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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脑袋真的进水了

    “坏蛋!我,我非杀了你!”

    安月桐又羞又恼,想推开叶寻花又使不出力气,想死的心都有了。

    幸好还有四个充满正义感的丫鬟,她们实在看不下去了,七手八脚把叶寻花拉起来扶到了床上。

    经过短暂的迷糊之后,叶寻花指着还躺在地上的安月桐说:“把她的衣服脱了……”

    “少爷!我作为一个跟随了老爷几十年的忠仆不得不说你一句,你若是再肆意妄为行为不端,我这就去找老爷让他来看看你做的好事。”

    叶寻花的行举连一向老实巴交不爱说话的仆人添禄都看不下去了。

    你们懂什么呀!我的意思是她浑身湿透刚刚缓过来还躺在冰凉的青砖地上非得受凉不可,万一感冒发烧转为肺炎真就能要了她的性命。

    我说脱了她的衣服又不是让你们在这里脱了,是让你们带她下去换一身干燥的衣服,咋就不明白呢?

    这些话叶寻花一句也没说出来,原来来福已经给他熬好了药,端来让他服用。

    春桃使了个眼色,夏荷和腊梅上前将试着爬起来的安月桐扶了出去,带着她去更换衣服,然后再找辆车把她送出府。

    捏着鼻子喝了一大碗浓浓的汤药,叶寻花出了一身汗,躺在床上沉沉的睡去。

    安月桐被一辆马车拉回了戏班子,班主洪大有见到虚弱不堪的安月桐,心里暗自叹气。看来这孩子被折腾的不轻啊!连衣服都换了,这叶衙内还真是个摧花辣手。

    身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今天是来不及了,明天一早就出城去清河县,远离这个是非窝。

    洪班主暗暗打定主意。

    “师妹,你没事吧?”

    大师兄韩剑一脸关切的迎上来,身后跟着戏班子里的叔婶姐妹。

    安月桐见到这么多关心自己的亲人,一下子就绷不住了,两行清泪簌簌而落。

    “师兄……”

    许多话不知从何说起,一下哽咽住了。

    韩剑一下就急了:“我找他拼了去!”寻了一把钢刀就要往外走。

    “站住!胡闹!人家权势滔天,是本县县令的公子,你有几个脑袋?咱们全戏班子的人还想不想活了?”

    洪班主一声叱喝,冲出几步的韩剑呆立当场,愤怒的说:“那师妹就让他白欺负了?”

    “人全须全尾的回来就好,谁没个三灾九难的,好好歇息一段时间,照样还是咱们的台柱子。”

    “你们记住了,自古民不与官斗,不然就会家破人亡,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张嫂,还不快把月桐扶进去,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们去清河。”

    韩剑气的把钢刀往地上一摔,转身走了。

    “班主!我不走!”

    一个坚定的声音响起。

    “我要留下来,我要报仇!”

    安月桐目光中透着一股执拗,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我也要闯过去!

    哪怕是粉身碎骨!

    洪班主知道安月桐的性子,也不急于劝解,用眼光示意张嫂把安月桐扶进房间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一夜都没睡好的洪班主招呼众人把昨晚就装好家伙式的马车赶出大车店。

    就见张嫂慌慌张张小跑过来,洪班主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坏了。

    “班主!月桐不见了!”

    果然,这个死丫头咋就这么倔呢!不知道这样会连累所有的人吗?事已至此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说。

    洪班主招呼大家伙儿赶紧走,又把韩剑叫过来,嘱咐他去找安月桐,见到人一定把她劝回来,若是不听劝,绑也要绑走,千万不能连累了大家。

    韩剑接过洪班主递过来的几十文钱,心情复杂。

    这个师妹自己一直很喜欢,好几次或明或暗的表示都被她拒绝了。

    昨天那个叶衙内要接月桐去府里唱戏,自己是一百二十个不放心,可又阻止不了。

    这不,果然还是出事了。

    被人坏了身子的女人就不干净了,俗话说,性命事小失节事大。那自己还能娶她吗?

