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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旅行前的清晨

    这天清早,王征南起得很早,收拾起东西,为白天出去漂流做些准备。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王征南和胡惟庸也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关系还算融洽,终于也到了分别的时候。

    胡三顾又天天给儿子电话轰炸,说最近怎么怎么不舒服,身体怎么怎么不好,还让一些叔叔阿姨之类的联系,胡惟庸就算对父亲的情况再清楚不过,可老爹把这杀手锏都亮出来了,他还能怎么办?不走也得走了。

    这临走之前,准备着跟几个人一起出去爬个山,漂个流,然后开开心心的分别。

    这天,平日里很爱睡懒觉的胡惟庸也醒的很早,只是睁着眼睛,侧着身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看上去好像是在思考什么,其实并没有,只是脑子放空的发着呆。

    “要走了啊。”王征南敲了敲门。

    “知道了。”胡惟庸答应了一声,翻身靠在床头:“等我穿完衣服啊。”

    “那我先下楼热热车,好几天都没动了。”

    半晌,响起了关门的声音,王征南出去了。

    虽然是大清早,可胡惟庸却莫名的感觉有点疲惫,拽了小枕头垫在身后,然后叹了口气。

    歪头看了眼床边收拾好的行李箱,行李箱敞开着,其中一边最上面放了一个相框,相框有些磨损,似乎有些年头了。

    照片上,胡惟庸还是半大孩子,但是却带着蛤蟆镜,穿着貂皮,坐在敞篷车的副驾驶。

    驾驶座坐的是沈扬威,三七分的头发被太阳照的发亮,身上只穿了一件白衬衫,比了个剪刀手,手有些发虚,似乎在拍照的时候抖动了。

    那年是年,自己才十二岁,来哈尔滨玩,威叔新买了敞篷跑车,在当年估计就是全哈尔滨最拉风的车了,威叔一向是这样,什么都要最好的,当然,这也是理所应当的,毕竟,如果不是最好的,怎么配得上沈扬威三个字?

    威叔开车带自己出去兜风,还是老样子,貂皮,蛤蟆镜,一手抽着烟,一手把着方向盘,给自己讲着他好像永远都说不完的故事。说道了高潮情节,还要深沉的吐一口烟圈。

    当年就发现了,威叔是世界上最帅的人,当年自己觉得,人有多帅,一半是靠身上的衣服撑的,威叔这么帅,穿他的衣服肯定也很帅,在半路上就非得要试试威叔的衣服。

    寒冬腊月的哈尔滨,能冻掉鼻子,威叔没犹豫,就把貂皮脱下来给自己,还有从不离身的蛤蟆镜,只剩下一件白衬衫。

    记得自己当年问威叔,帅吗?威叔说帅。

    于是自己又问:能不能多穿一会啊,威叔的回答是:送你了!

    当时年纪小,既不会关心人,也有点傻,问威叔冷吗,他说不冷,就以为他真的不冷,现在想想他那副挨着冻,故作镇定的样子可真好笑。

    穿了一会,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从没见同学之类的同龄孩子,穿过这种衣服,也没有镜子,不知道是不是很滑稽,就跟威叔说,咱抄小路回家了。筆趣庫

    威叔看穿了我的心思,他不仅没抄小路,还挨着冻开车兜了一大圈,从中央大街可以行车的地方来回跑了好几圈。

    他说,自己觉得好,就要大胆的跟人展示出来,没必要因为不好意思,而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都藏起来。好东西,就是要给所有人都看到,让所有人都知道才对啊!

    回到家门口,威叔说留个纪念吧,拍张照,掏出相机,拍下了这张照片,拍的时候手还因为天气冷打着哆嗦,剪刀手都有些虚了。

    后来听说他感冒了,在家躺了一个星期。

    想到这,胡惟庸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苦笑,有些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