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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冥府对辨六世还债(中)

    判官问:“司马雪诗,你对此有何话说?”

    司马雪诗说:“朱诗琴说的句句在理。我不敢怪罪她了。我责怪的是林俊山。”

    朱诗琴说:“既然如此,我先走了。”

    判官说:“神女慢走。”一阵轻风过去,缥缈不见了。

    判官继续说:“杨秋妹上前来,由你说事。”

    杨秋妹上前说:“我的事,判官早就都知道了,你只判决林俊山还我的情债即可。”

    判官说:“林俊山,杨秋妹告你定亲后,没有一点音信给她,而到京城娶妻,是吗?”

    林俊山说:“是,但我也很歉意。当时,到京城找亲人找不着,反而惹上了林霸,被打得昏死过去,是司马雪诗救了我,又给我安排工作。为了报答司马家的恩情,我入赘司马家,这期间也不是一句话能够说尽说清楚的。

    这里有年轻男女日久生情的因素,也有报恩的心理。这事我确实有错,错在于对司马雪诗不敢说实话,担心说了实话,伤了司马雪诗的心。我也想事后弥补杨秋妹,无奈她性格倔强,不给我补救的机会。事已至此,该怎样偿还,我都认了。”

    杨秋妹哭诉说:“林俊山,我为你遁入空门五年,压郁而死。你可知道?”

    林俊山说:“这事我真是不知。其实,你也未必如此。当时,你才十七岁,完全可以找一个适合的婚配,又何必这样想不开。事已至此,我也无话可讲,你要怎样讨还情债,就任你讨吧!”

    判官说:“林俊山与杨秋妹的情债事,我宣判:杨秋妹六世讨情债,但不能结仇,具体是,林俊山六世追求杨秋妹不得,求得多次伤心流泪,醉倒路上。杨秋妹可以不管他的情感,另选他人嫁夫。”

    林俊山说:“好!我认了。”

    杨秋妹说:“可以。但是,我每一世婚后都要看到他,他也必须看到我。”

    判官问:“这是为何?人家还你的情债,你却还想一生都见到他,你要干什么?”

    杨秋妹说:“我要使他一生常伤心,或者内心常不平静!”

    判官说:“杨秋妹,你这其实是自讨苦吃。准了!”杨秋妹退去。

    判官喊:“司马雪诗,你上前来。由你申诉。”

    司马雪诗上前说:“我也要林俊山六世还我情债。六世追求我,求的死去活来,要他用功夫,用钱财,费心神。我可以跟他有来往,似情非情,似爱非爱,常常气得他发怒,但又不能发怒。横竖,最后都要顺从我,听我的话,按我的要求做。”

    判官说:“司马雪诗,你这个要求也太奇怪了。你的意思是六世做他的情人,但又不嫁给他。叫他用工、用钱、费心力,最后还是不如愿。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