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第四十七章 罗斯柴尔德曾经曰过

    乌骨城建于公元前三十四年,其历史比起安市城要久远得多,但城楼却没有安市城来得险峻,不过也算是一坚城了——乌骨城位于今丹东附近,该城利用左右两山的悬崖为壁,山势低凹处以楔形石块垒筑城墙。南西各口用土石横筑一高大城壁.城有外城和内城,外城城沿山脊逐段而修,呈卵形,周长近十六公里。

    虽说城中仅有万余守军在,城主又老迈昏庸,可要想正面攻破此城的话,没有十万大军,那是想都不用去想的事情,而刚刚赶到乌骨城下的李治,只有九千人,而且全是骑兵。一般情况下,还真就没有办法破得此坚城?

    如今唐军和高句丽联军正在对峙,大战一触即发,而在当初出征之前,李治就制订了详细的战略,乌骨城三天之内必下。

    “党魁,要以骑兵破城,硬攻是不行的,下了马的骑兵可比不上战阵配合娴熟的步兵,看党魁的样子,似乎胸有成竹啊?是不是等天黑,然后灭了他丫的。”

    李敬业不知从哪里叼了根野草,有一口每一口的嚼着,此时见李治一脸的诡笑,忍不住问道,看了看李敬业如此作态,李治笑的更诡异了。

    一旁急于表现的薛仁贵,忍不住道:“军帅,末将这倒是有一法子。”

    “嗯?”一听薛仁贵这句话,确实已经心有成竹的李治不由地一愣,狐疑地看着薛仁贵。

    “军帅,末将的意思是,将龙骑军分成四队,不断的虚攻乌骨城,夜晚也是如此,如此两天,必能松其戒心,在第三日夜晚,午夜时分,派将士上城秘密打开城门,大军破城。”薛仁贵见李治疑惑,忙抱拳解释了一番。

    “好法子,真是好法子,薛仁贵你箭法不错,却没想竟还是个智将啊。”一旁的李敬业草也不吊了,一听之下,大为兴奋。

    李治听了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最坚固的城防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仁贵你能从这方面着想,已经很不错了,方法也很好,大有可行之道,如果这次不是有内应,本帅必采用你的计策

    “什么?”李敬业和薛仁贵都是一脸诧异的看着李治,“三日破城?那是最大的时限,敬业你是我天下党黄金下品的党员,不会不知道锦衣卫吧。”

    “知道是知道,但从来没见过啊。级别不够啊,难道锦衣卫已经混入了城?”李敬业好像被踩了尾巴的野猫,惊喜的都跳了起来。

    微微淡然一笑,李治大有深意的看了两人一眼,“龙骑军能够一日破城,你以为是侥幸不成,高句丽和大唐早有一战,这内应啊,几年前就派出去了。”

    李敬业和薛仁贵都是一惊,李敬业憋不住话,惊讶的问道:“那...那安市城。”

    李治耸了耸肩膀,赌气的骂道:“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那安市城等城破了,老子一定要好好整治那个小子,自从白岩、卑沙等城一息而破,那老小子奸诈的跟狐狸一样,吃住拉撒都在城门楼上,丫个呸的,防的跟铁桶一样,老子内应硬是靠近不了城楼,所以,只有坚持到现在了。”

    “好了,现在回去歇息吧,线报已经送进城去了,本帅现在等待消息来呢,能不能三日里破城,可就指望这个消息呢。”说完,李治伸了一个懒腰,大了哈切,悠闲的向城中走去。

    “李校尉,那个天下党很厉害吗?是什么组织啊?”看着离去的李治背影,薛仁贵下意识的问了下。

    李敬业侧了侧头看了一眼薛仁贵,在薛仁贵莫名其妙的眼神下,拍了拍薛仁贵的肩膀,然后又恢复原来吊儿郎当的样子,散着步似的,回营去了。

    “看来党魁很看重这个薛仁贵啊,就连锦衣卫的事,都当着他的面说,嗯,看来以后要和这个薛仁贵多一点交往了。”

    ※※※※※※※※可爱的分界线※※※※※※※※

    已经是初秋了,无论是辽东城下,还是安市城,火爆的是战斗就好象海浪一样,一浪连着一浪,真的是烽火连三月,流民四起,民不聊生,但这一切显然都与乌骨城无关,可能唯一有影响的就是家书抵万金,一些乌骨城被征去当兵的书信,从大战开始的时候,就再没有见到了,但这只是小事,不是吗?

