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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小把戏

    甚至在一开始,钟昊就想让她签一份期限为十年的长期合同,而且解约条件非常苛刻,光是违约金一年就有一百万,如果签完合同想提前解约,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年限的违约金,还要额外给公司一笔补偿费才行。

    在高额的违约金下带给艺人的同时是最好的待遇和资源。

    毕竟公司签一个新人年,本身就得付出大量的金钱成本与精力,为了不亏本,公司自然会尽量把新人捧红,红得越快,越早可以赚回本钱。

    娱乐圈很多公司都是如此。

    但叶萱仔细想了想,还是拒绝了钟昊。

    十年的时间.

    对她来说太长了。

    这几乎就占据她人生的一半。

    她是非科班的毕业生,对做艺人的基本知识一概不懂,所以她无法想象做艺人十年会是什么样子。

    而且,违约金是一年一百万,十年就是整整一千万这对她来说也太高了点。

    一旦签下这种合同,叶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将再也无法解约。

    钟昊被拒绝后很不甘心,反复游说了她很久,最后叶萱都不耐烦了,钟昊才降低签约年限,改为六年。

    叶萱非常庆幸自己没有签十年合同,没有上钟昊的当,但更后悔自己签下了六年合同。

    六年合同的违约金比年合同高,每年两百万。

    叶萱已经签了两年多了,合同还有四年才到期。

    如果想提前解约,罚金是八百万。

    比起十年合同,也差不了多少。

    叶萱刚签约的时候觉得条件很苛刻,但当时如果没有叶冰大张旗鼓的跳出来,没有叶盛国的入股,直接施压不让她出头,她是很有机会走红的。

    只要红了,八百万的违约金对于一个当红艺人来说,筹集起来并不难。

    可惜的是,这个机会被叶冰父女俩一明一暗给阻断了

    叶萱签下的艺人合同,真的成了“卖身契“,也成了叶冰和叶盛国钳制她的最好筹码。

    只要叶萱拿不出那八百万,在合同有效期内,她就必须听从公司的安排,浪费掉一个女孩子一生中最美好的六年青春时光。

    而她不甘心,拿不出违约金,又不肯令人摆布。

    上林苑可以拿着合同去法院告她,到时候还得赔钱呢

    反倒是叶萱可能还会惹上牢狱之灾。

    这也是为什么,叶萱在公司里被叶冰打压很惨,但叶萱却迟迟不肯解约。

    她只有隐忍,等有能力翻身的那一天!

    这就是为什么叶冰在开幕式上这么焦虑。

    不就是因为她发现叶萱不受她的控制,能拿出三千万的投资,能穿得起天价礼服,然后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八百万的违约金,觉得自己不能再陷害叶萱了吗?

    她不知道叶萱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但叶萱连三千万的投资都能拿出,还能不拿出八百万的违约金?

    一旦叶萱脱离了公司的掌控,脱离了上林苑这牢笼,她还有什么办法继续打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