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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京城

    沈阔半醉不醉,道:“听说你还没吃饭,是在等我么?”

    苏暮谦瞧他喝多了,嘴上还在调戏他,有点恼怒。

    刚要发怒,就看见沈阔手上刺伤的疤痕。

    沈阔生性尊贵,手指长得很修长漂亮,那一道疤痕看着触目惊心。

    距离他弄伤沈阔已经隔了好多日子。

    沈阔是娇生惯养的少爷,从来没有被粗鲁对待过。苏暮谦一眼一眼看着那道疤痕,眉头锁的越来越死。

    沈阔道:“我陪你吃饭吧!”

    苏暮谦懒得跟醉汉一般见识,也不知被他怎么搅和的,还真带了几分饥饿的感觉。叫兰亭传膳,简单的吃了一口。筆趣庫

    沈阔喝多了,有点想耍无赖。晚上留在这边睡。

    苏暮谦道:“你要是留下,我就离开。”

    沈阔一听,有几分委屈,只好道:“别,那我走。”

    苏暮谦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发呆。

    正想着,兰亭就搬进来几坛桃花酿道:“这是今年的新酒,用桃花和蜂蜜酿造的。京城中的人都喜欢这种,虽有酒气但是不醉人。一坛难求。今年雨水多,忠顺王府那边才得了十坛。咱家世子爷弄来了三十坛,怀着孩子也能喝一点。”

    桃花酿没有烧酒有劲儿。却自带着桃花的甘甜和酒水的清冽,京城的文人对它也赞赏有加。甚至还给桃花酿写了不少好词。

    如此盛名之下,风头一时无二。

    也就他们世子爷出手阔绰。三十坛,怕苏小将军没的喝。

    苏暮谦许久没喝酒了,自是有点馋的。道:“真的能喝?”

    兰亭道:“问过御医了,可以喝几杯。”只要不是抱着坛子吨吨吨,影响不到胎儿。

    兰亭向来是个有眼色的仆人,见他喜欢,立刻去拿了精致的琉璃盏。

    桃花酿倒出来的颜色清淡透粉的,尤其是在晚上的烛光之下,在琉璃盏里晶莹透亮,看起来像一块琥珀。

    桃花酿十分诱人。苏暮谦酒入了喉咙终于知道大家为什么对它推崇了。

    入喉顺滑,有酒味又带着一种独特的甘甜,不愧是京城被文人墨客追求的好酒!

    苏暮谦喝了几杯。

    这个酒儿喝着清淡,但几杯下去,也有些淡淡的醉意。让人很舒服,只想找个地方睡一觉。

    第二天早起,头完全不疼。甚至连身上也都是桃花酿的香味,倒比特意用熏香熏过的衣服更好闻。

    苏小将军穿戴好了,沈阔就从外头进来了。仿佛昨儿的事儿一点不记得,道:“今儿咱们一块吃吧,昨儿我得了一块鲜鹿腿,叫厨子去烘烤一夜,把里头的汁水烤出。烘出脆皮,蘸着干料吃,很香的!”

    烤鹿腿至少要两个师父弄上一夜。

    比生肉放在炭火上干烤要好吃。不光是腿肉外头有酥皮,连里头的纹理也一丝丝的,可以用刀划一些,当个小零嘴吃。

    苏暮谦道:“你还怪会吃的!”

    沈阔有些骄傲道:“那是,在京城别的不敢说,对吃上,我也算是追求的。”

    来之前沈阔就吩咐了楚燕去安排,没一会儿就开始上菜了。主菜就是这个果木烘鹿腿,周围安排的是清粥,配了有糖膏和小咸菜。想吃甜口咸口的可以自己调。

    其余的就是一些配菜,给世子爷吃的。哪怕看着最普通的凉拌菜里头都有真功夫。

    苏暮谦不挑嘴的,跟沈阔在一起时间长了,没少享受好东西。

    沈阔不光是自己吃,还喜欢喂苏暮谦。

    尤其是小薄饼,抹上一些蜜汁的酱料,上面再卷一些脆菜,包的像春卷似得,一口一个,苏暮谦吃东西不挑剔,沈阔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

    可给沈阔稀罕坏了。

    苏暮谦吃饱的时候,就发现沈阔没怎么吃,一直都在哄他吃。

    等沈阔再给他夹菜的时候,他就推拒了一下:“吃不下了。”

    沈阔道:“那还能走么?”

    “去哪儿?”苏暮谦来了兴致。

    沈阔道:“今天是庙会,大街上很热闹的,我们换上便装出去玩玩。”这便是世子爷的悠闲之处,不必每天跟着上朝,想干什么干什么。

    苏暮谦有些意动,他来京城就是学规矩,成亲,正儿八经出去也只是上次沈阔带他出去骑马。还从来没有去京城转一转呢。

    以前他们在漠北的时候,也总对遥远的京城有一些向往。

    沈阔见他彻底心动了。道:“那还在等什么。”直接叫楚燕和兰亭把衣服送来。

    沈阔已经换掉身上的云锦衣裳,换上寻常的贡缎的。颜色也很素雅,但他的气韵在这边呢,哪怕是穿破麻袋在他身上都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