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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节草(19)

    李金魁还能说什么昵?他脑海里訇的一下,像是天窗开了……

    这个字是很伤人的。可这个字用得太准确了,这个字让人顿开茅塞呀!是啊,你贼,你确实"贼"。这"贼"是与生俱来的。在那样的时候,在要你做出选择的关键时刻,你骨头里的"贼"起作用了。那时你就知道你是一株草,自生自灭的草啊。你一生下来就处于败势,你只是一点一点地生长着,你的身量很小,你的基点也很小,再小的脚印也是你自己的,是你一步步走出来的。你是在小处求生,在败处求存的。当你攀缘而上时,你仅仅是为了借力。可失去自己,你就成了绑在人家身上的一件东西了,一旦绑上去,你就不再是你了,万一……没有了自己,你还怎么活呢?

    从这个角度说,"贼"是从土里生出来的。那是一种长在骨头眼儿里的警觉,是先天的防范,是一种生存本能的敏锐。万幸,你嗑巴得真是时候啊!

    可是,你同时也放弃了一个曾经滋润过你的女人。那时候她是多么美丽呀!那时她对你是一个多么大的诱惑呀!你的心痛过,你甚至几乎要发疯,可你都忍下了,你是能忍的呀。是的,那时候,你已发现了她身上的某种细微的变化,当她的父亲出来之后,她的语气一下就变了。也许她自己并未觉察到,可你感觉到了。也仅仅是过了三年,三年之后,想不到哇,她就成了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她"了,竟是那样丑的一个"她"!那么,旧日的她呢,鲜艳到哪里去了,那惊人的美丽又到哪里去了?时间真是可怕呀!

    就这么一个"贼"字,使李金魁彻底领悟到了退却的艺术,完成了从感性到理性的一次升华。这件事对他来说,是坐了一次精神监狱呀,他煎熬的日子太久了!他记住了那次"嗑巴",在后来的日子里,那次"嗑巴"在他人生的记忆上画上了一个深深的印痕。一天晚上,当他来到大学校园的操场上,一连跑了十圈之后,他又是独自一人大汗淋淋地站在那里,默默地仰望着省城的夜空,心里说:李红叶,对不住了。

    第二天,他跑到邮局给李红叶寄了二百块钱。那时他虽说是带工资上学,可他一月也不过才三十六块钱。寄去这二百,等于他从牙缝里抠去了半年的生活费。然而,事隔不久,那钱又原封不动地退回来了。没有附一个字。

    李金魁心想,她是想让我欠着她呢,一直欠着。

    四年大学一晃就过去了。当毕业临近时,刚好也到了文凭吃香的时候。一时,同学们都开始四下奔波,期望着能在省城里找到一个好的单位。只有李金魁没有动。他知道,动也是白动,因为他在省城里根本就没有门路,不过,按他的成绩,也是有可能留校的。可他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回去。

    临离校前,李金魁做了一件让全班同学都感到意外的事情。那天,当他们高高兴兴地去照毕业照时,路上,李金魁突然说,同窗一场,就要分手了,我请大伙吃顿饭,咱们最后再聚一次。听他这么一说,同学们都怔了。

    平时,他们都知道李金魁是个吃干馍就咸菜的主儿,打菜从来都是一分二分,从未见他动过荤腥,有同学开玩笑叫他"素人"。由于他平时也很少说话,从不跟人开玩笑,于是在大学里,他就又有了一个绰号,叫"素人"。这次毕业分配,应该说,他是最差的,也是最让人同情的。就要分手了,人一走,从此就天各一方了。他怎么会请客呢?这话让人有些感动。于是,就有人说,吃也不能让你掏。这样吧,要吃就吃好些,咱们大家一块凑个份子吧。李金魁说,不用凑份子,说过了,我请。有人不相信地问:你真请?

    他说,我真请。于是,一班三十六个学生,乱哄哄地进了一家饭馆。吃饭时,班长问,上酒么?他说,上。班长怔怔地望着他,说好家伙,四桌呀?!

    再少一桌也得四五十呀!你……他说,放开。结果,酒一上,就有了很多的感叹,喝着喝着,有人就哭了,说李金魁,平时太不了解你了,真够哥们啊!于是又纷纷留下了地址……走时,李金魁又是最后一个离校的,他帮人扛着行李,把外地的同学一个个都送上车,尔后握手告别。把同学们弄得都掉泪了,一个个都分别对他说,金魁呀,同学四年,就你这一个真朋友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