    他一方面痛恨叶衙内无耻混蛋,一方面又怨恨安月桐不以死抗拒保全名节。自己还有去找她的必要吗?不如拿着这些钱去吃酒吧。

    韩剑目送戏班子的车队逐渐走远,转身朝着附近一个小吃摊走去,先把肚子填饱,中午再吃顿好的,晚上关城门之前出城去清河县。

    安月桐半夜时分从大车店偷偷溜出来,身体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她体质一向很好,从小就跟着戏班子东跑西颠,自幼练功的她身体素质没的说。

    她穿了一身紧身短打衣衫,外面罩了一件深色披风,背着个小包袱。里面是些换洗衣服、银钱还有一柄锋利的匕首。

    把那个占自己便宜的坏蛋杀了,这就是她心里唯一的信念。

    至于以后,她不准备回戏班子了。今天洪班主的言辞让她不痛快,跟着这样的班主以后遇到赵衙内、钱衙内、孙衙内怎么办?

    虽说洪班主从小把她养大,可那也是为他赚钱,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亲人,自己就是一个赚钱的物件罢了。

    安月桐辨了辨方向,她依稀记得从叶府来这里的路,现在晚上实行宵禁,自己可得小心谨慎些。

    躺在床上的叶寻花还不知道自己费心扒拉救了的安月桐把他惦记上了,势要取了他的狗命才行。要是知道的话,还不又得抱怨自己的人品,简直是弱爆了。

    直到掌灯时分,叶寻花才睡足了起来。肚子一阵咕咕噜噜,饿了。

    坐在床头照顾他的春桃见少爷要起来,连忙伸手去扶,问他可有不适。

    叶寻花摸了摸头,道一声还好,起身穿鞋。春桃给他套在脚上,扶他站起身来。又把早就准备好的衣服拿在手上,要给他换了。

    叶寻花怎肯让她给自己换衣服。

    来到宋代,衣服都是外衣,里面根本没有内衣。上身顶多是一件亵衣,比外衣略短。下身就是一件开裆裤,别提多风凉了。

    难道是为了上厕所方便?也是,穿着那么长的衣服,还是宽袍大袖,多不得劲啊。

    “你出去吧,我自己来。”

    叶寻花心想必须做件内衣内裤,要不然太难受了。扫了一眼见春桃疑惑的看着自己,也不往外走。

    略一思索随即明白了,肯定是之前换衣服都是春桃这个丫鬟伺候着,这才不肯出去。若是自己执意要求她出去,难免会让她怀疑自己为何性情变了。

    “唉,那个春桃,你去看看晚饭吃什么?我饿了。”

    “是!奴婢这就去,今日里特意嘱咐厨房给少爷做了燕窝莲子羹,补血。”

    “好,再来两个炊饼,一根大葱。”

    炊饼就是馒头,这是根据原身的记忆才知道的。

    “哦,好,我这就去准备。”

    春桃疑惑的看了看叶寻花,少爷平时不吃大葱大蒜,怎么突然改性子了。

    等春桃走了,叶寻花赶紧把衣服换上,系好衣襟,挂上羊脂玉佩,踱到镜子前一照,倒也丰神俊朗,玉树临风。就是头上的包扎有些煞风景。

    不一会儿,春桃带着三个丫鬟把饭菜端来了。以前吃饭都是到前面的花厅,今天因为叶寻花受伤,这才改在卧房用餐。

    菜品还算丰盛,一个东坡肉,一个醋溜鱼,红烧茄子和肉炒尖椒各一盘。汤是一大盆老母鸡炖冬瓜。另有一碗燕窝莲子羹。

    主食是炊饼和煎饼,用竹编的食匾盛着,旁边几根白茎绿叶的章丘大葱。

    叶寻花净过了手,坐下来一顿大吃,煎饼卷大葱,果然带劲。

    手不停筷嘴不停嚼,犹如风卷残云,大快朵颐。

    这番操作把几个丫鬟都看饿了。

    春桃有些疑惑,少爷往常吃饭嘴特别刁,不是这个不爱吃就是那个咸了淡了的,总能挑出毛病来。今天这是怎么了?被砸头以后跟变了个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