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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初见元凤

    首阳山,夜晚一片宁静,此时叶云天与一众美女,来到首阳山的山顶上。

    叶云天看向女娲,灵儿等人道“如今,人族大劫已过,接下来,我想去游历洪荒一段时间,至于人族今后就交给你们了。”

    女娲见状道“夫君,如果你想游历洪荒,那我就陪你去!”

    而望舒等人也道“云天大哥,我们也可以陪你一起去。”

    叶云天看向众人道“你们不能陪我去,如果你们都陪我一起游历洪荒,那人族谁来镇守,所以我打算让灵儿陪我一起游历洪荒。”

    “女娲,这里你就不用陪我去游历洪荒了,如今你虽然达到混元六重天,可依旧无法单独面对鸿钧,如果你想觉醒人道,那你的实力还要提升起来。”

    女娲见状道“夫君,这不是有你在吗?”

    “况且,我要是觉醒人道,天道跟鸿钧若敢阻止,夫君你出手打趴他们不就行咯!”

    叶云天见状,摇了摇道“女娲,你是我妻子按理说,我应该护着你,可我不希望,你在我的庇护下成长,我希望你能快速成长起来,能够独自面对鸿钧甚至天道。”

    “而人族也一样,如今人族虽然强大,但是还缺少很多磨砺,我虽然可以保护人族不受天道与鸿钧的压迫。”

    “但是我更希望,人族自己强大起来,因为我人族,乃是洪荒的永恒主角,我希望人族能自强不息。”

    女娲见状道“夫君,我明白了,接下来我会好好修炼,争取在你回来的时候,突破混元九重天。”

    叶云天见状,点了点头道“加油!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随后,叶云天手轻轻一划,挤出八滴鲜血,而后送到众人面前。筆趣庫

    叶云天看向众人道“你们八人,各自吸收一滴。”

    女娲见状道“夫君不可,你的精血对于我们来说极其珍贵,但是,你一下损失八滴精血,会损耗你大量的修为的。”

    只见叶云天摇了摇头道“女娲,谁告诉你,这是我的精血,这只不过是我身体中的普通血液而已。”

    “不过,你们也别小看,这一滴普通血液,它里面蕴含了数道鸿蒙之气,而且还是最精纯的,只要你们吸收了,不仅能你们法力大增,还能增加你们对于道的感悟。”

    “可以说,你们有了这一滴血,就能很快的证道混元大罗金仙。”

    此刻,望舒,羲和,常曦,三霄等人全部都震惊不已!

    只见望舒道“云天大哥,你的身躯还有血液,该不会全是鸿蒙紫气组成的吧!”

    叶云天微微一笑道“没错,我的身躯还有血液,都是鸿蒙紫气组成的,所以我身上哪怕是,一根毛发都是至宝级的。”

    “云天大哥,你这要是传出去,恐怕整个洪荒世界的大能,都会追杀你不可。”

    叶云天见状,顿时哈哈大笑道“望舒,你说的没错,只不过以我的实力,哪怕是天道来了也没有用,对于我来说,我一口气就能崩死天道。

    随后,叶云天道“你们各自吸收一滴后,慢慢炼化即可。”

    众人闻言,立刻开始将血液吸收进体内。

    众人吸收完后,便一起在首阳山顶看月色。

    很快一夜便过去了,清晨的时候,叶云天便带着灵儿,朝南方而去。

    而山顶上,女娲看向望舒等人道“望舒,你们也都回去闭关吧!等云天回来的时候,希望你们都能突破混元大罗金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