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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交错

    想要活着和能够活着从来都是不同的,格尔森在多年以前就明白了这点。

    1994年,卢旺达惨案。

    那是二十世纪以来最接近地狱的某场屠杀,上百万人死去,并非以能够扫荡万人的炮火,而是以最常见刀与刺。

    没有裁判,没有规则,在这数十天中不存在任何一点文明世界的痕迹,世界霸主也好、联合组织也罢,所有曾今大谈和平的人都选择了成为观众。

    他们是明智的,因为能够支配这片战场的、仅有最野蛮的怪物。

    暴力构筑的漩涡席卷了一切,所有站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都不得不在两个角色中选择其中的一个,杀人者或是尸体。你可以去选择成为什么,却无法自己决定身份,因为最后仲裁的一切的,唯有死亡。

    格尔森是想要活下去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没有人希望成为尸体,所以每个人都选择去当杀人者、每个人都轻易地成为了杀人者。杀人比起你所做的任何事都要简单,因为人类本身实在是过于脆弱,你用来割断麦穗的镰刀可以割断咽喉、你用来构成支架的木棒可以刺穿心脏、你用来劈砍树木的铁刀可以砍下头颅。这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职业,你甚至在尚未学会走路的时候就本能地学会了杀害,每个独立的个体都是与生俱来杀戮者,而人类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是的,只需要做出选择罢了。

    紧接着到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死亡,大多数人都做出了选择,可是被选择的人却只有少数,战场上的所有人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角逐着这几个名额,或是被迫、或是期望。

    试着用沾满鲜血的双手去捉到希望,无数次的滑落、无数次的捡取,夺走他人的,你就能有跟多的机会。

    想要活下去和能够活下去之间隔着的,便是死亡。

    为了杀人就必须要有凌驾于他人的手段,四处都是杀人的道具,那么决定一切的便是杀人者本身。更强壮的人能有更多的机会,更聪明的人更易于活下去,每个人都在用尽全力地想着米粒大小的出口挣扎,尸体堵塞了一切,可后来的人会慢慢打通道路,越是向前走,就越是融于死亡。

    格尔森已经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了,当杀人变成了前进的手段,那么人便不会再去计数挥刀的次数。从最初的挣扎到最后的机械,握着刀的双手已经结出硬块,到最后就连想要杀人的思考都不存在,仅仅只是因为眼前的并非死物,所以挥下刀刃。

    最不存在想要活下去这一意志的人,成为了最能够活下去的人。没有人能够与他抗衡,任何试图杀死他的人都变成了尸体,甚至连每个接近的人也被割下头颅。并非是凌驾于一切的意志,而是这具身体回应了一切,即使是它的主人已经无法区别自身的生与死,他也仍尽忠职守地维持着“活着”这一事实,而最终也令他明白了一件事。

    死亡抛弃了他。

    所谓不死身究竟是什么呢?即使是被割下头颅都能瞬间复原的自愈力?在身死的瞬间诞生出第二人的怪力乱神?对于格尔森而言,并非是这种程度的事。

    只要没有能够杀死你的人就可以了。只要超越所有人的死就可以了。只要杀死所有人、就足够了。

    于是再一次地,这具身体回应了他。

    即使心脏与头颅皆已失去,格尔森仍旧站在原地。

    赐予死亡的是远超人类的怪物,固如钢铁的躯体也好、力逾万吨的力量也好,都是前所未有的暴力,这份暴力否定了整个世界的规则与常理,支配了战场与死亡。

    但只要是拥有形体的怪物,它的暴力就是能够被测量的。

    既非无限,便能超越。

    模拟出对方,然后变得更强,这就是进化的准则,亦是超越死亡的程式。

    格尔森的尸体在下个瞬间被张允压碎,混杂着肌肉与内脏的血液如同爆裂的水球般四散空中,却在下一秒构筑了自己的形状,白色的肉沫自血液中声出,如同泥块般地汇成一团。

    仿佛交相呼应般地,黎行的身体也起了变化。那是如同见到同类般的狂欢,被压抑的疯狂冲出牢笼,有些东西以心脏为轴回转了起来,就连小腿的断口也开始向下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