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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Act3·番外

    千千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肚子会变大!

    记忆潮水般涌来,刹那间席卷了整个脑海。路透斯独自一人踏上冰凉的阶梯,微弱的烛火将他的身体拉出长长的影。

    仿佛随时就会熄灭。

    他可以用圣光照亮身前方寸空间,照亮这座塔,乃至于照亮整个翡冷翠。

    然而他却不愿意这样做。

    永恒圣光。

    多少年前,是谁举起权杖,穿透了黑暗而冰冷的世界,送给他一点暖意,

    在那漫长空虚而又荒芜死寂的很多年里,成为他生命里唯一一点光亮。他曾经盼望着那一点火焰永不熄灭,为此不惜找上每一个有可能吹熄火焰的人。

    却被他亲手掐灭。

    黑发青年端着精致的烛台,直到解开禁制,走入了自己最熟悉的房间。室内陈设一如自己离开时日,甚至连地上掉落的钢笔都没有改变位置。

    桌上的玻璃瓶内,插着一朵白蔷薇——却早已凋谢。干枯的花瓣不复昔日润泽,甚至再也找不到曾经的美丽。

    从那一日之后,他就离开了这里,再也不愿意回来。这片区域被划作禁区,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也包括他自己。

    年轻的君主走向了窗边,遥望窗外景色。

    夜色下翡冷翠寂寞而又平静,她沉睡着,似乎没有醒来,如水的月光给绿色的枝叶镀上一层银白的光。

    却再没有蔷薇花开的声音。

    繁茂的枝叶随着微风起舞,大片的绿色间,却没有一分半点花骨朵的踪影。仿佛它们生来就是这样,仿佛它们从来都没有盛开。

    然而在他的记忆里,分明还有过那么一次。

    如此教人痛彻心扉的一次。

    却叫人再也不愿意想起。

    他怎么,就从来没有想到过,那个瘦弱的蔷薇公爵,就是阿尔兰呢?

    路透斯站在窗前,久久,仿佛成为了一尊雕塑。寒凉的夜风从他身上吹了又过,透过衣襟吹进胸膛,仿佛要将冷意吹到心底。

    他从来没有想过到这里来看阿尔兰。

    他想看的,是那个愚昧的、无知的、蠢笨到极点的自己。

    路透斯霍然转身,面对室内熟悉的陈列,仿佛要将他的记忆带回那一天,带回蔷薇公爵被处死的那一天。

    太阳穴突突直跳,脑海里有什么叫嚣着,想要冲出来,他勉强按住了自己的额角,蹲□,拾起了地上的钢笔。

    却在侧头的不经意间,意外的在书桌底下看到了一封信笺,夹在地板间的缝隙里,露出的信封的一角里,有一枚小小的蔷薇印记。

    如此的熟悉,每一笔每一画,他都知道如何走势。

    隐藏在黑暗中,路透斯慢慢地拧起了眉。

    ——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一封信。

    那是洛兰家族的蔷薇印记,他曾经无数次的看到过,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生活中。也因为太过于熟悉反而忽略,以至于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阿尔兰手中的蔷薇花戒,也是同样的花纹。

    年轻的君主下意识看向了自己手上的戒指,栩栩如生的蔷薇花静静的绽放。

    那封信安静地躺在书桌之下、某个不起眼的缝隙里,羊皮纸的信封上,蒙着一层厚厚的灰——想必是以前他什么时候处理公文时掉落在了地面。从此隐藏在这个隐秘的角落,再也没有见过天日。

    路透斯抽出了蒙灰的的信封,手指拂去了信封表面的灰尘。手上的信封非常简单,除了蔷薇花纹的印记、以及呈现给君主的标记以外,没有任何多余的信息。

    也给判断这封信来历的工作增添了几分麻烦。

    会是谁寄给他的呢?

    在信封左上角写明了是给德加帝国的皇帝,而信的目的地是翡冷翠——那必然是在他已经杀死约瑟夫之后。那么阿尔塔·洛兰就绝没有可能,他死在了自己还在王都的时候。

    相应的,修也没有了可能——因为在他攻入翡冷翠的同时,修,就已经死掉了。

    那么,这封信的主人是……

    路透斯听到自己的心脏不受控制的“砰砰”跳动起来,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各样奇怪的想法。不会是阿尔塔,也不会是修,更不可能是蔷薇家族里面的其他人……他们还没有直接将信传达给自己的地位。而剩下的唯一的人选……

    路透斯心脏一窒。

    脑海里瞬间,不受控制的,出现了银发教皇的身影。

    阿尔兰?

    在那三个字从舌尖上滚过一圈的刹那,他甚至感觉到自己的手都在微微发抖。

    这是阿尔兰写给他的信,在他已经杀死叔父,成为德加帝国的皇帝之后。

    他写这封信是为了什么呢?他真的是写给自己的吗?他为什么要写这一封信呢——不知道在桌角下呆了多久,如果不是今天自己想起来捡起那支钢笔,或许永远都不会看见。

    他所拥有的阿尔兰留下的东西并不多,而此时看到这样一封信,足以让人欣喜若狂。

    路透斯几乎是小心翼翼地捧起了脆弱的信封,将它平摊到了书桌上。四角都压得平平整整。

    黑发青年取出一把裁纸刀,小心翼翼地,沿着信封的脊,裁开了它。

    信封被裁开的地方,隐隐露出了其中信纸的痕迹。路透斯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抽出了雪白的信纸。

    ——那个时候,年少的路透斯还不知道自己会看到些什么。

    他只是单纯为找到了阿尔兰的物件而欣喜。

    路透斯取出信纸后,甚至不敢打开,只是一遍一遍描摹着信纸露出来的一角,如同呵护珍宝。

    “亲爱的路透斯”。那里写着这样六个字。

    六个足以让他卸下所有防备,以最欣喜的姿态来接受的六个字。

    算算时间,这应该是阿尔兰成为蔷薇公爵之后写的——因为所用的纸张与修曾经写信用的一模一样。那个时候他一直以为阿尔兰已经死了,却从来没有想到过,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路透斯一悲一喜,然而想到已经永远离开的人,又是鼻头一酸。

    他摩挲又摩挲,在信笺边缘已经被摩擦出毛糙刺角时,终于郑重地打开了信笺。

    阿尔兰,会对他说什么呢?

    直到他看到了漂亮的、熟悉的笔迹,墨蓝色的墨水里,甚至还有白蔷薇浅浅淡淡的花香。

    他猜阿尔兰一定是是用的把白蔷薇花汁调进了墨汁里的那一种——曾经在黑暗之塔里由阿尔兰不经意地提起,最后年少的路透斯花费了诸多功夫才调成。

    年轻的君主一字一句,视若珍宝地阅读着那封信笺,然而每看一段话,他的脸色就苍白了一分,直到最后完完全全的失去血色,变得就像传说中病态僵硬的血族。

    路透斯想起来自己曾经给蔷薇家族寄去的一封信笺,那个时候正是蔷薇家族刚刚走到前台、成为旧贵族主力的时候。路透斯不知道出于何种心情给年少的公爵兰修书一封,表示他只要忠诚于王族,自己就可以饶过他。

    那个时候,兰·洛兰,是站在他对立面的蔷薇公爵。

    而后来的后来,他知道了,兰·洛兰,就是他曾经发誓效忠的教皇。

    路透斯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自己会在那个时候给蔷薇公爵写信,按理来说自己要做的是消灭所有的旧贵族。直到后来他才明白,心底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是什么。

    可惜当年没有认出!

    可恨当年竟下意识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