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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推算时间(求推荐票)

    “小龙!来来来……”

    听到局长召唤,警员阮小龙迅速跑至几人跟前敬礼。

    赵志忠扳着他的肩膀,朝董亮和雷洪说道:“这两位是我从三局请来的董秘书和雷警长,待会你可要认真听董秘书的指挥!”

    “是!董秘书、雷警长好!”

    阮小龙又朝两人敬了个礼。

    董亮也不墨迹,走到他跟前指了指窄河问他:“我对水桥镇的地形不熟,但这条河明显是活水河,应该四通八达吧?”

    阮小龙点点头,回答的一丝不苟:“是的长官!水桥镇所有的活水河都条条相连,驾着篱梭可以到任何地方!”

    “嗯。”

    董亮点点头,指着窄河上停泊的篱梭说道:“我测试过,从这里到华民报社大概要十五分钟时间,一来一回也就是半个小时。倘若让你驾着这条船,最快估计用多久时间能打个来回?”

    阮小龙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心中默默测量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报告长官,最快需要二十分钟!”

    “什么!二十分钟?”

    董亮惊问了一句,这个回答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马上追问了句:“你确定要用二十分钟吗?”

    “是的长官!”

    阮小龙不知道眼前这位长官为何那么惊讶,他便解释说:“你们从这里走陆路到华民报社是走的直线,并没有绕远。但我驾着篱梭走水路却绕了很多弯,而且窄河口如果碰到对面来往的船支,还会用更久。”

    阮小龙的回答,令董亮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自己在这栋楼里发现了太多证据和线索,证明这确实是一个模仿作案,凶手也另有其人,绝对不会错的。

    而在自己心中,华民报社的副主编赵长明,也就是死者丈夫,很大概率上就是这个案件的元凶!这是他的第一直觉。

    从七局录的口供来看,于秀娥大概是二十八日晚七点五十分左右到的家。这个点,是水桥镇大多数人出来散步聊天的时间,很多邻居都看见了于秀娥到家,不下十个人给出了证明。

    而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死者母亲张氏,她听说女儿回家便前来探望,发现尸体的时间是晚上八点三十分左右。

    七点五十到家,八点三十发现尸体,这中间最多最多只有四十分钟作案时间!

    董亮又回忆了下华民报社所有人的口供。

    在案发这个时间段内,赵长明称自己一直在排版室印刷排版第二天的报纸,中途出来上过一次厕所,而这个时间正好听到报社墙壁上时钟的整点报时,晚八点整。

    关于他的这个口供,几乎当晚在报社所有加班的人员都给出了属实证明。证明人,共计十五人。

    上完厕所大概八点零二分,赵长明便重新回到排版室做事,然后直至家中被发现命案打来电话,同事去排版室叫他,这个时间点是八点三十三分。

    如果把赵长明列为命案凶手,那么他的作案时间只有三十一分钟!

    据警员阮小龙计算,从华民报社走水路到命案现场,来回最快需要二十分钟,那赵长明的作案时间只有十分钟左右。

    如果抛开作案时中途发生的意外因素,在这短短的十分钟内,赵长明要完成杀妻、翻物、移尸、奸尸、伪造作案现场这五件事。

    天呐,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莫非真是雇凶杀妻么?

    难道说凶手真的另有其人?

    又或许是自己遗漏了哪点重大的线索?

    还是阮小龙对水路上往返时间判断出现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