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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那个方明华就是他?他就是那个方明华?!

    从杂志社大楼出来,方明华就兴冲冲跑到隔壁的作协,找到路遥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陆遥也很高兴,表示祝贺后说道:“小方,我那部小说《在困难的日子里》也被《当代》采用了!”

    “哈?那不是我们俩都得请客?”方明华笑道。

    “那当然,规矩不能破坏。”

    “那,陆大哥,你是大哥,你先请。”

    “行,我现在就给平娃、中实他们打电话!”

    于是,晚上方明华也没回家,几个人到“五一饭店”又喝了一场。

    至于方明华的请客,就放在下周周六。

    当然不止方明华和陆遥,陈中时一口气在《秦省日报》上连续发表了几篇短篇小说《蚕儿》《土地——母亲》《冯二老汉》,贾平娃发表了散文集《月迹》.....

    这些都要挨着请客。

    哈哈,每周都有酒喝了!

    晚上,方明华醉醺醺回到自己宿舍,简单洗漱了下倒头就睡。

    明天还要去上函授课呢。

    一大早方明华骑着自行车赶往西大,还带着自己的妹妹。

    “小妹,你不去英语角了?”

    方明华边骑边问。

    “不去啦,我现在和李丽练习口语,她说我进步很快的!”说着方明丽开始模拟情景对话起来。

    ames,whatisyourfavoriteseason?

    詹姆斯,你最喜欢的季节是什么?

    James:Myfavoriteseasonisspring.

    我最喜欢的是春天。

    why

    为什么?

    James:Becauseit'snotsocoldbutit'snotsohotthatI'msweatingonthetrain.Icangotothebeach.Icanrelaxwithmyfriendsoutside.It'sverynice.

    因为春天的天气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参加训练正合适。我还能去海边玩儿,和我的朋友一起出去。天气非常好。

    方明华边蹬车认真听着。

    发音是比以前准了许多。

    只是这口音?

    这让方明华想起穿越前看过的赵丽蓉演过的一个小品。

    一口地道的伦敦音?

    不,关中音?

    不过值得鼓励!

    兄妹俩说说笑笑到了学校,方明丽要去上课,方明华则骑车直奔教学楼,车棚停好车准备上去,却发现穿着一件红色毛衣的李丽背着书包也匆匆上楼。

    “早!方明华!”李丽也看见他,脸上露出笑容。

    “早!你也上课?”方明华问道。

    姑娘却回答道。“你不知道呀?”

    “知道什么?”

    “伱们函授班特邀请贾平娃老师给你们讲课,主要讲写作技巧,我也想听听,”

    是吗?

    昨晚喝酒的时候咋没听贾哥提起这事?

    好像中途拍着肩膀说过啥,说要来西大,但当时自己喝都有点高,不记得具体内容。

    看到姑娘正看着他,方明华解释道:“上周我请假了,去燕京出差,所以不太清楚。

    “是吗?是不是又去训练了?你们单位对保卫工作抓的可真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