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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她说∶“不行,你要天天说。”其实她说的对,人永远是说的比做的多,但青青只做不说,行动多于一切,就算是做完了多少次也不会说。

再回来台北后我的生活次序起了很大的变化,每天都先到青青家,大约十点才回我家。我怕久而久之,老婆应该会发现。但说起来也很巧,老婆奶奶的身体突然转坏,那一年老婆一有时间就回南部娘家。因为老婆是幼教老师,假期很多,她在台北的时间跟在南部差不多是一半一半,所以也没发现。只是每次老婆回来要做ài时,我往往都要幻想着青青的身体才能完事。尤其是她双腿,一想到她腿我都马上几下就可以完事。有时候跟老婆睡,突然想起她的腿也要在老婆身体上发泄一下才行。可见青青双腿的魔力有多么的惊人。

可是我真的怕老婆知道吗?每晚要离开青青时我都很不拾得,就算当天已经做完爱了,我还是想留下跟她过夜。很多时候都是她怕我老婆知道赶我回家的。

我却只想给老婆知道,然后跟我离婚让青青嫁给我。但青青一再惊告我说∶“我们当初诚诺过,我们之间的事不可以给你老婆知道。如果你老婆知道了而离开你,我会怪罪我自己,可能以后都不会再见你了。”我问她说∶“那你不想永远跟我在一起吗?”她说∶“丹尼,虽然我很爱你,很想跟你在一起,但如果你老婆跟你离婚,我可能会为此内疚一辈子。虽然现在我们有一点不放便,但也总算可以在一起。怎么样也比要我内疚一辈子好。”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最近的林XX小姐跟王文洋的事。有的第三者死缠烂打,要公开恋情,但青青却怎么说也不要公开。虽然说甚么人都有,但好象青青那么善良的我从来都没有现过第二个。

有时候她跟我撒娇怪我为甚么在我们认识前几个月结婚,如果晚一点不就好吗?我想世事难料,有谁知都这么多呢?然后我也会说∶“谁叫我没有早几个月看到你穿短裙,不然我马上会跪地向你求婚。”她会说∶“那如果有一天我双腿断了呢?”我说∶“那也不要紧,没有人的心会比你的更美。”

青青的性格真的很硬,无论我如何求她,她都不许我离婚。就算我去找她姊帮忙劝她也没用,她只是说如果我跟我太太离婚,她永远都不会再见我。这样子我好象是为了她才我老婆,我是为了怕她离开我才跟我老婆在一起。婚外情搞到我这种地步,我想我是世上第一人。

那一年的春节很难过,因为青青要回娘家,有整整一个星期都见不了她。每一天都渡日如年,我才知道她在我心中的地位。而且要陪老婆回娘家,真是苦上加苦。后来她找人打电话到我老婆娘家,叫我去她宜兰家见见她妈妈。我知道可以见到她当然大喜若狂,但不知道她要我用甚么身分见她妈妈。我跟老婆说朋友找我去澳门玩几天便消失了。

原来她妈妈一直担心她在台北没有人照顾,所以她叫我来给她妈妈看让她妈妈放心。她妈妈以为我是她男朋友,说请我多多照顾她。我诚心的说∶“施妈妈请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的照顾她。”那是我心里很诚恳的话,就差没有在后面加上甚么,并无虚言,否则天打雷劈之类的助话词。

当晚因为很久没有见到青青,按捺不住,晚上起来稍稍的去青青房和她做ài。跟我以前大学时偷偷在女生宿舍过夜一样。

后来我一直在想,想如果青青怀孕了,她总不成叫小孩没爸爸,一定要嫁给我了吧。但因为她一直都有吃药,我只好祈祷药性有天会不灵或她会忘记吃药。

青青的记性好得很,要她忘记吃药是不可能的。倒是有一次她感冒生病,避孕药要停吃。我趁机会拼命的跟她做ài,试过一天连做三次,希望能让她怀孕。那个时候我还是好象当初那么迷恋她的身体和腿,不要说三次,我想一天下来四、五次都没问题,只是怕她幸苦才没有做那么多次。但到后来都不能令她怀孕。最后我得出的结论就是,只要我老婆一天在,她都不会容许我和我老婆离婚。说到硬性子,我想没有人比的上她。

我的部门人少,很多事我要自己做,好象做建议书,标书之类的。其他部门经理有专人为他们打点这些,而且还不止一个人做。我总不成叫我的工读生助理做吧。后来青青在家帮我做了几次建议书,标书。因为公司明文规定案子的合理利润,如果不合规定就算有钱赚也不能做,连每一单项的利润都有严格限制。青青是会计,处理起这些数字很拿手,所以我建议书再也没被公司踢回来过,我花在工作上的时间也越少,但奖金却变多了,收入也增加。她做起事来很认真,几乎到达忘我的境界,跟我这个得过且过的性格差很多。使我更加仰慕她、敬爱她。她低头沉思的样子很迷人,不许我打扰她。我每次只想她快快的做完事,可以让我抱抱。她做事不快,但做完的事几乎是零缺点的。

北京故事(十一)

她一直以为她读书不多,没有甚么自信,但在我心中,她做事比许多所谓的博士还要好,还要能干。她对我的感觉也是一样,她经常说∶“丹尼,你是我的天。”认为无论有任何事我都可以应付,要做甚么事都可以成功,没有难得到我的地方,也没有人比得上我。我知道自己充其量只不过是个凡夫俗子,跟本配不上她如此的祈望。但爱情不就是因此而迷人的吗?无论你有多平庸,可是在你爱人的眼中,你还是独一无二,绝世少有。

有一次美国总裁来台湾巡视,要发表演说,叫我充当翻译。那天我们本来不小的会议室被挤的水泄不通,总裁讲一段,我翻译一段。然后我看到青青也在座,笑眯眯的看着我。我知道她很想学好英文,可以跟外国人讲话,但无论她参加多少补习班,效果还是不大。她当天觉得很开心,看到我当众跟全公司人讲话。

而且她看我在台上,就好象她自己也在台上,对着全公司的人演说。我当天也很高兴,不是因为可以演说,而是因为看到我带给她的光荣感。

之后我们约定在公司少打电话,写email代替,这样她可以多写英文。有时候我们一小时可以传几封email,算是高级的传纸条吧。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快乐,老婆继续回娘家照顾奶奶,大半个暑假都在南部,没有察觉事情有异。本来之前我有考虑要办移民,但现在我有青青在我身旁,就算是天堂我也不要去。

由此至终,全公司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除了我老板。有一天,我们中午吃饭时他问我∶“谁是Lisa?”,原来英国公司有人跟他说起圣诞节的事。我告诉他Lisa就是青青,他没有干涉我们的事,只赠了我一句老生常谈∶“一只乌在手比树上的两只乌好。”我感觉到事情早晚会有变。

1997年春节过后,台湾股市大涨。在八月的某一天青青跟我说∶“这次股票我有买,赚了一点,再加上我原本的存款,我现在大约有七十万左右。家里这几年环境变好了,不用再靠我拿钱回去,姊姊说可以再借我一些钱。我想去留学,你说好不好?”