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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当剑

    在客栈里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结账的时候,小二报价两百文钱,林小绪囧了。

    原来康柿子那日王府出的匆忙,身上没带多少钱,用到现在,竟然只剩下一两了,而林小绪自被欧阳克劫走之后,丫一直是个身无分文的主……

    银一两,准钱千文,也就是说,这些钱如果让他们用的话,差不多也就只够在这里住个五天,还是两人都不吃饭的前提下。

    经济危机啊经济危机!

    林小绪第一次感受到了身在古代,那所谓“一分钱饿死英雄汉”是什么滋味了。

    在付了房钱,出了客栈后,林小绪很郑重的问了柿子一个问题。

    “你会讨价还价吗?”

    柿子懵懂状,“啊?”

    林小绪摇头,“算了,你不用回答,我知道了……”

    一路问着行人,林小绪牵马带柿子的来到了当铺前,看着那高高的门槛和大字报似的“当”字时,林小绪觉得自己热血在沸腾。

    考验她的时候终于到了!

    身为二十一世纪杀价小天王,林小绪执拿宝剑的手微微抖了起来。

    将马交给了康柿子,林小绪让他在门口等会儿,自己就毅然进了去。

    掌柜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身边站了个二十来岁的当铺伙计,本是在讨论着这个月要不要加工资的问题,只听的“吱吖”一声,大门应声而开了,一名着白衫看来十七八岁的娇小女子走了进来。(作者:丫保养的比较,平时又喜欢装嫩,大家无视。)

    只见林小绪大步向前一迈,大声道,“当剑!”

    掌柜的,“什么贵啊剑的,没看见门关着,还没营业吗?!”

    呃……这场景怎么看着这么熟啊……

    林小绪心里疑惑着,然后将手中的剑出了鞘,再次重复道,“当剑!”

    宝剑锋利,寒光冷冷,剑锋上闪过一道杀气(说白了就是反光)。

    掌柜的一抖,“哎哟”了一声,忙道:“女侠,您别急啊,小的这就给您当!——阿天,快!快!写当票。——敢问您老要当多少?”

    听了这话,林小绪这才发现是哪熟了。

    这……这……这不是魔尊重楼上永安当当剑的台词修改版嘛?!

    于是丫偷瞄了一眼那个店伙计,发现是一麻子脸加五短身材的矮冬瓜造型……

    林小绪瞬间觉得自己幻灭了。

    错觉,刚刚那一定是错觉,绝对的错觉……

    “敢问女侠,你老要当多少啊?”掌柜的继续问道。

    呃……这个嘛……

    好吧,其实林小绪对于银钱也没多大概念,但她是死也不会学重楼说只要一文的。

    于是她问老板,“你看这剑值多少?”

    掌柜的细细看了看,推测了一下,举出五个手指道,“这个数。”五百文钱也就差不多了……

    “五两?五两怎么够,老板你也忒黑了!”林小绪脸一黑,把剑夹在自己的咯吱窝下,伸出十个指头,道,“起码要十两嘛!”

    好吧,丫惯用的砍价标准是“对折砍”,那反过来要价当然是翻倍喊罗

    掌柜的被她的狮子大开口吓的一震,暗地对伙计阿天眼神示意:有人砸场,速速报官。

    耶?买卖划算,速速拿钱?

    阿天错解了,他也给老板用眼神回道,“明白老板,我速度就去!”

    掌柜的笑,然后转头对林小绪道,“姑娘啊,你这十两未免太多了,我们前台也没那么多的现银啊。我刚刚已经让伙计去后房取钱了,你看你要不要先坐下来喝杯茶什么的啊?”

    这主意实在是很不错啊,老板你真的太有爱了!

    林小绪方要答应,不过想到柿子还在门口等她,于是道,“那老板准备两个杯子吧,我外头还有个朋友。”

    掌柜的惊,这女劫匪居然还有同党!?

    和康柿子坐在当铺里喝茶,林小绪正好渴了,喝水跟灌驴一样,而柿子则是喝一小口,然后眉头皱上半天。

    林小绪问他,“怎么,喝不惯茶吗?要不我让老板给你换白开水。”

    “不用了,”小柿子放下了杯子,很直白就说道,“这茶不是很好。”

    咕~~(╯﹏╰)b……

    于是林小绪明白鸟,这是富贵病啊富贵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