月9日下午4点半,太东省青泉市长山区4岁*孙佳莹在自家楼下玩耍时失踪。同年9月15日早间6点,孙佳莹父亲在家门外发现一个长条鞋盒,里面装有炭化的粉末状物以及几根未完全烧毁的细小人骨,并且还附有一张孙佳莹的尸体裸照和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用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文字粘了一段话,内容是:‘送还骨灰,请下葬。’同年10月12日,经过警方技术鉴定,确认骨头属于孙佳莹后,孙佳莹骨灰得以被家人安葬。两天后,孙佳莹父亲收到一封信,同样是用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文字粘在纸上的方式。信的内容主要是表达对孙佳莹下葬的感谢,同时还有几句安慰之类的话,尤其让警方吃惊的是,该信结尾提到了李笑笑,原话内容是:‘请别伤心,孙佳莹走得很愉快,跟李笑笑一样。’由此,两案合并,成立专门办案组,因认定李笑笑系本案首个被害人,故该系列案件被命名为‘5??14’大案。当然了,这一认定直到最后也未被证实。至于原因,暂且先按下不表。

    “1995年10月14日,即孙佳莹父亲接到凶手来信的当天下午5点,太东省青泉市峰树区长春路街道上小学一年级的7岁女生李岚在托管班附近失踪。三天后,其裸尸出现于郊区一处玉米地中。尸检显示:案发地为第二现场,其系被皮革物勒颈致死,双脚遗失,处女膜破裂,但未发现暴力性侵痕迹。

    “1995年12月20日下午4点,太东省青泉市黄泥区4岁*郭瑶瑶在菜市场与奶奶走散,进而失踪。两周后,黄泥区鼎兴便民公园附近公共厕所中发现一具双脚残缺的裸尸,经技术鉴定确认为郭瑶瑶,同样系被皮革物勒死,处女膜破裂,未发现暴力性侵痕迹。

    “1996年2月25日下午2点,太东省青泉市黄泥区鼎兴便民公园附近,一矮个男子试图将6岁*王湘怡强行拽入一辆轿车时,被经过的巡警车撞见,进而被控制住。随后,巡警在其车上发现一部进口照相机、一盒无菌手套以及一根黑色男士皮带,由于该三项证物吻合‘5??14’大案的案情特征,巡警紧急上报,该嫌疑男子很快被专案组接管。

    “随即,专案组在照相机底片中发现多张偷拍女童的照片,并且在皮带上发现人体皮屑,血型检测结果分别与‘5??14’大案被害人李岚、孙佳莹和郭瑶瑶三人的血型相匹配。专案组立即将检材送交总局法医实验室做进一步DNA检测,同时对嫌疑男子住处展开细致搜查。

    “结果,在其住处的地下室中,不仅查获数百盒色情录像带,还有近千张女童照片。从情景上看均属于偷拍,照片中含有多组属于李笑笑、李岚、孙佳莹和郭瑶瑶的照片。令专案组愤怒万分的是,除李笑笑外,其余三名女童不仅有裸尸照,嫌疑人对三人尸体做出的各种猥亵下流的举动,也用照片记录下来。尤其惨不忍睹的是,照片也记录了嫌疑人切割被害人双脚并煮熟吃掉的过程。”

    吴国庆一口气把案子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停顿一下,示意助手把凶手照片显示到大屏幕上,又接着说:

    “各位现在看到的就是凶手管骏,案发时24岁,患有严重的家族遗传病——强直性脊柱炎。管骏是早产儿,自幼身材瘦小、体弱多病,8岁便出现强直性脊柱炎病发症状,到了高中病情加剧,脊柱严重畸形,关节强直,导致年纪轻轻就出现驼背症状,并且行走也有一定困难。

    “管骏出生在青泉市近郊陵水村,父母原本是农民,后来做建筑发了家,成为村里第一个住进别墅的家庭。再后来父母生意发展到城区,也在青泉市区买了房子,其时管骏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家里原本有意送其出国读书,但碍于身体状况最终放弃。

    “管骏没有随父母搬进城里,而是陪爷爷住在乡下,因为身体不好,而且家庭条件优越,没必要找工作,所以整日东游西逛,无所事事。后来,他去考了汽车驾驶证,开上了父亲淘汰下来的轿车,又攒下父母给的零用钱,买了一部高级相机,自此便开始满青泉市转悠,偷拍女童照片。

    “管骏到案后供认作案动机:是因为某天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双腿截肢的小女孩游泳的画面,令他心里产生一种莫名的悸动,随后便开始着迷于年幼的小女孩,逐渐发展到偷拍照片,乃至诱拐女童、杀人截肢、猥亵尸体。

    “在一系列证据面前,管骏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审被依法判处死刑。随后其家人以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以及多重人格为由提起上诉,但经过一系列的精神司法鉴定,数位精神病专家和心理专家认定其不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是属于人格出现了裂变,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遂二审最终宣布维持一审判决。

    “虽然案件随着管骏被处以极刑而终结,但实际上还是留下了相当大的疑问。管骏在整个庭审中始终拒绝向被害人家属致歉,还口口声声声称自己是个好人,甚至一再神经质般地重复这样一句话——‘我觉得我做的都是对的,因为如果我做错了,他一定会阻止我的’。所有人对这句话都不甚理解,因此当这一细节流传到社会上,‘管骏有一名同伙或者有一位犯罪导师’的传言便甚嚣尘上。专案组也因此特意对管骏的社会关系展开梳理,结果发现他生活中根本就没有任何朋友,与他关系最亲近的爷爷也在案发当年的3月份因病逝世,所以同伙一说也仅限于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