    日出而作,日落而歇,乌骨城看不出半点战火的身影,安居乐业,最多也就是城头的守军巡逻比往常多了几次而已,其他的么,与往常相比还真就没什么不同之处。】

    说起来也怪乌骨城居民如此淡定,历史上有隋一朝征辽,还真就未能打到乌骨城下,或者说杨广对这种小城似乎根本就不在乎,不放在眼里。

    而此次大唐远征军虽来势汹涌,但也未必能越得过安市城一关,再说了,乌骨城之雄峻虽比不上安市城和辽东城,守军数目和质量也比不上,但也是一座坚城了,不怕。

    这不仅是一般民众的看法,便连乌骨城城守也是如此,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领导决定一切。

    经验丰富的老城守都这样看,那还有什么担心的?该吃的吃,该玩的还怎么玩,满城军民愣是没将这场大规模的国战放在心上,该干啥依旧干啥,这不,再有个一天就是老城守渊太华的六十生辰了,乌骨城大小官员已经动起来了,也好好给老城守操持一下,人生七十古来稀,还真不知道老城守还能不能办下次寿宴呢。

    渊家乃是高句丽大族,出自高句丽最早的五部中的顺奴部,族中高官显贵不绝,至泉盖苏文止(也叫渊盖苏文),权势更是达到了顶峰,而渊太华便是泉盖苏文的堂叔,靠着这个背景,才华平庸已经六十高龄的渊太华一年前当上了乌骨城的城守,还兼任着高句丽中部耨萨,在高句丽也算是一边疆大吏了。

    渊太华虽然自诩样样精通,其实是样样稀松,但捞钱的本事却是和和珅大大有的一拼,号称“青天刮三尺”,意思是连老天都能给刮三尺油下来。

    六十大寿啊,前线自己的表侄泉盖苏文几个月来打生打死,后面渊太华几个月来却是都在忙活着满城撒请柬了,甚至暗地里放出风声,哪家的贺礼要是少了某个数,老爷子会不高兴的。

    离着寿辰还有一天了,这礼金烧的渊太华的脸都是兴奋得险些抽了筋,这不,又来锦上添花,渊太华心中大叹,运道来了还真是挡也挡不住啊。

    “哈哈哈,李某给老爷子请安了,老爷子大寿,李某可是特来的贺寿的啊。”

    渊太华满脸笑意的将眼前这个一身铜臭气的商人给扶了起来,自己一年前来乌骨城,这个李明博是第一个投效自己的人,一年来,就属他孝敬的最多了,如今渊太华看着他一脸肥肥圆圆的脸,那是怎么看怎么亲切。

    李明博一挥手,顿时几个灰衣家奴抬了一个个大箱子进来,轻轻的放下,然后低身退下,顺便将门关上了,外面的护卫面色如常,看来是见的多了。

    “义父,孩儿这次可给你带来了不少好东西啊,花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哦。”说着李明博亲自将一个箱子打开。

    里面的光华在深夜中的城守府闪烁着,渊太华心中一震,疾步上前,一双骷髅手,颤抖的伸向箱子中的物事,好像抚摸着瓷娃娃一样,痴迷的感受着指间传来的滑腻感觉,渊太华梦呓道:“稀世珍宝啊,真是稀世珍宝啊,明博你可真是花费了啊,啧啧...真漂亮啊。”

    李明博笑着,一双细长的眼在肥肥的圆脸上,被嘟起来的肥肉彻底掩盖起来了,看着被眼前一堆彩色玻璃晃花了眼的渊太华,李明博眼角的嘲笑一闪而逝。

    “明博,这是?”涨红着脸的渊太华强行压下自己心中的狂喜,朝一旁恭敬站在身旁的李明博矜持的笑了笑。

    “义父,这是孩儿历尽千辛万苦从大唐皇宫里盗出来的,听说这个在大唐也是独一份,名叫‘彩璃万幻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