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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番外三

    TO林绛:

    林绛,我必须告诉你,我爱过你。

    因为此时此刻,我已经不爱你。

    现在我正飞往另一个国家,那里有我的爱情,在离别之前,你对我说,要幸福。

    其实这也是我想对你讲的。

    林绛,或许暗恋算不上爱情,但我还是把你当成我的初恋。

    你还记得吗,咱们小时候一起偷吃冰淇淋,因为怕被发现,躲在娟姨的衣橱里,结果冰淇淋淌水到处都是,我们有用娟姨的衣服擦,到最后竟是越弄越乱,我立刻就哭了出来。

    你怕我哭,可手上又拿着冰淇淋,就拿嘴巴堵我,就在你嘴巴碰到我嘴唇的那刻,娟姨和我妈循着声找到了我们。

    打开柜子,娟姨立刻惊声尖叫。

    不知道是可惜她抹满冰淇淋的香奈儿连衣裙,还是因为看到两个接吻的小鬼。

    也是那次,我妈说:“你亲了人家小姑娘,可要娶人家哦。”

    那时候我以为我妈说“娶你”,意思是可以“天天在一起”。

    我在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穿上西装皮鞋,打好我的小领结,去找你,为了更有仪式感一些,我在进门等你的时候,偷偷拿了你家餐桌花瓶上的一支玫瑰花。

    我问你愿不愿意嫁给我,你穿着睡衣,揉了揉眼睛想了想说可以。

    然后你又说:光有玫瑰花还不够,还得有戒指,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可是我没有戒指啊,于是我又从你家冰箱拿了一罐雪碧,把它打开,易拉罐拉环给了你,雪碧我都喝光啦。

    现在想想,小时候真幼稚。

    可是,也真好啊。

    后来咱们渐渐大了,课业的繁忙让我们彼此没有小时候那么亲密,你也早就不是那个,有男孩扯你辫子就告状让我去打的小女孩了。

    你有更多的心事,也有更适合倾诉的朋友。

    而我能做到的,也不过是好好学习。

    我爸说,男人只有有本事,才能给自己爱的人一个好的未来。

    然后我废寝忘食,努力拔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